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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同

我一生从未接受过死亡教育,未来,我还会送走许多人离开这个世界。阅读完《L.I.F.E》,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大同谈论死亡的看法:“我相信N.E.R.D,(no-one ever really dies)没有人会真正死去。这个有形的世界是一个学习过程,也是一段给我们发展灵性美的时间,就像一所修炼灵魂的学校。而灵魂的世界是无形的,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唯一可以带上的只有我们的美德。” 写下这篇读后感时,方大同已经离世3个星期。专辑《梦想家》销量飙升,儿童绘本《艾美梦游》加印仍供不应求,不禁让人想起梵谷等艺术家——似乎在生命谢幕后,艺术家的价值才迎来讨论。除了音乐,方大同曾发行一本如今几乎绝版的《L.I.F.E.》,书中的字句成为他离世后安慰歌迷的精神财富。 如果你认为这是一本如何闯荡乐坛的成功学自传,那你错了——方大同形容《L.I.F.E.》为“这并不是一本计划周详,深思熟虑,结构严谨的书”。就如〈Love Song〉的歌词:“我写了这首歌,是一首简单的,不复杂也不难唱的那一种歌”。没有通篇大道理,这是一位知心老朋友分享生活的开场白。 第一章节的“CANADA”,是大同在赶通告期间,通过相机记录生活的日常碎片。这时候的大同仍然能乘坐航班,仰望一片白云。密集的工作为他埋下病根,多年后的他因劳累而爆肺,只能坐火车赶通告。病情加重后,待在房间拿起麦克风重录一遍又一遍的《梦想家》。短短十几年,无论是身体或嗓音的状态对比,不免让人感到鼻酸。 大同在书中推荐种种Neo-soul、Motown和R&B专辑,启发他日后的音乐创作。时至今日,灵魂乐不是华语乐坛的主流,大同被称作“华语灵魂乐教父”,然而谦虚的他更愿被称作“音乐小教授”。托他的福,我也开始聆听Stevie Wonder、D’ Angelo等。令人难过的是,这些前辈仍然在世,而他却先行离开,与迈可·积逊交流音乐去了。 第六章“THINK”汇聚大同对于生死、爱情、毒品的思考。区别于华语乐坛的苦情歌,大同擅长用简单自然的歌词描绘出不同层面的爱。“恋爱是支持,是成长,是学习,是扶持和洗碗”这种老派的爱情观,在如今追求速食爱情的时代显得平凡又珍贵。 第八章“WORRY”则是大同时常提出的“环保”理念。大同以绘图的方式,将环保与音乐巧妙融合,构想虚拟的音乐花园,公园中央耸立着一架钢琴,四周环绕着绿意盎然的花草,呼应他“到处有花园,到处有音乐”的理念。 我一生从未接受过死亡教育,未来,我还会送走许多人离开这个世界。阅读完《L.I.F.E》,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大同谈论死亡的看法:“我相信N.E.R.D,(no-one ever really dies)没有人会真正死去。这个有形的世界是一个学习过程,也是一段给我们发展灵性美的时间,就像一所修炼灵魂的学校。而灵魂的世界是无形的,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唯一可以带上的只有我们的美德。” 或许当初写下这段话时,你并未想到自己会在十几年后的睡梦中离开世界。你始终低调地行走在鱼龙混杂的娱乐圈,就连生命的最后也是如此安静。只要我还在听你的音乐,无论是歌声还是精神,你永远都在。 相关文章: Kinkiyen/音乐不朽,梦想不灭——悼念方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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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看见歌手方大同过世的消息,想起四个月前他刚出新专辑的时候,我一张专辑重复地听了好几天。后来又将他过往所有的专辑,从最初的《Soulboy》照着时间顺序一张张听下来,最后定格在《梦想家 The Dreamer》。明明是多么有才华的歌手啊,却因为气胸疾病使得说话与发声低哑。整张专辑音乐旋律的编排依然保持精良,唯独声音充满瑕疵,恰恰是这些不完美的缺陷,更能突出一个歌手的个人特质,让整张养病时创作的专辑听下来是如此动人。 方大同放置在整个华语音乐里是特别的,无论作曲,编曲设计,律动还是嗓音,都拥有无可替代的独特性,完全找不到与之相似的歌手。只要Spotify和电台偶然切到他的音乐,即便从未听过这首歌,也能大致猜到这是方大同的音乐。我想这就是风格吧,唱歌好听的歌手非常多,但是在唱腔和曲风上能有自己高辨识度风格的歌手却极其稀有。 我想文学也是这样的,文学的风格会体现在作家的文字上。从一个歌手的第一张专辑慢慢听起,是撰写文学研究报告与论文时养成的习惯。同样的,认识一个作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他所有的书看完。 将作家所有作品一字排开,从第一本少作开始阅读,好作品与戏谑的烂作品同等重要,只要读得多,自然会发现他的语言习惯,常用词汇,分节断句节奏,内容走向,审美眼光,阅读品味等风格凝练的养分。每个文字和手法的选用,都是在不断地做分支选择,为什么使用这个字而不是另一个字,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这些细微的差异会决定在作家笔下每个文字摆放的位置,最终汇集成一篇完整的作品。当一切的抉择都是自然而然的完成,不再需要过多地深思熟虑,风格也由此展现。当你读完一个作家所有的作品,那些不断地重复出现的题材内容和叙事方法,能够令你留下深刻印象的部分,都是作家的个人风格。 当然,风格也是会嬗变的。有些作家在第一本书出版时,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语言风格,有的人偏好古典半文半白的句子,有些人喜欢读起来怪怪的翻译腔文字。以上风格都无关好坏,皆是个人的选择。但更多时候,自己的语言模式是需要经过长时间慢慢摸索。往往只要找到自己的舒适区和固定的写作模式,或是发现从未有人涉略的题材领域,就会坐定成为标签,打起保卫战,构筑出自己高辨识度的堡垒。 只要谈及某个作家的名字,自然就会联想到能对应的风格或主题标签。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是件坏事,一个作家最重要的除金钱外,就是自己的作品被人记得,而题材和风格与一个作家的印象高度绑定,就是最简单被人记住的方式。如同唱歌好听的歌手满大街都是,但拥有自己风格特点,能被标签化的歌手,往往更具有记忆点而被人所关注。所以有些作家一辈子都在书写自己苦难的父亲母亲,写故乡的兴衰往事,写马共和雨林的冒险。各种讲座活动与课程只要涉及此类主题就会开始招魂,把那些十几年前的作品挖出,因为标签就是一种宣传卖点,让作品具有能够一再被拿出来讨论的话题性。 风格的定调与勇于尝试不同风格的写作是矛盾的,当同种风格和主题在某些作家的笔下一再出现,总会招来审美疲劳的闲言闲语:怎么又在消费苦难的父亲母亲,怎么所有的诗写来写去都是同一种调调。而频繁尝试切换多种风格又难以让人形成印象——写得不错,然后就忘记了。如何保留自己高辨识度的语言风格特色,同时又勇于探索不同类型题材,我想无论身处什么艺术领域,这都是创作者必须思考的事情。 相关文章: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活着的名字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遇事不决,魔幻现实书写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关于写作,我说的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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