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首引国安法88条 前民阵副召集人王岸然被捕



(香港7日综合电)香港宏福苑大火,港府除了忙救灾之外,也防范有新势力乘机煽动乱港。香港官方通报,首次引用国安法第88条拘捕一名七旬香港男子协助调查。根据了解,被捕男子是前民阵副召集人王岸然。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88条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
根据限了解,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条例主要禁止两类行为:一是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危害调查而作出的披露,即涉案人士的情况;二是禁止在没有合理辩解下,捏改、隐藏、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有关调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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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港媒《星岛日报》、《香港01》、《明报》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上周六(6日)表示,香港警方上周二(2日)邀请一名71岁香港男子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协助调查,至翌日他在社媒上公开相关内容,警方早前已郑重提醒会面内容需要保密,认为他的相关行为属非法披露,已达致向其他人通风报信的效果。
李桂华说,上述男子也在大埔火灾后在社媒上发放大量资料和影片,煽动市民仇恨港府和中共中央政府。
李桂华指出,88条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88条安排对隐秘罪行的调查非常有用,在香港法例、其他条例亦有,并非“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独有。他说,不觉得今次情况独特。
被捕男子是前民阵副召集人兼时事评论人王岸然(本名黄觉岸)。过去曾在苹果日报任职多年,多次参与包括“占中”和反高铁的示威活动。他日前接受国安处调查会面后,随即在个人YouTube上载近一小时的片段,披露会面流程及提问内容。
李桂华说,先前曾到大埔宏福苑火灾现场视察,认为情况愈来愈似“黑暴”状态,部分人变本加厉,有人到场制造矛盾,利用灾民或支援人士作掩饰,到场派传单、贴标语,内容与灾情无关,只是想煽动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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