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论坛反对提控强奸案少女 “刑事化受害者 更大不公”


(吉隆坡24日讯)SIS论坛(马来西亚)宣传主任阿米娜强烈反对把强奸案少女与成年男子同时提控的建议,直指此举将彻底背离法定强奸法例的保护精神,等同把受害者刑事化,造成更大不公。
近期,吉兰丹州总警长公开建议涉案少女与成年男子应一同被提控,理由是“多数案件属自愿”,其后更获部分宗教评论者呼应,并在联邦直辖区穆斯林宗教司官方网站刊文,主张双方同罚,引起社会强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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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娜指出,刑事法典明文规定,凡与未满16岁者发生性行为即属强奸,无论是否“自愿”,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无法给予同意,责任必须完全落在成年人身上。
她警告,若同时提控少女,受害者将因恐惧被惩罚而选择沉默,甚至被加害者胁迫“若举报,你也会被控”。
“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加害者有恃无恐,受害者则承受二次伤害与社会责难。”
依伊教义儿童不应担刑责
她强调,根据伊斯兰教义,儿童不应承担刑责。
“《可兰经》与圣训皆明示,未成年人需要的是教育与保护,而非惩罚,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等量齐观,既违背法律精神,也背离宗教共识。”
警方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录得5401宗儿童性犯罪,今年首4个月已添2059宗;大马统计局报告也指出,2023年相关案件较2022年增加26.5%,其中包括1389宗肢体性侵、91宗非肢体性侵、67宗儿童色情案件及1500宗强奸案,其中乱伦占248宗。
专家认为实际数字恐更高,因仍有大量案件未被举报。
简化性别争议违法律目的
对于部分舆论质疑“为何只惩罚男性”,阿米娜反驳,法定强奸从来不是性别公平问题,而是成年人责任与儿童脆弱性的界线。
“若将其简化为性别争议,反而掩盖了法律的根本目的。”
她呼吁政府与宗教机构坚守现有保护框架,避免刑事化儿童,并提出多项建议,包括:
1.维持法定强奸条例不变,明确成年人必须承担责任;
2.加强网络安全、家长指导与安全举报机制;
3.宗教平台应弘扬怜悯与保护,而非责难;
4.在教育体系中推广性与生殖健康知识,避免因无知而受害。
阿米娜强调,法律的不对称不是缺陷,而是其力量所在,儿童绝非自身受害的共犯,他们需要的是怜悯、尊严与保护,将他们刑事化,不是改革,而是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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