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会通过新法 允许剥夺公民身份



(金边25日法新电)柬埔寨国会周一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剥夺与外国勾结者的公民身份。人权组织担心,这项法律将被用来驱逐异议人士。
包括柬埔寨总理洪玛内在内的所有120名出席国民议会会议的议员,一致投票通过了这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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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权观察组织一直指责柬埔寨政府使用严苛的法律来压制反对派和合法的政治辩论。
一个由50个人权组织组成的联盟星期日发表声明,警告称这项法律“将对所有柬埔寨公民的言论自由产生灾难性的寒蝉效应”。
声明还补充道:“这项措辞含糊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基于种族、政治观点、言论和行动主义而针对个人,其滥用的可能性实在太高,令人难以接受。”
“政府拥有很多权力,但他们不应该拥有任意决定谁是或不是柬埔寨人的权力。”
该法案仍需获得柬埔寨上议院的通过,然后才能由国家元首颁布,但这两项措施都被视为橡皮图章。
根据欧洲议会2月份的简报,在15个欧盟国家,公民可能因叛国或不忠行为被剥夺国籍,其中8个国家仅针对归化公民实施此项规定。
柬埔寨宪法原本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无条件的国籍权,但立法者上月对宪法条款作出修订,新增”高棉国籍的取得、丧失及撤销应由法律规定”的表述。
司法部长高乐在修正案通过后告诉记者:“如果你背叛国家,国家不会收留你。”上个月,国际特赦组织称该立法“严重违反国际法”。
国际特赦组织区域研究主任费勒表示:“柬埔寨当局完全未能维护国家法院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而这项立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这使得政府的专制行径得以继续不受制止,例如其对反对派领导人、活动人士和独立记者的迫害。”
数十名反对派活动人士已被柬埔寨当局监禁或面临法律诉讼。
反对派领导人金速卡于2023年因叛国罪被判处27年监禁。他一再否认这一指控,随即被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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