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3申请调职同僚 伍长控欺骗 不认罪


(吉隆坡21日讯)一名伍长警阶的警察涉嫌于10年前,在调职申请事务中欺骗3名同僚,今日在推事庭被控3项罪名,他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纳兹里(39岁)被控欺骗3名警员,在调职申请事务上误导他们,尽管被告并非任职于调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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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为促使3名受害者将总额1万零500令吉的款项汇入被告及其妻子的两个银行账户。
根据控状,事件发生在2015年8月至11月期间,于蕉赖大马皇家警察营地中犯下。
莫哈末纳兹里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被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最高10年,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安丽普丽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为每项控罪设定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
被告代表律师法汀努求情道,被告每月只有2500令吉工资,加上妻子没有工作,除了需要养家糊口,被告还患有心脏病,需要后续治疗,不存在逃跑的风险。
推事法拉娜比哈最终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每项控罪2名担保人,且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此案将在12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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