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清晰定义霸凌 反霸凌法12月呈一读



(吉隆坡25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反霸凌法案将于12月1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她说,该法案首次对霸凌行为提供清晰及全面的法律定义,涵盖肢体、语言及网络霸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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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统一后,无论是教育机构、执法单位、家长或社会,在预防、执法及补救方面都有一致的参考依据。”
她今日以国会书面回答行动党古晋区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说,内阁于11月21日批准该法案提呈国会,之前此法案已在11月19日提呈妇女、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别遴选委员会。
“法案一读预计于12月1日进行,当天将向议员详细汇报,以解释委员会结构、仲裁庭权限及执行机制。”
她说,在草拟法案过程已与利益相关者展开交流,包括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举办12场市民大会,约300至400人参与,包括校长、教师、家教协会、相关机构、学生及大专生。
赋予教育机构明确自主权
此外,阿莎丽娜说,该法案将赋予各教育机构明确的自主权,让他们以教育机构委员会作为第一级机制,以结构化与综合的方式,在各自机构层面预防、发现、管理及通报霸凌案件。
“如果委员会无法解决案件,法案也设立法律定义仲裁庭,赋权提供补救措施,如通过非对抗性且儿童友好的措施包括保护、辅导及改造。
“这做法确保所有受害者得到应得保护,这套法律框架属于民事范畴,强调加强预防机制、受害者保护及加害者改造的必要性。”
她说,该法案构建一个强调修复及包容的法律平台,旨在引导、改造及发展儿童的情感和道德健康,以培养秉持尊重、礼貌及尊严价值观的下一代。
她表示,法案也加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包括以修复性司法原则为基础的调解,确保父母也扮演重要角色,并确保受害者与加害者都能获得长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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