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丽妮:推立法现代化 分阶修订海事法律


(布城10日讯)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将率领马来西亚海事法改革与审查委员会(MLRCC),分阶段检讨及修订国内海事法律,推动立法现代化。
娜丽妮将以MLRCC主席身分,而吉隆坡高庭法官王志官(译音)则担任副主席,两人将带领由21名常任委员组成的团队,成员涵盖各部门、沙巴与砂拉越州政府代表、执业律师、学者、执法机关、业界代表及前高级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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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技术专业性,另有8名临时专家受委,涵盖航运、港口操作、海事培训及国际航运法领域。
根据《阳光日报》的报道,交通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委员会已于上周四正式成立,属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十大努力:法律与体制改革”中,强调的战略举措之一。
“委员会的成立,彰显政府建构现代化、进步且能回应日益复杂海运贸易环境需求的海事法律体系的决心。”
交通部指出,马来西亚作为高度依赖航运与港口的贸易国,94.6%贸易量经海路进行,极需效率高、具国际水平且切合现况的海事法律。
“MLRCC也获授权检讨与建议交通部及其他相关机构辖下的海事法律改革方案,因我国海事法律体系属多中心架构。”
首阶段聚焦6主要法律
文告补充,MLRCC第一阶段将聚焦6项主要法律,包括1952年商船条例、1960年商船条例(沙巴)、1960年商船条例(砂拉越)、1955年槟城港务局法令、1963年港务局法令及1990年港口(私有化)法令。
“这些检讨与改革将分阶段推行至明年,与国家交通政策接轨,推动我国海事法律体系迈向更可持续、包容及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交通部强调,将持续巩固国内海事治理与法律框架,以确保我国航运业在区域与全球市场保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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