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首席大法官有程序 内长:别乱说政府插手



(布城1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已清楚阐明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任命程序,无需任何臆测或指控首相或行政机关干预司法任命。
他说,任命程序明确列明,应由国家元首在首相建议及咨询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后作出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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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各界,不要作出无根据的指责,或质疑行政机关干预司法独立,并呼吁各方尊重宪政体系与正在进行的任命程序。
他今日在出席内政部月度集会,针对首席大法官职位出现空缺一事引起关注一事指出,目前马来统治者会议正在召开,“如首相早前所言,会议议程之一包括探讨有关司法任命事宜。”
他认为不需要有任何预设立场或无根据的指责,尊重程序,让任命程序顺利进行。
关于某些任命或行动涉及机密外泄问题,他表示将交由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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