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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

1星期前
3星期前
(新加坡18日讯)67岁男子见女子把内衣裤都晾在走廊上,竟 “情不自禁” 偷走内衣裤穿上并自慰,还拍照给女子看。原本羞于报案的女子,见他得寸进尺,终于鼓起勇气报警。男子落网后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法官判他监禁9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67岁的谭文奇(译音,Tham Weng Kee)共面对10项偷窃和向女子“露宝”的罪状,控方以其中3项加以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为保护女子,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也不能透露案发地点。 写“情书”给女子 夹在晾衣架上 根据案情,女子洗衣服后,习惯把包括内衣裤的衣物晾在组屋走廊。去年,被告就已先后偷走她多件内衣裤,但女子当时没想太多。 今年2月8日,被告竟然写了一封“情书”夹在晾衣架上给她,他在信里承认是他偷走她的内衣裤,还逐一点评她的身材。 另外,被告还在信里说会穿着她的内衣裤自慰,还问她是否还是处女,甚至说日后还要拍下他身穿她的内衣裤的照片给她。 几天后,被告又再写另外一封类似信件,同时要求女子再把内衣裤晾在走廊。 这一次,他还“附送”了两张他身穿她的内衣裤的照片。他在那些照片里“露宝”给女子看。 女子因备受困扰将事情告知上司,后者建议她报警,但女子却羞于启齿,没去报警。 后来,被告持续不断偷走女子更多内衣裤,她于是终于鼓起勇气报警。 被告最终于今年3月5日落网。他认罪后求情说,自己是第一次犯法,就连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行为,他愿意道歉、改过,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法官最终判他监禁9个星期。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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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新加坡28日讯)一名54岁男子承认全身赤裸在拉扎鲁斯岛(Lazarus Island)骑脚车,并且在狮城两所大学对女学生展露下体。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梁翁伟(译音,英文名:Leong Weng Wai)对三项在公共场所裸露的控状认罪。另外两项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裸露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2023年11月14日,两名年龄不详的女受害人到拉扎鲁斯岛露营时,看到被告裸着身子骑着脚车,被告发现她们后立即下车,将脚车留在走道上,进入丛林躲起来。 被告随后回到脚车上继续裸身骑行,并经过两名女受害人。被告称,自己的衣物被海水冲走,向她们要了一些衣物,但遭拒绝。 两名女受害人隔天早上看到穿着衣物的被告,中午再次看到他时,他已脱去底裤和长裤;第三次撞见他时,他全身赤裸,肩膀上披了一个小毛巾。 两名女受害人事后向警方举报,拉扎鲁斯岛出现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 在大学向女生露宝 被告也承认去年5月在南洋理工大学和国大向女学生露宝。 去年5月18日晚上10时左右,被告到国大大学城的李棕体艺中心(Stephen Riady Centre)使用无障碍厕所。 他把头探出门外,向经过的一名女子求助。女子看到他躺在厕所地上,并叫另一名女同学协助她一起把被告扶起来。被告告诉两人,他弄伤了膝盖和手肘。 当她们靠近被告时,发现他没穿好裤子,露出下体。两名女生不断要求被告穿好裤子,并协助他到附近的巴士站。 两人事后报警,指一名男子两次在厕所向女学生露宝。 5月23日,南大一名女学生看到被告趴在校内一间无障碍厕所的墙上,被告穿着衬衫,但没穿好裤子。 被告伸手请女子扶她起来,请她帮他穿好裤子,但女子发现被告能使用双手,因此拒绝了他的要求。她也警告被告不要靠向她。 这时,另一名曾在同一晚目睹被告露下体的女学生在男同学的陪伴下回到厕所,正好撞见被告对着新对象“下手”,便报警处理。 法官要求提交一份评估被告是否适合强制治疗令的报告,并将判刑延期至9月。 在公共场所裸露的每一项控状如果罪成,被告将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罚款高达2000元(新币,约6672令吉),或两者兼施。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6日讯)在网上发布竹脚妇幼医院发生流产事件虚假消息,编造故事的女子和发布消息的网站创办人于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双双被判罚款。 《8视界新闻网》报道,当中,发布消息的27岁网站创办人阿里菲依斯甘达被判罚款8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6877令吉),而编造故事的28岁缅甸籍女子马苏南达则被判罚款1万元。 他们因于2022年3月份发布一则有关在竹脚妇幼医院流产的假消息,而面对毁谤医院的控状。 女被告太闷编造“戏剧”性流产故事 根据案情,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女被告于2022年3月21日,通过社交媒体Instagram发送信息给男被告管理的社媒。她在信息中,虚假陈述自己怀孕20周时确诊冠病,到处求医被拒后最终去了竹脚妇幼医院,但却在那里流产,甚至指医院处理不当,导致她事后需要手术移除。 控方指,整个故事除了她怀孕和确诊冠病到医院求医是事实外,其他的都是虚构情节。女被告于2022年2月28日怀孕期间因确诊冠病前去医院看诊,但当天就获准出院,她过后于2022年7月6日生下健康宝宝。 网站www.wakeup.sg的创办人也是本案的男被告,他收到女被告的信息后,向女被告索取了她到医院求诊的收费收据,之后也于3月23日向竹脚妇幼医院发出询问,但他没等院方回复就于当天晚上直接发布了有关消息。 