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转移110万 失业女当钱骡罚2.4万


(吉隆坡2日讯)一名失业女子承认不诚实或欺诈转移一名退休人士的110万令吉至自己的银行户头,今日被吉隆坡地庭判罚款2万4000令吉。
法官莫哈末伊马米裁决时说,43岁被告陈秋雯(译音)若无法缴付罚款,就须以监禁24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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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雯被控于2018年12月26及27日,在孟沙一间银行,把一名66岁男子的50万及60万令吉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她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事主接获一名自称警员的来电,对方指控他涉及洗黑钱案。
事主受指示把50万及60万令吉存款转入陈秋雯的户头,声称此举是为了配合调查。
不过,事主事后无法联络该名人士取回款项。
调查发现,陈秋雯是接收款项的户头持有人,且无法就相关交易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副检察司阿妮丝促请法庭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并考量事主蒙受重大损失,以及国内诈骗案频仍。
无代表律师的陈秋雯在求情时说,她目前失业,且须扶养两名孩子,以及照顾母亲及患病的家婆,希望法庭可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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