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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25am 21/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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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夫妻结婚6年 查户籍竟是再从表兄妹

高雄一对夫妻结婚超过6年,没想到一查户籍竟发现彼此是“再从表兄妹”。.(示意图/取自Pexels)

(高雄21日讯)“有情人终成兄妹”!高雄一对结婚6年感情相当恩爱,不料日前查户籍,竟意外发现彼此是“”,属于旁系血亲六亲等以内,根据《台湾民法》两人不得结婚,最终2人只能结束婚姻关系。

根据Ett新闻云的报道指出,判决书资料显示,两人2018年10月31日结婚,不料丈夫日前调阅户籍资料,竟发现自己的外祖母与妻子祖母是“同父同母的亲姊妹”,所以他和妻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五等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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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民法第983条第1项第2款规定,近亲六等内不得结婚,任何违规结婚均属无效。

为解除身分关系不明确、不安状态,丈夫向法院声请确认婚姻关系不存在,妻子也无异议。

高雄少年与家事法庭调查时,确认了2人提交的户籍誊本,证实了2人确实属于旁系六亲等以内的亲属关系。

经审查双方合意声请,并且提交亲属关系证据,法院采信声请人主张,因此今年8月裁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均放弃抗告,不得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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