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公开亮票涉违选罢法 案件将移送地检署



(台北26日综合电)台湾大罢免首轮投票今天登场,资深媒体人赵少康在投票后主动亮票给媒体拍照,被质疑触法。台北市选委会回应,在调查事件,并说案件将依涉嫌违反《选罢法》移送地检署处理。
台湾《联合报》报道,赵少康今早现身台北市立大安国民中学投票所投票。他在投完票离开圈票区后,直接把票摊开给媒体拍照,直到走到投票箱前才把票对折投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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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赵少康上述举动可能违反选罢法,投开票所通报警方处理。台北市选委会说,目前案件由大安分局受理,并将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根据《公职人员选罢法》第88条第2项规定,投票人圈选后不得将所圈内容出示他人,违反者依同法第105条,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新台币20万元(2.85万令吉)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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