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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

(新加坡13日讯)与格鲁吉亚女郎假结婚,流浪汉“新郎”与“中介”双双被判监,“中介”称并没有从中获利,真正的动机只是想把为他打工的“新郎”赶走,是真心希望他婚姻幸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指假结婚的是45岁的“新郎”吴坤明,“中介”则43岁的郭强龙。 吴坤明被指于2016年2月2日,为了让格鲁吉亚女郎麦亚(37岁)获得探访准证而与她结婚。郭强龙则被指是“促成良缘”的“中介”。无家可归的吴坤明与麦亚结婚后,女方为他提供免费住宿。 吴坤明和郭强龙都是狮城人,他们不认罪,经审讯后,早前被判罪成,昨天分别被判坐牢6个月3个星期和10个月。 法官同意让吴坤明于4月30日开始服刑,郭强龙则表示要上诉。 根据之前报道,麦亚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并成为控方证人。她供证时说,在郭强龙的安排下与吴坤明见面,郭强龙称只要结婚就能保证她能留在新加坡,麦亚因别无他法才答应。 ‘中介’求情:无从中获利 真诚希望他们婚姻幸福 昨天,郭强龙的律师没有出庭,他为自己求情时说,并没有因涉案而获利,而是真诚希望吴坤明和麦亚有个幸福的婚姻。 他指出,他把吴坤明看作朋友,还聘用对方工作,可是对方却整天打游戏,感觉自己被利用。   他说,他真正的动机就只是想要把吴坤明赶走,因为当时他的餐厅有鼠患,生意已很差,每晚都在他餐厅过夜的吴坤明没有洗澡,体臭把顾客都吓跑。 “我当时很想把吴坤明赶走,我也想尝试帮助他成为更好的人。事实是,我被利用了。” 他指出,因为涉及案件,即便他结婚了20年,都还无法为他的妻子申请长期准证,更为了案件耗尽钱财请律师为他抗辩。   法官指出,郭强龙的说法,极力淡化他涉及案件的程度,但是却与证据相悖。(人名译音) ‘中介’曾有前科  “中介”有相关前科,曾抵触移民法令被判坐牢6个星期。 郭强龙于2015年10月,因教唆越南女子在入境狮城时,在入境卡上填上假的地址,被判坐牢6个星期。 该地址实为一名新加坡男子的地址,男子供证时说,郭强龙说会支付他2500元(新币,下同;约8792令吉),让他与越南女子假结婚。 2016年5月,在吴坤明和麦亚结婚后几个月,郭强龙对该案件提出的上诉被驳回。 法官说,值得注意的是,郭强龙于2015年10月27日被定罪后,以及于2016年5月13日上诉被驳回期间,又涉及了此案。 外籍女获延长准证后 给‘新郎’100新元 “新郎”求情时称,在越南有女友,两人是远距离关系,他在新加坡并没有女友。 吴坤明也说,现在的雇主也知道他涉案,因此他希望可以完成工作,在4月底才服刑。 法官说,吴坤明在审讯期间没有对案件激烈抗辩,也没有做什么去掩盖罪行,他所收到的钱也只是麦亚每次获延长准证后,给他的50元(约175令吉)到100元(约351令吉)。 法官指,郭强龙是主要的推动和煽动者,哄骗吴坤明和麦亚结婚。
1月前
(新加坡27日讯)弟弟缺钱疑和越南女子假结婚,如今肝癌逝世,哥哥发现弟弟生前遗嘱无效,入禀高庭申请判定婚姻虚假,遗产不可分给已不知所踪的妻子。 《新民日报》报道,何忠良(67岁)的弟弟于2006年11月20日和一名越南女子阮玉碧(译音)注册结婚,但不久后该名女子就离开新加坡,目前下落不明。 根据何忠良的宣誓书,弟弟自小就屡次触法,时不时会向其他5名兄弟姐妹讨钱,导致手足情义关系紧张。 不过,何忠良作为大哥仍继续关照弟弟,弟弟于2000年没能力购买组屋时,他和父母出钱帮忙垫付,也做出安排,确保工作不稳定的弟弟可以出租单位,获得收入来源。 后来,何忠良于2007年处理弟弟邮件时,发现一封来自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信,要求他协助一起疑似假结婚案的调查,才得知弟弟或已经结婚。 由于弟弟当时正在监狱服刑,何忠良没立即找弟弟商量,而是在隔年弟弟出狱后询问。弟弟当时称会处理此事。 不过,弟弟于2021年7月健康亮红灯,医生通知何忠良弟弟患肝癌,当何忠良于7月22日探访弟弟时,弟弟说他的病情严重,想要安排后事。 