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宿舍杀害17岁同学案 13学生谋杀罪名成立



(斗湖22日讯)沙巴斗湖高庭今天宣判,13名年龄介于16至19岁的少年,于2年前在拿篤技职学院宿舍联手杀害年仅17岁的同学莫哈末纳兹米艾扎,谋杀罪名成立。
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在宣判时指出,所有被告在刑事法典302条文(謀杀),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同读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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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3名被告被控于2024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翌日(22日)清晨7时38分之间,在该学院宿舍房间内,共同谋杀年仅17岁的莫哈末纳兹米艾札。
今年2月28日,高庭裁决13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此案的控方团队由诺妮丝拉领导,副检察司黄俊涛(译音)及巴特丽西亚莫哈末库斯里协助。
律师拿督蓝星、卡玛鲁丁莫哈末津奇及陈文杰。他们负责为8名被告辩护。
此外,莫哈末再里再纳阿比汀、阿都嘉尼泽里卡、薇薇安田、洁西妮P康及古斯尼安波图沃担任其余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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