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豁免1826样 GST仅豁免607样 安华:SST更实惠


(吉隆坡20日讯)销售与服务税(SST)豁免商品达1826种,(消费税)GST则只豁免607种商品,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以数据证明,SST所豁免的商品,比GST更多。
他说,在7月1日起扩大与调整SST后,豁免商品数量达1826种,而GST在取消前所豁免的商品则只有60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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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豁免的商品,比2018年GST豁免商品更多。”
他在国会以书面回应公正党昔加末区国会议员华岚的提问,要求说明GST与SST相比,所豁免的商品数量与类别时指出,相比之下SST豁免税额的商品,确实比GST更多,服务范围占比更低。
“这体现了政府在保障人民福祉的同时,也确保国家财政更加可持续,与昌明大马的宗旨相符。”
安华说,豁免SST与GST的商品,包括多种基本必需品以及民众日常使用的商品,如:
(i) 未加工或未处理的食品,例如鸡肉、牛肉、羊肉、鱼类、蔬菜、本地水果和大米;
(ii) 加工食品,如面粉、糖、盐、白面包、牛奶和棕油;
(iii) 药品和医疗设备;以及
(iv) 阅读刊物。
他说,养殖和宠物饲料、建筑原材料、肥料、农药、以及农业和畜牧业机械也豁免SST。
他说,根据马来西亚标准行业分类 (MSIC) 代码中的服务清单,SST针对经济体内70%的服务征税,而GST则针对76%的服务项目征税。
安华表示,各类基础服务豁免SST,包括
(i)陆地和海上乘客运输服务,如校车、长途巴士、轻轨、火车和渡轮;
(ii) 沙巴和砂拉越地区的乡村空运服务;
(iii) 预付电信服务;
(iv) 食品和饮料配送服务(电子商务);
(v) 住宅房屋租赁;
(vi) 住宅房屋维修;
(vii) 住宅房屋清洁服务;
(viii) 水供应;
(ix) 600千瓦时以下的住宅用电;
(x) 商业场所的电力供应。
他强调,政府在实施扩大销售与服务税时,保持谨慎并致力于确保实施过程的精准与渐进,考虑到对民众生活成本的影响。政府还提供更为务实和全面的措施,以减少双重税收和生活成本的影响,同时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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