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法官:对未审案先行定罪 “网络法庭”冲击司法



(沙亚南9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直言,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以及数字时代的言论自由,正对司法机构的角色构成挑战,社会上逐渐出现民众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便在网络空间对案件“先行定罪”的倾向。
他指出,“网络法庭”或“社交媒体审判”的现象日益明显,网民在不了解案件真实事实的情况下,便对被告、法官及相关人士作出揣测、贴标签甚至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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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定罪 损害司法公正
他说,在审讯尚未开始,或第一名证人尚未供证之前便对他人定罪的行为极其危险,并可能严重损害司法公正。
“我们应当让司法程序有序进行。让控方提出证据,由辩方加以挑战,再由法官根据法律与事实作出裁决。
“抢在法庭之前作出裁决的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面对藐视法庭的处罚。”
旺阿末法立今日于玛拉工艺大学(UiTM)发表主讲题为《法官作为国家建设者》的公开讲座后,在问答环节中如此表示。
由UiTM法学院主办的2025年司法首席讲座,共吸引444名UiTM 法学院应届毕业生参与。出席者还包括东马首席大法官拿督阿兹莎,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及拿督阿兹米哈。
旺阿末法立指出,任何对法院裁决不满的一方,都应通过合法渠道提出上诉,而不是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过激言论。
他也劝告公众应避免发表侮辱法官或相关人士的评论,因为这类行为将损害司法机构的公信力。
“如果要理解或负责任地批评判决,就应学习法律并了解司法程序,而不是急于在网络世界作出裁决。”
与此同时,旺阿末法立也建议法学院学生,应将大学中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经验相结合,通过参与实习计划,培养更能应对法律专业现实需求的毕业生。
旺阿末法立指出,无论是在国内或国外,大学法律课程大多以理论为主,而实际操作技能唯有通过实地接触与实践才能掌握。
他说,法律系学生应善用学期假期,到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及各级法院实习,包括地庭和推事庭,作为了解司法程序及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平台。
“无论是在马来西亚、英国还是纽西兰,大学法律课程的核心基本上都是理论,而真正的实务能力往往只有在实习或律师见习阶段才能磨练出来。
“法庭辩论与倡议的艺术,并无法完全通过大学课程传授,而只能透过实践、观察以及现场直接指导来学习。”
他补充,没有任何一所法学院拥有完全完美的课程,能够培养出面面俱到的律师,但理论扎实加上实践经验的结合,才能造就更具能力与竞争力的法律专业人士。
年轻律师应勤观摩
他也提及,当前不少年轻律师只是在有案件时才到法庭处理事务,之后便离开,而错失观察资深律师在庭上辩论、汲取经验的宝贵机会。
“直接观察经验丰富的律师在法庭上处理案件,是巩固大学所学理论、提升专业能力的极为珍贵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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