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 确保司法任命更顺畅 政府正参考研究外国模式



(吉隆坡31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首相署法律事务组目前正就司法任命进行实证比较研究,研究包括英国、新加坡、澳洲和印度等国的法官任命模式。
她指出,这项研究通过与司法机构、大马律师公会、执政党和反对党国会议员、高等院校、联邦宪法专家、民间社会组织进行广泛交流,并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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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旨在确保任命程序更加顺畅、自由,并符合联邦宪法的原则。”
阿莎丽娜强调,昌明政府始终尊重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将继续致力于确保包括高等法院法官在内的重要国家职位的任命,严格依据联邦宪法和现行法律。
她是在昨日国会书面答复伊党尤仑区国会议员阿都甘尼的提问时作出上述回应。
阿都甘尼要求政府说明,根据联邦宪法第122条,如果首相在法庭案件中面临利益冲突,首相是否可以将向国家元首建议司法任命的权力委任给他人或回避。
阿莎丽娜表示,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命必须遵守联邦宪法第122B(1)和(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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