何忠良再度提起移民与关卡局信件时,弟弟则说事情还未办妥,也承认是一名自称是中介的人,把阮玉碧介绍给他。 据弟弟所说,他当时缺钱,原本在注册结婚后,每个月应该可从阮玉碧那里拿到数百元(新币),也要协助阮玉碧申请狮城永久居民。 不过,弟弟结婚后只收到最初的款项,还未帮阮玉碧申请狮城永久居民,中介和阮玉碧就消失和失联。 基于上述情况,何忠良通知弟弟应该立遗嘱,确保遗产妥善处理,并于2021年7月26日让弟弟签署拟定的遗嘱。 由于院方只允许何忠良探访,弟弟在病房内签遗嘱后,何忠良再到医院大厅给证人签字。不过,由于弟弟没在证人前签字,因此遗嘱无效。 ‘弟媳’失联 未现身丧礼 弟弟最终于同年8月11日过世,阮玉碧并没有现身灵堂。为此,何忠良委托律师陈建宏向高庭申请庭令,要求判定弟弟的婚姻虚假,以及弟弟的遗产应在排除阮玉碧后分配给其他直系家属。 法官最后判定何忠良的弟弟是假结婚,资产分配给直属家属。 房东:租房7年 未见过死者妻 房东称死者租房7年,从未见过或听说过死者有妻子。 房东在宣誓书里指出,死者自2014年3月向他租房,房东也住在组屋里,经常跟死者有交流,但死者从未提及自己已婚。 直到2022年2月,死者的大哥联系他后,他才得知详情。房东指出死者居住在组屋期间,只有一名女访客于2015年来同住两个月,对方解释她是死者来自马来西亚的同事。 除此之外,死者从未介绍任何人为妻子,为此房东相信死者是单身。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6日讯)身负信用卡债和抚养费的新加坡男子为了3000新元(约1万0500令吉)酬劳,同意跟在酒吧认识的菲律宾籍女子假结婚,结果被判坐牢和罚款。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莫哈末菲兹(33岁)承认一项触犯移民法令的假结婚控状,昨天(25日)被判坐牢6个月以及罚款3000新元。另一项相关罪名也在量刑时纳入考量。 被告表示他没有能力缴付罚款,因此必须坐牢多10天代替。 庭上揭露,被告在2018年期间经常光顾驳船码头(Boat Quay)一带的酒吧,在那里认识了来自菲律宾的珍。 两人在冠病疫情期间失去联系,2022年底至2023年初在沙球朥路一家酒吧偶遇,随后开始经常见面,关系越来越亲密。 2023年2月左右,珍向被告提出假结婚的想法,因为她想要获得长期探访准证,需要嫁给一个新加坡公民。她也提出,在宣誓结婚之后会给被告3000新元。 欠着信用卡债以及必须为上一段婚姻的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被告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就答应了。 两人在2023年4月在沙球朥路一家酒吧餐馆宣誓结婚。 调查显示,被告在“婚前”一个星期收到了500新元,并在“婚后”收到余款,为她的探访准证申请担任担保人时再获得30新元左右。 珍申请到了短期探访准证,但长期探访准证的申请没有获批。 两人没有夫妻之实。 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2023年11月逮捕被告。 控方要求判他坐牢6个月外加相等于获利数额的罚款,也就是3000新元。辩方律师则强调,这一切不是被告的安排,而是本案另一名被告找上他的。 珍的案件仍有待法庭审理。
3月前
6月前
6月前
(新加坡20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同一名外国女子假结婚而被提控,辩方在庭上辩称,两人是“真爱”,曾尝试履行夫妻义务,但因男子有性功能障碍而无法完成。 《8视界新闻网》报道,45岁的吴坤明被控同来自格鲁吉亚的37岁女子阿卡尔卡斯玛雅假结婚,以让女方能获得入境新加坡的探访准证。 另一名43岁的男子郭强隆则因为涉嫌帮助安排假结婚,也被提控。 女方承认为利益而结婚    被判坐牢6个月 阿卡尔卡斯玛雅早前已经承认为了利益而同吴坤明结婚,被判坐牢6个月。她之后成为这起案件的控方证人。 根据控方昨天提交的结案陈词,吴坤明和阿卡尔卡斯玛雅是在2016年2月结婚。控方指这桩婚姻是在双方都能获益的前提下进行的,以便后者可以申请相关准证以继续留在新加坡,当时没有住所的前者则可以获得免费住宿作为回报。 