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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案

2天前
2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首名被判刑的被告苏文强,出狱后将被驱逐出境。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回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透露上述消息。发言人也说,在那之后,他将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至于他将被遣返到哪个国家,发言人表示,这取决于其有效护照,以及是否可以入境该国。 32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文强是在前天(2日)认罪后被判监13个月;他是涉案10人当中,首名认罪及被判刑的被告。自从去年8月15日被捕后,他就一直被还押,前后共被控8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一项持有伪造文件或电子记录的控状,以及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苏文强认罪的第一个控状是私藏60万1706新元(约210万5971令吉)的现金,这笔款项直接或间接来自他从事非法网络赌博所得的不义之财。 第二项控状则是在菲律宾非法为中国人提供网络赌博服务,并用所得的50万新元(约175万令吉)购买了一辆马赛地轿车。 被判坐牢13个月 法官在苏文强认罪后说,两项罪状分别判他坐牢13个月和12个月,但两项刑罚可同时执行,苏文强因此只需坐牢13个月。 假设他的刑期从被逮捕的当天,即去年8月15日开始算起,如果他在狱中行为良好,还有望扣除三分之一刑期,这意味着他或许在下个月初就可刑满出狱。
3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在30亿新元(约105亿令吉)洗钱案警方大逮捕行动中跳下阳台受伤的苏海金,今天认罪后被判入狱14个月,他是继苏文强后第二名被治罪的被告。 《联合早报》报道,塞浦路斯籍的苏海金(41岁)共面对一项拒捕、3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3项伪造文件、4项欺骗,以及3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他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加坡警察部队去年8月15日展开大规模逮捕行动,逮捕了10名涉及洗钱案的被告。其中,苏海金在武吉知马友和园(Ewart Park)优质洋房被捕时,慌忙中跳下二楼阳台,因骨折入院,隔天(16日)手脚打石膏在医院面控。 苏海金被缴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7000万新元(约5亿9500万令吉),其中包括现金、房产和汽车等。他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苏海金愿意交出90%被缴获资产,并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且是本案第二名选择认罪的被告,恳请法官轻判。 案情显示,8月15日早上约6时50分,警员到苏海金的住家展开突击行动,在向苏海金的孩子表明身份后进入住家,并到苏海金的卧室外命令后者开门。 岂料,苏海金仓皇从二楼阳台一跃而下,跑出住家。警方进入卧室后发现苏海金不在房内,搜查后发现他躲在附近沟渠,企图逃避逮捕。 调查揭露,苏海金是Yihao Cyber科技公司的董事,公司在2017年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等业务。苏海金利用公司的名义开设银行户头,这个户头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间,从10次交易中接收了约239万6943新元(约838万9300令吉)。 苏海金也与代理公司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的董事王俊杰(译音)共谋,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和人力部谎报Yihao Cyber科技公司2019年至2021年财年的收入、毛利和贸易应收账款。 然而,这笔钱部分或全部是非法远程赌博活动所得,而且苏海金无法合理解释有关资金来源。 根据早前的报道,苏海金在去年8月16日被控时,只面对一项拒捕控状,控方后来在9月6日加控第二项控状,指他持有从非法远程赌博活动所取得的赃款;今年4月1日,他再度被加控12项包括伪造文件、欺骗、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的罪名,并修改原来的第二项控状。 涉洗钱案的另一名被告苏文强(32岁)前天(2日)认罪后,被判监13个月。他被起获的资产价值共约597万1638新元(约2090万0733令吉)和124万7000日元(3万8955令吉),包括现金、车辆、奢侈品和名酒。案件下判后,这些资产全部被下令充公。 另一名被告王宝森(32岁)的案件则展期到4月16日让他认罪;其余7人的案件则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3星期前
