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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

5月前
7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29日讯)4年内骗6家保险公司超过1万4000元(新币,下同)的旅游保险索赔,30岁妇女今早被判坐牢5个月。 被告萨利哈(30岁)面对20项欺诈罪,她今早在当地法庭承认其中6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与两个姐妹和母亲,于2016年计划一同到马来西亚吉隆坡旅行,她为家人和自己都买了旅游保险。当时,被告家人的一个旅行箱(价值约200元)在吉隆坡机场被弄坏,想起自己曾在没有收据的情况下把价格拉高,结果成功索赔。 于是,被告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上网找到一个染上污渍的LV名牌行李箱,以及购买单据,以姐姐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300元赔偿。 被告也以同样的方式,用自己以及其他家人的名义索赔,又成功得到1450元。 食髓知味,被告每次出国都会为一家人购买旅游保险,只为了骗取保险赔偿。 被告2016年到日本旅行时,不小心弄丢了钱包和手机,为成功索赔,她甚至到日本警局报假案,称东西被偷,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告在2016年3月12日到2019年9月3日之间,20次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中17次成功索赔共1万4373元。 受害的保险公司共有6家,他们后来发现被告的索赔申请可疑,经内部调查后决定报警。 律师:被告贫穷才犯案 法官:犯案时多次出国 妇女称家境贫穷才犯案,但法官质疑说,被告一直出国旅行。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很穷,父亲在2000年就抛弃他们,母亲和其中一个姐妹眼睛也有问题,一家靠她一人的收入过活。由于家境贫寒,被告才会犯案,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反驳,指个人困难不足以做为求情因素。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犯案时多次出国,到马来西亚、印尼、日本等国家旅游。法官也指1万4000多元并非小数额,唯一求情因素是已做出赔偿,最终判她坐牢5个月。 下判后,被告申请延期服刑,指自己贷款后才能赔偿,希望法官让她从9月1日开始服刑,法官批准。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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