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缴罚款 多付五年才能拿回?” 方志伟促检讨退税制


(吉隆坡7日讯)民政党总财政方志伟严厉质问政府:为何国内中小企业商家纳税人迟缴税就会被罚款严厉对付;但是多缴付的税款,却要苦等上四、五年时间,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四、五年的时间,都足以更换一届政府了,竟然还要纳税人继续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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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不理解民间疾苦
方志伟今日发表声明批评,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在回应此课题时,没有为其部门的办事不力感到愧疚,竟仍要求被拖欠数年退税者“再给政府更多时间”,此举显示副部长完全不接地气,不理解民间疾苦,更无法体察中小商家纳税人的压力,也反映财政部内部处理税务机制的效率问题,从未真正被重视与解决。
他强调,退税延迟问题对中小企业商家纳税人的冲击很大,特别是一些面对现金流紧张者,更是首当其冲:旧一年的税务退不下来,新一年的税务却又必须按时缴清,这样四、五年累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对经营成本造成压力。
“这等于政府把中小商家的现金流扣住四、五年,却要中小商家自己承担经营成本压力、贷款利息以及市场波动风险,这情况难道公平吗?”
他建议政府必须马上检讨有关退税制度,并制定更具执行力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包括:最迟3个月内必须完成退税程序;若超过退税期限,政府必须支付至少10%的利息,作为赔偿。
“只有当政府必须为其拖延成本负责时,效率才会真正被逼出来。”
他说,纳税人缴税从不准拖延,否则将面对罚款与法律惩处;但政府却可以拖延数年才退税,这是极不对等的关系。
“政府不只能对人民强调纳税义务,却忽视纳税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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