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乌冷度假屋 掳走巴男 6人监5年


(吉隆坡10日讯)6名男子3年前合谋掳走并囚禁一名巴勒斯坦籍男子,今早在高庭被判处5年监禁。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6人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被判刑的6人分别是:莫哈末诺阿克玛(46岁)、莫哈末阿兹万(42岁)、多迪祖乃迪(47岁)、莫哈末苏菲安(28岁)、东姑哈扎鲁(54岁)及莫哈末阿哈丁(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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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谕令,诺阿克玛、苏菲安及阿哈丁的刑期从2022年9月29日被捕日算起,东姑哈扎鲁及阿兹万则分别从2022年10月11日和2023年12月14日开始服刑。
6名被告被指于2022年9月28日晚上10时40分,在吉隆坡金马区一带,合谋强行掳走一名31岁的巴勒斯坦男子,非法囚禁后者。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65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7年及罚款。
根据控状,受害者在事发后被带到乌鲁冷岳一间度假屋,双手双脚被电缆束缚,警方接获情报后突击救出人质。
从绑架改较轻替代控状
副检察司拿督巴迪勿斯在庭上指出,被告的行为对国家形象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他们原先是面对绑架控状,代表陈词后才获接纳改控为较轻的替代控状。他们应该感激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他指出,被告已被扣留2至3年,而法庭应判处至少5年监禁以示警惕。
此案由他与副检察司莫哈末沙比利共同主控。
6被告没前科及配合调查
代表诺阿克玛、阿兹万、多迪、苏菲安及东姑哈扎鲁的律师吴金莲(译音)则请求法庭从轻发落,指其当事人已悔过,且需要养家糊口。
“他们并未从犯罪中获得任何好处,没有前科记录,并一直配合调查。”
至于代表阿哈丁的律师阿迪祖卡纳因也求情指,当事人深感后悔并已道歉,同样无犯罪前科。
另8人控合谋扣押尚在审讯
另一方面,涉及同一名受害者的8名被告,即东姑阿里夫(44岁)、莫哈末纳兹里(44岁)、法依祖(45岁)、莫哈末依科玛(30岁)、莫哈末再迪(59岁)、尼达拉哈尤(39岁)、莱巴菲儿(44岁)及艾迪(45岁)的案件则继续在高庭审讯中。
8人被控在相同时间和地点合谋扣押受害者,以取得与制造及停用骇客手机软件相关的机密情报作为交换条件。
他们皆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30年至40年监禁及鞭笞。
此外,东姑阿里夫与尼达拉哈尤及其丈夫莱巴菲儿,还面对19项涉及超过25万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他们被指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 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4(1)(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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