庭上揭露,阿卡尔卡斯玛雅是在2015年年底,因为入境新加坡的准证申请被拒而联系郭强隆,当时对方告诉她,可以通过结婚解决问题,之后便介绍吴坤明给她认识。 阿卡尔卡斯玛雅在2016年1月收到结婚通知和一张社交访问准证,接着便入境新加坡。她之后同郭强隆和吴坤明见面,也在前者的指示下,和后者参加了婚前课程。 不过,当郭强隆告诉她,已经安排她和吴坤明在1月23日完婚,她却以不喜欢吴坤明为由,拒绝结婚。 准证将到期    被告知嫁给对方是最好办法 由于准证即将到期,阿卡尔卡斯玛雅再次寻求郭强隆的帮助,对方告诉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嫁给吴坤明。她在无计可施下,在2016年2月和吴坤明结为夫妻。 根据她的说法,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圆房。她在自己居住的单位为对方租了一间房,并承担房租,而对方则继续以丈夫身份,为她延长探访准证。 至于郭强隆,他虽然没有获得金钱上的利益,但要求阿卡尔卡斯玛雅从中牵线,把那些想要获得学生证以入境新加坡的人介绍给他。阿卡尔卡斯玛雅指郭强隆通过她的介绍,赚了约6500新元。 控方说,根据吴坤明的证词,他也不认为这桩婚姻是真实的,因为他被告知,只要和阿卡尔卡斯玛雅结婚,就有地方可以住。 辩方:两人关系超越友谊 不过,辩方律师在辩护时说,阿卡尔卡斯玛雅和吴坤明是真心喜欢对方,并指移民与关卡局对案件有成见。 辩方指两人曾尝试行房,但因为男方有性功能障碍而无法完成。 此外,男方除了没有工作和住所,还有恐水症,因此不洗澡,但女方并没有嫌弃,还照顾他,包括帮他洗澡、煮饭,两人甚至一起洗澡,还同床共枕。 辩方认为,这些行为已经超越友谊,是只有缔约结婚的人之间才会分享的关爱。 辩方也要求法庭不要太看重女方的认罪书,指她当时认罪存在许多原因。 法官定下个月下判。根据新加坡《移民法》,如果吴坤明和郭强隆假结婚和教唆假结婚的罪名成立,将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人名皆译音)
6月前
12月前
1年前
(新加坡10日讯)为继续留在新加坡工作赚钱,中国陪酒女花1万8000元(新币,下同)和男酒客假结婚,被判坐牢6个月又8周。 34岁的杜玉菊共面对9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状,她昨日在法庭上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假丈夫”林勇庆(44岁)也同样面对9项违反移民法令的控状,料将于5月20日出庭认罪。 两人于2019年7月15日注册结婚,去年9月7日被捕。 调查揭露,2019年4月,林勇庆在一家KTV酒吧遇到一名中国籍女郎“晓红”,并向她诉说自己经济遇上困难,急需用钱。“晓红”于是建议他利用假结婚赚钱。 隔月,在“晓红”的安排下,林勇庆在机场第一次和被告杜玉菊碰面。被告当时的工作准证已被取消,必须出境,因此在飞往马来西亚槟城前与林勇庆见面。 两人交换联络方式后,林勇庆便于5月21日飞往槟城与被告洽谈“假结婚”的细节。 被告答应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林勇庆1万8000元,而林勇庆必须协助她拿到探访准证,两人达成协议后,林勇庆在3天后返新做准备。 两人同年7月15日在芽笼路的一家餐馆注册,被告当天就支付林勇庆4500元的头期款,两人接着分道扬镳。被告从未和林勇庆圆房,也未住进对方位于裕廊东的住家。 婚后,被告便到KTV酒吧当陪酒女郎,陆续把剩下的1万3500元付清。她在10月15日成功申请到短期探访准证,隔年9月16日又顺利获得长期探访准证后,每月多给林勇庆400元,直到被捕。(人名译音) 称是单亲妈 还要顾患癌侄女 被告杜玉菊求情时称自己是单亲妈妈。她与前夫育有一女,离婚后独自抚养女儿,她希望接女儿来新读书。她也需付患白血病侄女的医药费,为能留在新加坡赚钱,只好出此下策。 法官下判时说,假结婚案难以察觉,两人的行为不仅给自己惹上麻烦,也可能殃及他人,包括促使当局更严格地审查其他跨国结婚的申请,导致真正的申请者更难在狮城安家立业。      
2年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