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女助理认罪 上传色情视频 罚1.4万



(雪邦25日讯)“在本案中,你出于商业目的使用通讯,可能是为了推广,但你所采用的方法却违背了社会道德……这件事已经让你蒙羞,要把它当作一个教训,只此一次就够了,以后不要重犯。”
法官阿末弗亚奥斯曼今日在判处一名通过社媒X平台制作并发布色情视频的被告时,如是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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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8岁的茜蒂阿米扎今日在庭上面对2项控罪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2个月代替。
法官也谕令将涉案的手提电脑和手机交由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销毁。
被告闻判落泪
茜蒂阿米扎在聆听法官宣判时,在庭上落泪,对自己的行为懊悔。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阿末哈菲兹为被告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来自双溪大年,是一名服装店助理,已婚,育有9个月大的孩子,月收入大约1500令吉。
他说,其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恳请法庭从轻判处最低罚款。
他表示,相关控状也对其当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出现焦虑和精神创伤的问题,让她难以面对人群。
控方:涉公共利益应严惩
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法德里则认为,此案涉及公共利益,请求法庭严惩被告,以警示社会大众。
他说,被告将相关内容设为公开,显示她有意将相关内容传到全球,而不仅限于国内。
“刑罚给予被告教训,同时向外界传达信息,没有任何人可以、也不应该犯下这种错误。”
根据2项修改控状,茜蒂阿米扎被指在明知的情况下制作并发布含有色情性质的视频通讯,意图骚扰他人。
她被控于2022年12月18日晚上10时13分,以及2022年9月13日早上7时47分,通过名为“MizaNegro”的推特账号犯下上述行为。
有关内容随后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4时34分及上午10时08分,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被官员读取。
她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一年,或两者兼施;若罪成后重犯则可被罚款每日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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