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长:石油发展法并非强加 “获砂议员支持通过”



(八打灵再也25日讯)国会下议院前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驳斥有关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与1963年建国契约(MA63)相抵触,或未经砂拉越同意就通过的指控。
他说,国会会议记录显示,砂拉越人民代议士曾积极参与相关法案的辩论,且最终支持法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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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石油发展法案辩论持续3天,由砂拉越代表提出,而砂州有超过20至22名议员,投下赞成票。”
阿兹哈哈伦最近在首相署前部长(法律事务)再益依布拉欣主持的播客节目中指出,如果查看记录,所有砂拉越议员都发表长篇演说,并表态支持该法案。
他强调,这一事实证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从未由联邦政府强加于砂拉越,而是经砂拉越代表在国会参与并同意通过的。
“因此,如果有人声称石油法不符合建国契约,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支持法案的正是砂拉越议员本身。”
他认为,了解这一历史事实至关重要,以避免当下的政治叙事曲解国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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