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首相随意委任法官 凯里:JAC法令不违宪



(八打灵再也17日讯)前卫生部长凯里指出,在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法令下,首相仍保有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的角色,因此并不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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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委任委员会的设立,旨在确保所有法官人选在呈交予首相前,先经过一套严格的筛选机制。”
他说,由已故前首相敦阿都拉领导下制定的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旨在确保首相无法随意委任高级法官,防止行政权力在司法任命中拥有过大主导地位。
他说,阿都拉在推动有关法令时,曾明确强调不论谁当首相,都不该有随心所欲委任重要法官的权力。
“司法委任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诚信和操守,严格筛选法官人选;尽管首相仍保有向国家元首提名的宪制权力,但其决策应以委员会的建议为道德基础,而非将其视为可忽略的参考意见。”
凯里在播客节目《出去一下》中指出,这项机制的源起,是2007年震惊全国的V.K.林甘司法丑闻。
他说,该事件揭露法官任命可能涉及高层干预,引发公众对司法独立的广泛质疑。
“林甘事件有视频为证,当中甚至传出有人插手决定谁能出任高等法官,这种危机促使政府必须改革法官任命制度。”
他指出,国会随后通过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695法令),成立司法委任委员会,以作为过滤机制,确保所有呈交给首相的法官人选都先经过独立遴选程序审核。
凯里说,这正是当初制度设计中的关键张力所在,究竟是否要彻底限制首相在法官任命上的权力,或是保留一定的酌情空间。
“因此,有关法令设立一个机制,即由司法委任委员会提名人选,首相拥有无限次退回名单、要求新提名的权力。
“不过,这种来回的机制必须建立在诚信与道德基础上,不能变成首相不断退回提名,直到出现他心目中理想人选的情况。”
资深律师拿督赛阿米尔于4月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2009年司法委 任委员会法令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所以应被视为违宪、无效与无法律效力。
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自同年2月2日起生效,旨在辅助落实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的规定。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阐明,高级法官的委任必须由国家元首根据首相的建议,再咨询马来统治者会议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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