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汉:国旗出错惩处过度 “执法矫枉过正 双标”


(吉隆坡20日讯)马华中委拿督许金汉针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近日向两家媒体开出高达10万令吉的罚单,以及地方政府早前下令诊所因倒挂国旗关店30天的惩罚措施,直言惩处过度,执法明显欠妥,矫枉过正与双重标准。
他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国旗象征国家尊严,媒体在使用国旗图像时理应谨慎无误。然而,若只是单纯的人为疏忽,却遭遇高额罚款与停业处分,无疑对新闻从业者及业界造成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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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质疑,教育部也曾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国旗使用不当的情况,却未见类似高额罚款或停职惩处。这明显是执法标准不一,让公众感到当局针对性执法的现象,严重损害执法机构的公信力。
“执法机构应坚持罪责相当原则与公正执法的标准。当政府对媒体动辄重罚,却对政府机构自身失误轻轻带过,这不仅失去公信力,更向人民传递出一个执法可以选择性执行的错误示范。”
他呼吁通讯委员会重新检视执法标准,避免因过于严苛及选择性的做法,进一步侵蚀媒体自由与民众的信任。
陈君儿:执法须一视同仁
另一方面,马华宣传局主任陈君儿表示,通讯委员会对两家媒体开罚的行动固然是依法行事,然而问题是,在误植国旗事件中犯下相同错误的教育部,至今却未见受到任何类似的对付。
也是马华妇女组总秘书的陈君儿指出,这已引起人们对政府双重标准的质疑,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她在文告中说,星洲日报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开道歉,并且对总编辑以及另一名高层采取停职处分。这是极为严厉的内部惩处,充分显示星洲毫无保留、勇于担责的态度。
“通讯委员会的选择性执法,再次坐实人们对执法单位双重标准的指控。为什么媒体因疏忽而被重罚,但政府部门却可以置身事外?当媒体都愿意承担责任,难道政府机构的过错就可以‘免责’?
“执法必须一视同仁,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我们要求通讯委员会交代,教育部是否会受到同等处分,还是选择再次证明双重标准的存在。”
“一旦执法出现选择性处理,不仅损害执法单位的专业尊严,更削弱人民对政府与法律的信任。关键不在于谁被惩罚,而在于惩罚行动是否在公正、透明、没有特权、没有例外的标准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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