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a Wibawa贪污洗钱案 阿当拉兰缴罚410万 换撤控



(吉隆坡20日讯)在选择性招标(Jana Wibawa)计划涉嫌12项贪污和洗黑钱控指控的土团党泗岩沫区部署理主席阿当拉兰,在缴付总额410万令吉的罚单后,获地庭宣判无罪释放。
获地庭判无罪释放
主控官法拉雅丝敏副检察司今日禀告法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于6月3日接获阿当拉兰提呈的陈情书,法官苏扎娜随即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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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扎娜说:“鉴于控方已撤回所有罪控及无意继续兴讼,法庭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法拉雅丝敏此前说,反贪会已接获陈情书,并同意阿当拉兰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92(1)条文之下,缴付410万令吉罚单的建议。
她说,阿当拉兰在8月18日支付了410万令吉的罚单。
“随着控方已同意撤回控诉被告的所有罪控,控方要求让被告无罪释放。”
控方11证人供证
此案审讯从2024年7月9日开始进行,11名控方证人已出庭供证。
阿当拉兰在2023年2月21日,被控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末祖索,索取工程总值3.5%至7%的贿金,以便协助该公司获得选择性招标计划下的工程,即总值4780万令吉在玻璃市双溪阿当至甘榜峇纳的造路计划。
同时,阿当拉兰也被控收受末祖索50万令吉的款项,这笔款项也汇入其联昌国际银行的户头,他被指在2021年3月及11月26日,分别在Dutamas的一家餐馆和联昌国际银行位于武吉东姑的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接着,他也于同年2月22日被控在选择性招标计划收取410万令吉贿金2项罪名,并在同月再被控在相同计划索取200万令吉贿金罪名。
所有罪行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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