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同情谴责无法解决问题 须严法遏止校园霸凌


(吉隆坡15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呼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采取果断行动,全面防止与制止校园霸凌,并强调仅有同情或谴责,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落实立法、严格执行及建立问责机制,才能保障学生安全。
他指出,即使社会对霸凌议题的关注日益提高,但校园霸凌事件仍屡屡发生,令原本应该成为安全学习场所的校园,反而成为滋生恐吓、暴力与忽视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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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兹里表示,大马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依据第19条文有明确义务必须采取立法、行政、社会及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伤害、虐待、忽视、剥削及性侵害。
他欢迎政府今年3月7日正式颁布并生效的2025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当中新增设的第507B至第507G条文,明确将各类型霸凌行为列为刑事罪行,包括肢体、言语、心理及网络霸凌,并涵盖骚扰、威胁、侮辱、冒用身份等行为;若霸凌导致受害者因挑衅而企图或选择自杀,施暴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立法后须确保执法严明
不过,他强调,立法只是第一步,还必须确保执法严明,并在学校制度及文化上彻底改革。
他举例,媒体报道13岁女寄宿生查拉之死,揭露了疑似程序失误,包括没有立即验尸、受害者早前的投诉与警示被忽视,以及校园内的骚扰指控未获处理。
他也引用高等教育部针对工艺大学一名后备军学员三苏哈里斯之死的声明,指当局承诺一旦调查发现涉及霸凌或刑事成分,将不会庇护任何涉案者。
依兹里认为,这样的立场应贯彻至所有教育层级,从小学到大学皆不例外。
“我们不能每次只在悲剧发生后才做出反应,必须事先建立完善的程序、防范措施与问责机制。”
他指出,律师公会在全国拥有超过2万4000名成员,愿与当局合作制定及落实防霸凌措施,包括在全国学校推动宣导活动、举办讲座及校园互动计划,让学生认识霸凌的危害、增强受害者的求助意识,并塑造“零容忍”霸凌的文化。
他强调,一个伟大的国家会保护她的孩子,因为孩子是衡量国家价值、正义与未来的真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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