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长:经警队委会确认 新总警长任命符资格


(吉隆坡20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新任全国总警长的委任符合既定的资格与条件。
ADVERTISEMENT
他昨日以国会书面回答伊党尤仑国会议员阿都干尼的提问时说,内政部通过警队委员会制定遴选全国总警长的资格与条件,而总警长候选人的名单须呈报至国家元首以获御准。
他表示,其他条件包括候选人必须是警务高级官员、警察总监及以上级别;在警队中有卓越的服务表现、通过反贪会的诚信审查,并且无任何纪律处分。
他说,总警长候选人的名单必须经过警队委员会确认,再呈报至国家元首以获御准,接着在联邦宪法第140(4)及(5)条款下委任。
阿都干尼要求内政部长说明,新任全国总警长的任命是否符合遴选资格,以及为何具备资历的副总警长未被纳入考量。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