(新加坡29日讯)继苏文强和苏海金后,新加坡30亿元(新币,下同;约105亿1973万4859令吉)洗钱案的被告王宝森料认罪,成为该案第3名有意认罪的被告。 《联合早报》报导,王宝森(32岁)的案件昨午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进行审前会议后,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王宝森的案件展期至4月16日过堂,让王宝森认罪。 王宝森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持有11万2000元(约39万2692令吉)和几种外币,以及购买丰田Alphard混能引擎汽车的全额或部分款项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 王宝森早前曾申请保释在外,但被法官拒绝。 法官当时指出,王宝森没有在新加坡扎根,妻子与其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与被警方通缉的涉案人“Y”也是亲戚关系。因此,他若保释在外,可能与他人串谋,且有潜逃可能。 这起新加坡历来规模最大的洗钱案,涉款金额迄今扩大至超过30亿元。涉案被告包括王宝森、苏文强、苏海金、苏宝林、苏剑锋、张瑞金、林宝英、王水明、陈清远和王德海。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苏文强(32岁)的案件已定4月2日过堂,苏文强到时候料在庭上认罪,成为本案首名认罪的被告。两天后,法院则会审理苏海金的认罪。 其余7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4星期前
2月前
(新加坡31日讯)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的被告王水明被加控11项控状,新控状全部指他在2022年6月28日,向新加坡证券行大华继显提交了伪造的3家位于中国厦门的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他申请银行服务的支持文件。 《8视界新闻网》报导,43岁的土耳其籍被告王水明今日通过视讯方式出庭面控,他也是相隔5个月后,再度被加控的第3名涉案者,前两人是苏宝林和苏文强。 王水明目前共面对16项控状,是涉案10人当中面对最多控状的被告,其次分别是面对11项控状的苏文强和10项控状的苏宝林。 3家公司位于厦门 王水明是法人代表或股东 根据控状,王水明所使用的伪造财务年度报表涉及3家公司,分别是厦门烨天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明信担保有限公司和厦门市立康行商贸有限公司。所伪造的公司财务年度报表涉及的年份介于2015年到2021年。 《8视界新闻网》记者从中国的网站查询得知,王水明都是这些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根据网上资料,王水明是厦门明信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在2010年8月18日注册成立,公司地址位于厦门市嘉禾路,其注册资本约562万4000元(新币,下同;约1983万6362令吉)。 王水明也是厦门烨天商贸有限公司的一半股权持有人,这家公司在2011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约95万5080元(约336万8654令吉),地址是厦门市湖里区金湖二里。 除了厦门烨天商贸有限公司,王水明还是厦门市立康行商贸有限公司一半股权的持有人,这家公司于2011年9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约18万7270元(约66万零518令吉),地址是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 和他一样持有这两家公司各一半股权的是一个叫王瑞燕的女子。目前不清楚王水明和王瑞燕之间的关系。 王水明早前被揭因非法赌博活动而被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通缉,他的亲兄弟王水挺也被中国和新加坡警方通缉,目前已经潜逃出境。 王水明也和另外两名被告苏海金和苏宝林关系密切,跟他有着密切关系的还有另一名通缉犯“X”,而“X”更是被新加坡警方起获和冻结了超过2亿6000万元(约9亿1704万3802令吉)的资产。
3月前
(新加坡31日讯)相隔1天,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的被告苏文强今日再次被加控,这次是新加坡人力部指控他在为自己和“妻子”申请就业准证时作出虚假申报,抵触该国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8视界新闻网》报导,32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文强今日通过视讯方式出庭面控,新加坡人力部的主控官提呈了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新控状。 第一项指他在2022年2月28日申请就业准证时,虚假申报自己将受聘于一家公司担任销售董事。 另一项控状指他在2022年2月份,指示一位名叫“文文”的人,为自己的“妻子”苏燕萍申请就业准证时,虚假申报她将受聘于家庭办公室担任董事长。 持有伪造结婚证书 企图为“妻子”申请亲属证 苏文强短短3天内两度被加控罪状,他1月29日刚被加控7项罪状,包括6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以及一项持有伪造文件或电子记录的控状。 随着今日被加控,他目前共面对11项控状。 其中,持有伪造文件的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持有一份显示他和“妻子”苏燕萍在2018年5月20日于中国注册结婚的证书,但实际上这份文件是伪造的。 控状也指他有意将这份文件提交给新加坡人力部,为“妻子”申请直系亲属证。 其他罪状则指于新加坡远程操控设在菲律宾,并专为中国人服务的非法远程赌博服务,并把收益用来支付新加坡豪华公寓的租金、购买名牌包包和名酒,涉及金额高达约47万7000元(新币,下同;约168万2422令吉)。 新加坡警方去年8月15日逮捕10名涉及这起新加坡最大洗钱案的嫌犯,苏文强是其中一人。目前涉及这起洗钱案的总款项已经突破30亿元(约105亿8127万4644)。 最初的控状指他将赌博网站收益中的50万元(约176万3545令吉),用来购买一辆马赛地轿车,当局也曾起获总值超过60万元(约211万6254令吉)的现金,这些款项被指是涉及非法远程赌博罪行的收益所得。 苏文强的案件将在2月1日进行审前会议,他被令还押,不得保释。
