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遭父母虐伤11岁女童 料下周交托监护人照顾



(加央5日讯)2个月前被揭发遭父母虐待致满身伤的11岁华小女生,预料将会在下星期通过警方儿童侦讯中心作最后的取证后,再由福利局评估交托拾适合照顾的监护人。
玻州福利局局长古仄受访时说,女童在医院完成治疗后已获准出院,不过福利局取得临时指令先负责照顾女童,并安排女童到隶属福利局的机构临时看护,确保女童的身心灵得到保障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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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原本临时指令明天届满,不过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当局定于下个星期才召开警方儿童侦讯中心取证程序,再评估适合照顾女童的监护人,包括得到女童本身及家属的同意,才交托给监护人。
“上个星期也已安排案件管理会议,除了女童,福利局、儿童保护小组、警方及校方也参与会议,以便进一步了解女童的心理状况及后续安排。
“我们必须以孩子的福利和安全保障作为主要考量,所以需要冗长的时间处理,不能仓促决定和安排。”
古仄今午在斯里布特拉大厦,出席玻州立法议会会议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说,目前女童的健康良好,福利局自女童入院后,都一直关注女童的饮食控制,确保有足够的营业,院方也给予适合的治疗,以及心理评估和辅导。
玻州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拿汀玛芝达也在场。
这名小女生疑自2023年起,就被父母虐待至满身伤,身体多处包括头部、脸颊、背后、胸部、手臂及小腿都曾被钝器、热水致伤的新旧伤痕。根据警方提供的照片,女童的体型瘦骨如柴,有营养不良的情况。
一名女子向福利局投报后 ,福利局官员即时登门拜访后,把女童带往亚娄儿童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福利局于6月18日向警方报案,再连同警方到上述住宅逮捕女童的父母。
经过延扣6天后,女童父母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之下被控,不过他们不认罪,获得各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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