和平集会法9(5)条文违宪| 重申对民主承诺 Suaram吁政府尊重裁决


(吉隆坡1日讯)人民之声(Suaram)呼吁政府与警方尊重联邦法院对和平集会法令作出的最新裁决,借此重申我国对民主的承诺。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是于今早一致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是违宪的。
ADVERTISEMENT
该条文规定,集会主办方若在集会前5天未提前向警方发出通知,将被处以刑事处罚,不过,法院认为这项规定已抵触宪法第10(1)(b)条款赋予的集会自由权利。
人民之声指出,这项裁决对过去多年打压和平集会,并把示威活动定为犯罪的执法行为构成挑战。
沦打压异议政治工具
“第9(5)条文长期沦为打压异议的政治工具,例如法希卡欣一案,就显示该条文如何被用来噤声。”
该组织强调,联邦法院的判决意味着国家有义务积极支持,而非阻挠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
“鉴此,我们呼吁政府尊重这项具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立即对第9(5)条文实施暂缓执行,并在预计今年10月提交国会的和平集会法修正案中,彻底废除这项条文。”
人民之声也敦促国会把握这次机会,将对紧急及自发性集会的保障条款入法,以强化参与式民主。
此外,该组织要求警方履行与人权委员会(Suhakam)先前达成的协议,将以人权为本的执法守则纳入培训课程。
人民之声提醒,我国曾在上一次的普遍定期审议(UPR)中,已接受国际间有关改善集会权利的建议。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