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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

今年我开始在中学朗诵诗下苦功。过去几年写了很多高小的诗,实验性的“量身定做”这种方式已完成它的阶段任务,接下来就要让有兴趣创作小学朗诵诗的老师承接起来。也不算是完全不写小学诗,只是想写更多实验性的作品,譬如马华新一代的童诗,还有适合朗诵的中学诗。 我们都知道,过去中学生拿来参加朗诵比赛的大多是现成的现代诗,所以常常会看到杨牧、陈黎、顾城等人的诗作被朗诵,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都是训练老师喜欢的诗,而不是属于朗诵者喜欢或想要的诗。过去几年,我大力向中学老师推荐本土马华诗人的现代诗,方路、曾翎龙、周若涛、吕育陶、刘育龙等都有很好的现代诗作,但很多老师给我的回应是,他们写的很多诗不适合朗诵。以吕育陶为例,吕的诗作很多时候是以后现代语言书写的城市政治诗,诗作通常存在大量的城市物体或现象词汇,要解读就必须先切割再组合,要拿到舞台上朗诵并不容易,短短几分钟内不容易向听众传达诗里隐藏的讯息。也不是无法做到,吕本身朗诵自己的诗作都很精彩,原因是他懂得把整首诗最关键的部分传达给听众。 隐喻再多也只是堆砌 近年来我喜欢诗意比较轻的诗,我觉得意象太多会累赘,读的时候很累,尤其是一些不十分贴切的意象,会对诗句的流畅造成反效果。诗意轻并不代表意象不够,而是尽量避免把意象压缩成过于密集的词汇,它在阅读或听觉上都是困扰。这样的现象有点像是ZIP档,要读者或听众在短时间内UNZIP和解码,有点困难。当然,这样的说法并不包括写得很好但诗意密集的作品,譬如陈大为年轻时创作的《再鸿门》这本诗集,里面很多诗句、词汇都意象丰富,匠气十足之余,读起来也不会拗口。所以问题并不一定在于意象或词汇太多,而是内容的处理和细节的描述,决定了一首诗的好坏,无论是口述或朗诵,必须让听众听得懂诗中之意。 文本的丰富首先由主题决定,有些人或许不同意我这个说法,我举个例子证明。我给你一杯白开水,在不改变化学成分上,能够改变物理变化;说真的,你只能弄一杯温开水或冷开水,就算是变成冰块,它还是索然无味的液体,变化的层次极度有限。加盐加醋就已经改变化学成分了,不在考量范围。假如题目或主题本身不具备延伸或扩展的先天条件,无论文笔多好,词汇多丰富,隐喻再多,也只是堆砌相同的事物或感觉。再举一个例子,〈两只老虎〉这首歌,由于音律简单,再好的管弦乐团也很难演奏出经典之作。关键在于它的音律太短,能够发挥的细节太少了,内容也没有展现多元变化的条件,所以题目本身就限定了创作者或表演者的发挥。 中学生的朗诵文本和小学有点不一样,小学生的文本着重于词汇简洁、内容尽量交叉避免延伸、题目适合相对年龄层的知识与经验。中学生的知识与阅读经验比小学生成熟很多,在题目的选择上相对就多了,所以题材可以更为广泛,无论是社会、人文、地理历史、生理和心理的变化等等,都可以尝试。我觉得国外大师的作品不太适合本地中学生朗诵,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及人生经历,对事物的看法只是处于萌芽阶段,常常会纠结在名家作品里的“生与死”这种难以解释的体验和感觉。 反之,我觉得马来西亚诗人的作品更容易被接受,马来西亚一些重要事件的侧写、诗人的童年或生活体验、本地人文或社会现象的书写等等题材,很适合中学生朗诵。当然,文本的厚度和题材的丰富层次还是很重要的元素,要不然也只会永远停留在单纯某个景色描写、对于种族的情怀描写,或太过个人主义的感情描写这些比较片面或直观的诗作,既无法让朗诵者完成多层次的演绎,也无法让观众得到诗文本想传达的讯息。 下一次我们再谈高中的即席朗诵,这种朗诵比赛方式的诗文本选择一直以来存在明显的问题,想要解决,就必须大刀阔斧改革。
4星期前
农历新年期间和英国大学的友人聚餐,席间有人提到在网上订购榴梿,没想到送货上门的竟然是个猛男,让她惊为天人。由于她住的社区是我曾经住过多年的地方,我立刻联想到:“Alan Yun?”果然是。 我和Alan Yun袁锦伦并不相识,因为不爱榴梿所以也没跟他买过榴梿;只是曾经看到他在社区公园跑步。我倒是对他曾经在一支广告里饰演邮差这件事印象深刻,虽然已忘了是什么产品的广告,也不记得广告剧情了。 过了很多天后突然想起,在网上翻出了那支陈年广告。原来是洗发水广告,还是已故的知名导演Yasmin Ahmad的作品。这支以邮差为主角的广告,是以意大利电影 Il Postino(中译《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为灵感而创作的吧?毕竟,除了主角同样是邮差,背景音乐也取自后者。 《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还有另一部意大利电影《星光伴我心》(Cinema Paradiso),是当年让我喜欢上意大利的原因。 《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的主角,每天送信给流亡意大利小岛的智利诗人聂鲁达,两人后来成了朋友。聂鲁达还教他写情诗,邮差先生用情诗追求心仪的女生。我是从这部电影学会metaphor(隐喻)这个字;有好几年还因为这部电影而觉得邮差是一份浪漫的工作。 邮差要骑脚车送信才浪漫 当时被朋友笑说我神经病。想想也是,邮差要骑脚车送信才浪漫;但在马来西亚的天气下,骑脚踏车送信会热出一身臭汗,一点都不浪漫! 正好在读着的日本小说《如果这世界猫消失了》也来到了尾声,作者再次提起“我”的工作是邮差。书的开头有提到,但后来的内容并未触及他的工作,我几乎都忘了。 “贴上邮票,送出去。将信息传达。那一定是温暖的气息。吹着吹着,连自己也被温暖了。想传达的想法由我来运送。温暖地静静地,往幸福的地方去。”——这是“我”在最后想起自己选择邮差这份工作的初心时的感想。 这么说来小说的主人翁也是因为某种浪漫的情怀,而当起邮差的。 只是,30岁的“我”突然被诊断出脑里有颗瘤,活不过半年。看完医生回到家时发现来了个不速之客——一个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性格、作风和打扮却完全相反的人,一个自称是恶魔的人。恶魔告诉“我”第二天就是他的死期;但是,恶魔向他提出一项交易 ——让这世上某件东西消失,就可换取延长一日寿命。 对于这本川村元气的小说处女作,如果中间画条线,一边是喜欢/欣赏,一边是不喜欢/不欣赏,我还真不知道要站哪边好呢。 我喜欢书里偶尔出现的幽默,如被告知余命最多只剩半年时,“我”首先想到的是还差一个印章就能获得一次免费服务的按摩院积分卡,还有刚添购的卫生纸,因为都来不及用了。作者想传达的主旨似乎是他反复强调的“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失去什么”;然而,给我较深印象的却是“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这个人性的坏习惯虽是事实,读来却感老生常谈,有点无趣。 而且,“我”的内心戏也未免太多了。我知道自己没资格说(深感庆幸),只是已经来到死亡悬崖边的人,以身边重要的东西交换几天活在这世上的时间。虽然最后他的确是有去见了想见的人,做了该做的事,他过多的内心纠结我读得有点累。或许是我不够同理心,也可能是自己婆妈性格的投射?
2月前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