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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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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9日讯)被控企图强奸酒醉女乘客,私召车司机被判无罪释放,新加坡总检察署在考虑案件情况以及公众利益后,决定撤销上诉申请。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事件发生在2018年5月19日凌晨4时46分前,地点是巴西立惹兰罗央勿刹一带,涉案的陈耀新(50岁,译音)被指企图强奸、非礼和性侵一名19岁女郎。 案发时,陈耀新是一名销售经理,兼职当私召车司机,他不承认三项控状,称双方当时是你情我愿。 案经审讯后,法官于2022年4月发表裁决,指女乘客不记得事发过程,因此只能透过陈耀新车上的行车记录器语音、酒吧电眼画面等,来观察女乘客喝醉的程度。 无可否认的是,女乘客当晚喝了五杯啤酒,但法官指单凭喝醉,不足以断定女乘客事发时,没能力同意跟陈耀新发生性行为。 法官:女乘客当时能清醒表态 法官指酒吧电眼画面显示,女乘客走路虽不稳,但她在酒吧外拒绝友人送她回家,不断强调自己很好,之后乘搭陈耀新的车抵达公寓时,也翻找钱包想付钱,并称还没准备好下车。 这些行为均反映女乘客对周遭情况知情,再者当晚女乘客情绪激动,曾一度捶胸和用头去撞车窗,但在陈耀新要求她停止时,她也照办。 “除了口头上同意,(女乘客)的许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 总检察署:考虑案件情况与公众利益 决定不上诉 法官认为,陈耀新自始至终阐述的事发过程一致,而客观来看,从女乘客的表现行为可判断她同意跟被告发生关系,包括能适时和合理回应陈耀新的问题。 有鉴于此,法官认为陈耀新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对方是清醒表态,指控方举证不足,未“排除合理性怀疑”,判陈耀新无罪。 控方原本提出上诉,法官去年5月12日发表84页长的书面裁决后,控方撤销了上诉申请。 总检察署发言人受询时表示,在考虑案件情况以及公众利益后,当局去年6月16日决定不针对裁决提出上诉。 行车记录器录下不雅对话 行车记录器录下陈耀新与女乘客之间的部分不雅对话,甚至录下女乘客的呻吟声。 陈耀新间中将手指放入女乘客私处,也触摸了对方的胸部。不过当女乘客说“不”的时候,行车记录器再也没录下女乘客的呻吟声。 女乘客事后叫陈耀新开车时,他也照做。 这些举动反而让法官觉得,女乘客当时并非醉得毫无知觉。 陈妻曾拟卖公寓筹律师费 代表律师透露,陈耀新妻子曾拟卖公寓筹律师费。 已婚并育有三个孩子的陈友新原本是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 他被控后失去工作, 改当送货员为生。 陈耀新早前得知裁决后,透过律师告诉媒体,这四年来倍感煎熬,如今案件有了好结果,让他十分感恩。 早前法官判他表罪成立,陈耀新妻子当时准备卖公寓筹律师费,代表律师指出,陈耀新一家人只想回到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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