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犯罪非家务事” 郑慧玲吁检讨量刑标准


(八打灵再也18日讯)近日一宗家暴案件,施暴丈夫将妻子拳打脚踢致重伤,却仅被判监禁一天及罚款6000令吉,马华妇女组署理主席郑慧玲对此深感震惊与愤慨。
她强烈谴责被告的行为,同时也认为法庭判决过轻,漠视受害者权益,也对社会传递了错误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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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受害者被丈夫残暴施袭,造成身体多处骨折,严重伤害触犯刑事法典第325(严重致伤他人)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长7年及罚款。
对家暴轻判如纵容施暴者
郑慧玲强调,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而是赤裸裸的犯罪。
她认为,司法机关对家暴的轻判等同纵容施暴者的气焰,让受害者陷入更深的恐惧。家暴案件无论初犯或累犯,都应以重刑对待,否则就是对社会的犯罪、对女性的侮辱。
她说,马华妇女组关注政府推行如“Aku Wanita @ KRT”计划、 “K-Chat”心理介入等措施,虽有助受害者康复,但若法律未能严惩施暴者,依然是治标不治本。
“马华妇女组呼吁政府及司法机关,全面检讨家暴相关法令与量刑标准,确保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保障受害者权益与安全。”
促落实CEDAW保护女性权益
她指出,我国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已迈入第30年,但许多关键承诺至今仍未落实。
“马华妇女组强烈敦促政府切实履行CEDAW条文,设立有效机制保护女性权益。”
她说,马华妇女组于2014年成立的法律咨询及妇女援助中心(LAWA)将持续协助女性受害者,提供法律与心理支持,协助她们走出阴影,重建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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