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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5pm 06/12/2025

未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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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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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年前未婚生子送姐收养 后再嫁姐夫成“后母” 今终验DNA母子相认

42年前未婚生子送姐收养 后再嫁姐夫成“后母” 今终验DNA母子相认
张女和儿子到医院进行DNA检测,鉴定报告显示有血缘关系,并最终获得法庭的认可。(示意图)

(台南6日讯)台湾台南一名女子在42年前与,由于受限于当年社会的保守风气,加上自身没有经济能力,只好拜托和姐夫儿子,岂料后来胞姐离婚,她竟与姐夫结婚,成为了儿子的“后母”。

根据《TVBS新闻网》报道,女子后来也离了婚,并在胞姐后续去世后,向法庭提出确认亲子关系的申请,与儿子获认证属亲生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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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这名张姓女子是于1983年7月1日,在未婚状态下生下一名男婴,而由于当时保守的社会风气,加上没有经济能力,且不熟悉法律,一直不敢向户政机关申报儿子的身份。

直到1990年儿子即将入学,不得不取得户籍资料,她才将儿子以父母“身份不详”取得户籍。

而且,她还拜托胞姐和郭姓姐夫扶养自己的儿子,而后姐夫向法院申请收养张女儿子,1990年10月正式成为养子。

1998年3月底,胞姐和姐夫离婚,约定小孩由姐夫单独监护,但张女为了方便照顾儿子,竟在同年底和姐夫结婚,共同扶养儿子,惟法律上她仅为儿子的“后母”。

时间到了2012年10月底,她也和郭男离婚,母子俩共同生活至今。

据报道,儿子和郭男于今年9月15日终止收养,加上胞姐也已死亡,张女决定正式领回儿子。

张女和儿子随后到医院进行,鉴定报告显示有血缘关系,张女也向法庭确认两人的母子关系,成功获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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