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开庭惊见“护照夹现金” 告发香港车手涉行贿



(台中19日讯)香港籍罗姓男子加入诈骗集团到台湾当车手落网,台中地院法官开庭前讯问人别,一翻开罗的护照惊觉夹了4100元现金(台币,下同;约565令吉),经通报政风室、告发罗贪污行贿罪嫌。罗喊冤称刚好放一起没别的意思,检方也查无他有行贿主观犯意,侦结不起诉。
《联合网》的报道指出,台湾的法官审理案件采自由心证,早年曾见的司法黄牛、行贿求改判或轻判几乎销声匿迹,中院法官翻开罗男的护照发现夹藏现金,尽管其无行贿意图,但此举敏感、易引发联想,法官当下警觉通报政风、予以告发,法界认为是“明智且自保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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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告发指出,罗男6月22日在西区的饭店被临检,因身上有伪造用以诈骗的不实文书遭逮,23日下午移送台中地检署时,法警依规定检查罗男身体、衣物及随身物,当场清点其携带4100元纸钞,连同护照交给罗随身携带,检方复讯后将罗向法院声请羁押。
罗再被送到中院羁押候审室,院方法警同样依规定检查,因罗非台湾人,法官人别确认时需检视护照,法警将护照、其随身纸钞交予罗自行保管。
当晚法官开羁押庭检视罗的护照,一翻惊见护照套夹层有纸钞,当下未清点就问“为何护照内有现金?”罗则说“一开始就放里面,没其他意见”。法官隔天通报政风室,中院以罗有基于对法官关于不违背职务行求贿赂之意,对其告发贪污行贿罪嫌。
检方讯时,罗坚决否认行贿,辩称“没有行贿法官的意思,不知道审问时还要再看护照”、“整个逮捕、羁押过程,都没试图明示或暗示要行贿司法人员”。
该名法官证称,发现护照有现金就询问,认为罗不应将金钱以夹藏方式交给法官,但罗的主观想法他无从得知。
检方查,罗经法警检身后才将护照、现金放一起,罗在台无犯罪纪录、未请律师,对台湾刑事诉讼程序不熟悉,难认他有行贿法官的主观犯意,且该现金不过区区4100元,难想像区区金额就得行贿一国法官,侦结予以罗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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