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女模坠楼案|高庭谕令换查案官重查 须每3个月汇报进展



(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谕令大马警方,依据2019年高庭发出的指示,重新调查荷兰籍模特儿伊娃娜坠楼身亡案,以及每3个月向总检察署汇报调查进展。
撤换查案官
谕令警方重新调查
此外,罗兹玛瓦谕令大马警方,依据2019年高庭发出的指示,对伊娃娜坠楼身亡案,重新展开调查,以及每3个月向总检察署汇报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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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下达强制令,警方必须将查案官法依沙阿都拉从现有的特别调查小组中撤换。
她指出,尽管案发当天已有迹象显示伊娃娜坠楼身亡案可能涉及刑事成分,但第二答辩人(法依沙阿都拉)却武断地将案件列为“自杀”。
专案小组人事存严重瑕疵
她说,高庭于2019年裁决后,警方所成立的专案小组中,尽管相关人员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警方仍保留了在调查过程中遭质疑的人员继续负责有关的案件,显示人事安排存在严重瑕疵。
“调查过程中也出现关键证据,进一步揭露警方在调查中出现的疏忽。”
她举例,2018年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显示,死者(伊娃娜)指甲样本中发现了亚历山大的DNA痕迹。
“尽管此项证据具有高度重要性,警方却未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反而允许亚历山大与妻子鲁纳在2018年3月29日,即该DNA报告出炉大约一个月后,离开马来西亚。”
罗兹玛瓦进一步指出,在此诉讼中,第二答辩人曾在庭上供称,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并未结案。
“然而,答辩人未能提供任何事实或证据,证明调查实际上仍有在进行。”
她说,在法庭看来,该调查自2019年以来实际上已陷入停滞,毫无实质性进展。
未能防止证据遭窜改
严重违反调查守则
此外,罗兹玛瓦指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未能防止证据遭窜改,此举严重违反了调查程序的基本守则。
她说,尽管当局曾扣留案件中的两名嫌犯,即亚历山大及鲁纳,但警方未限制两人使用手机,这使他们得以联系清洁工人,前往涉案的单位进行清理,目的是销毁可能存在的证据。
她指出,当警方返回案发现场时,关键证据已因清洁工作而遭到破坏,这正是因警方疏忽所致。
罗兹玛瓦进一步说,警方在调查中未有妥善分析闭路电视方面证据。
“案发前一晚的闭路电视画面清楚显示,死者(伊娃娜)曾与亚历山大和鲁纳同行。该公寓的管理人员也指出,两人平时夜间回家时经常醉酒,行为扰人。”
罗兹玛瓦指出,然而警方在调查中,并未对闭路电视所呈现的内容做出进一步研判,以验证将案件列为“自杀”的这个结论是否成立。
另一方面,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拿督山卡拉奈尔在休庭后表示,尽管总检察署可能会考虑提出上诉,他仍恳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公众利益、死者家属所承受的痛苦,以及此判决的正直性。
他说,此案的裁决深深植根于证据、法律与宪法原则之中,他有信心上诉庭不会有理由干预今日的这项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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