一些其他媒体看到相关报道后,也纷纷转载。 女被告事后承认事发时,她感觉沉闷,想要“戏剧性”的故事所以编造了有关流产故事。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1日讯)酒后开车路经国会大厦时失控撞坏行人护杆和车辆,谷歌云端洋总裁认罪后,于今日被判坐牢两周、罚款7000元(新币,约2万3402令吉)和吊销驾照4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46岁的被告里斯乔纳森大卫(Rees Jonathan David)来自澳洲。他于今年3月22日晚上,因涉嫌酒后开车而面对两项控状。 一项指他未谨慎驾驶撞坏行人护杆,另一项控状指他酒后开车,每100毫升呼吸测出含有不少于79毫克的酒精,超过法定标准的35毫克。 执意酒后开车 结果撞毁车子 案情显示,今年3月22日傍晚,被告和一组朋友到酒吧喝酒一直到当天晚上10时。被告一共喝了至少四到五罐啤酒。 他虽然知道新加坡禁止酒后开车,依然执意驾驶租用车回家。 当晚10时59分,被告在国会大厦外的国会坊(Parliament Place)外,准备左转进入最高法院巷(Supreme Court Lane),但他却迎头撞上路旁的道路指示牌和一根行人护杆(Pedestrian Beacon Pole),车子最终撞上陆堤后才停下。 护杆和指示牌都被撞毁,被告驾驶的租用车部分车头被撞毁,两个轮胎爆裂。 高等法院的保安人员目睹车祸后立刻上前帮忙,交警随后也赶到现场,经测试后发现被告酒后驾驶。 被告当场被捕,进一步检测发现他每100毫升呼吸测出含有不少于79毫克酒精,超过法定标准的35毫克。
2月前
(新加坡20日讯)同在一所学校当学生托管教师,22岁年轻女教师却把女同事的裸照发给群聊组和同事“共享”,今天认罪。 《8视界新闻网》报道,由于案发时,被告年纪轻,法官下令提呈缓刑监视报告,案展10月1日下判。 为保护受害者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她们的名字和曾一起共事的学校。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面对两项散播不雅内容的控状。 受害者和前男友互发裸照 案情显示,和被告是同事的21岁受害者曾经交过一个男友,他们情到浓时会互发裸照。分手时,前男友食言没删除有关裸照。 巧的是,受害者的前男友也是被告的朋友。2023年12月前,前男友把一段含有受害者裸照的视频发给被告,法庭文件并未揭露他为何会把有关视频发给被告。 去年12月,被告在工作时与三名同事聊天时,故意播放有关视频给同事们看。由于视频可看到受害者的脸部,因此同事们可清楚认出受害者。 被告友人要诋毁受害者 另一起事件同样发生在去年12月。受害者和一名23岁男性友人闹翻,这名男性友人也是被告的朋友。两人闹翻后,男性友人在一个包括被告在内的聊天群组内询问要如何才能羞辱受害者。这个聊天组,除了有这个男性友人和被告外,还有另外三人。 男性友人还说要在社交媒体TikTok上羞辱受害者以展开报复。 被告看到信息后,竟把她藏有受害者裸照的视频发到群组里,所幸,那个男性友人后来并未曝光有关视频。 今年3月份,受害者的丈夫代为报警,揭发被告散播不雅内容的罪行。她的男性友人也因为这起事件被控。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峇株巴辖6日讯)4名充当大耳窿跑腿的“泼漆党”成员,今日被控上永平推事庭后俯首认罪,分别被判监禁14个月至18个月及罚款1万1000令吉。 其中3名负责泼漆的成员被判处监禁,而另一名负责提供资料及地址的同谋则被判罚款。 4名被告是来自芙蓉的邓贵生(40岁)、来自森州拉务的两兄弟涂国龙(38岁)与涂国财(35岁)及来自巴生的莫哈末丹尼尔(51岁)。(以上人名皆译音) 他们被控于今年4月至6月期间,涉及峇株巴辖金宝花园、珍馨苑、梅花高原、巴力拉惹巴力森巴当拉勿及新加兰龙园2多宗泼漆案。 莫哈末丹尼尔原本面对5条控状,内容指他负责“指示”其他被告泼漆,后来因莫哈末丹尼尔提出反对,控方在推事苏海拉指示下,把控状改为“负责收取资料及地址”,并取消其中一条控状。 在其余3名被告之中,邓贵生负责拍摄视频及贴上警告受害者的白色纸条,而涂国龙及涂国财则负责泼红漆或充当司机。 邓贵生及涂国龙共同面对3条控状,案件分别于今年6月23日凌晨4时23分、6月23日凌晨3时22分、6月27日凌晨4时,在金宝花园、珍馨苑、巴力拉惹巴力森巴当拉勿发生,导致受害者车子及住家篱笆门被泼上红漆,面临财物损失。 6月17日清晨5时零3分在新加兰龙园2的发生的一宗泼漆案,被告是邓贵生、涂国龙及涂国财3人。 另一宗于4月21日凌晨12时21分在梅花高原发生的泼漆案,被告则是涂国财及邓贵生。 他们3人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罪成可判监禁不少过1年、不多于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另一方面,此案的其中两名被告,即莫哈末丹尼尔及涂国龙因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分别面对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另一项控状,获准由1人以2000令吉保释,案展9月30日过堂。 控状指莫哈末丹尼尔及涂国龙,7月2日在峇株巴辖警区总部接受尿检时,对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涉嫌滥用毒品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并可与同法令38B条文同读及判刑。 另外,莫哈末丹尼尔虽未参与泼漆行动,但他负责收取资料及地址,属于同谋,因此在4条控状中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与427条文同读。 被告代表律师陈松元表示,被告患有心脏病,被扣1个月期间已进院2次,而且须奉养80岁母亲,还要负责前妻及3名孩子的生活费,因此恳求推事轻判。 主控官西蒂卡丽惹副检察司说,峇县泼漆案猖獗,对受害人及邻居造成困扰,因此要求推事切勿从轻发落。 最后,推事苏海拉判处莫哈末丹尼尔两项控状各罚款2500令吉,另两项控状各罚款3000令吉,总额1万1000令吉。
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