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禁公仆参与集会 抨总检署声明违宪


(吉隆坡24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烈痛批总检察署日前发出警告信,禁止公务员参与本周六举行的“倒安华大集会”已公然违宪,误导公众,且构成对宪法精神的践踏。
总检察署日前声称,参与集会的公务员将违反2012年公务员(委任、晋升与服务终止)条例第20(3)条文。
ADVERTISEMENT
宪法赋言论集会自由
针对总检察署的说法,再益马烈发表文告时指出,联邦宪法第10(1)(a)与(b)条款赋予每一位公民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不能只因部门条例、通告或行政指令而被剥夺或限制。
“总检察署不应发出违宪声明,误导公务员与社会大众,联邦宪法第10(2)(a)与(b)条款所允许的限制,必须是国会通过的法律,然而总检察署所依据的2012年公务员条例并非国会立法,所以无权限制公务员的宪法权利。”
他强调,纵然集会自由“并非是绝对自由”,但总检察署却误导性地暗示政府首席秘书有权以行政命令限制这项权利,这根本已违反了法治原则。
“检察署是否忘了,根据宪法第4(1)条款,联邦宪法才是国家最高法律,任何部门条规或内部指令皆不得凌驾其上?”
质疑总检署动机
他质疑检察署发出这类声明的动机,并追问是何人授意,意图阻吓公务员行使其合法权利。
再益马烈指出,当前由安华领导的昌明政府过去也曾在反对党时期积极参与街头示威,如今却动用一切手段阻止民众与公务员行使同样的民主权利,令人遗憾。
“我们对这种违法与违宪的恐吓行为表达最强烈的谴责!任何公务员若因参与和平集会而面对任何形式的对付,捍卫自由律师团将全力为其提供法律辩护。”
他呼吁政府应尊重并维护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总检察署的职责是守护法治,而非为执政联盟护航。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