3月前
(新加坡30日讯)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的被告苏文强被加控7项控状,新控状的总额约47万7000元(新币,下同;约168万4109令吉),当中一大部分用来支付他租下的公寓及有地住宅单位的天价租金。 《8视界新闻网》报导,32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文强昨日通过视讯方式出庭面控,庭上揭露,他被加控7项控状,其中包括6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及1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74节条文持有伪造文件或电子记录的控状。 他目前一共面对9项控状。 新控状指他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4月之间,把在设于菲律宾,专为中国人服务的非法远程赌博服务的收益,用来支付位于新加坡乌节路的一个22楼高公寓单位,以及位于鲁易士路一个有地住宅单位的租金和押金,总共35万9877元(约127万零592令吉),据估计每月租金上万元。 其他新加控的控状则指他在2021年11月到去年8月之间,在新加坡购买了24样包括包包和首饰在内的奢侈品,以及30瓶贵州茅台酒和12瓶苏格兰单麦威士忌麦卡伦。 新加坡警方去年8月15日逮捕10位涉及这起新加坡最大洗钱案的嫌犯,苏文强是其中一人。目前涉及这起洗钱案的总款项已经突破30亿元(约105亿9188万5866令吉)。 被指企图为“妻子”申请亲属证 持有伪造结婚证书 苏文强也面对一项持有伪造文件的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持有一份显示他和“妻子”苏燕萍在2018年5月20日于中国注册结婚的证书,但实际上这份文件是伪造的。 控状指他有意将这份文件提交给新加坡人力部,为“妻子”申请直系亲属证。 早前的控状指他将赌博网站收益中的50万元(约176万5314令吉),用来购买一辆马赛地轿车,当局也曾起获总值超过60万元(约211万8377令吉)的现金,这些款项被指是涉及非法远程赌博罪行的收益所得。 苏文强的案件将在下个月1日进行审前会议,他被令还押,不得保释,还押至今已有5个月又14天。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26日讯)与30亿新元(约106亿令吉)洗钱案被告有关联的一名富商在厦门街的4栋店屋以及直落亚逸街的一栋店屋,正在求售。 《联合早报》报道,这5栋店屋的出售广告上个月出现在《商业时报》上,两则广告都没有标明售价,而是要求买主在今年1月15日之前提交购买意向书。这些受保护店屋都属999年地契,根据一些房产中介估测,5栋店屋总市价约4500万新元(约1亿5875万令吉)。 新加坡综合土地信息服务(INLIS)网站显示,厦门街(Amoy Street)55号至58号的4栋相连店屋,以及直落亚逸街182号店屋的业主,都是一家在2021年1月注册成立的新加坡公司,公司的董事为苏炳海(译音,Su Binghai)。 根据早前的报道,苏炳海与福建帮洗钱案其中一名被告王德海有关联。苏炳海和两名合伙人在洗钱案曝光后的第二个月(即去年9月)已经离开新加坡。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的资料显示,苏炳海的这家公司已由另一家公司受委托接管,受委托接管人正是刊登卖屋广告的咨询公司。 《联合早报》尝试联系有关接管人,不过到截稿为止未有回复,有关售屋广告的反应和后续情况不得而知。 登卖屋广告的是一家全球性商业咨询公司。根据网上资料,这家公司从事企业财务和重组咨询、法证和诉讼咨询、破产管理等方面业务,在新加坡的办事处也帮助企业处理争议与诉讼、破产、贿赂、欺诈,以及金融犯罪合规。  两处店屋各值逾2000万新元 根据卖屋广告,这4栋相连的双层加顶楼店屋,占地面积1905平方英尺,总建筑面积约4570平方英尺。一受访的店屋中介估算,若以直落亚逸区受保护店屋约每英尺5000至6000新元的价格计算,这4栋店屋总值2500万新元(约8820万令吉)以上。在直落亚逸街的那栋店屋的建筑面积3440平方英尺,估价2000万新元(约7056万令吉)左右。 多名受访房产中介说,自去年以来,陆续有不少高端房地产因为没偿还银行贷款而在市场上求售,其中包括商用店屋及在圣淘沙等地区的豪宅。 据报道,苏炳海与王德海2018年在香港一起创办公司,当时王德海已经被中国公安通缉。苏炳海的公司曾推荐王德海加入圣淘沙高尔夫俱乐部,两人有生意往来。苏炳海也与洗钱案另一涉案男子王斌刚的同居女子王丽云有关联。王斌刚在菲律宾靠创办网络赌博平台发家,他和案中另一名被告王水明前年曾注资台湾科技公司。 洗钱案于去年8月底曝光后,苏炳海的两名合伙人苏福祥与苏炳旺也受警方关注。可是,无论是苏炳海和他的妻子,还是苏福祥与苏炳旺,都在去年9月之后消失无踪。 苏炳海拥有柬埔寨国籍,以及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Vanuatu)、圣基茨与尼维斯(St. Kitts and Nevis)等国家的护照。他在新加坡8家公司担任董事、股东或拥有股份,在海内外拥有不少房地产。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9日讯)涉新加坡28亿元(新币,下同;约98亿3215万4054令吉)洗钱案的苏宝林今早被加控8项罪状,当中指他豪掷555万余元(逾1948万8733令吉),通过妻子名义购入当地乌节路一家商场的3个产业,当中近66万元(约231万7579令吉)是不义之财。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警方去年8月侦破当地最大宗的洗黑钱案,共9男1女被控,被告苏宝林(42岁)原本面对各一项使用伪造文件以及共谋伪造文件作欺骗用途的控状,案件今早再次过堂,控方加控8项控状。 新控状指苏宝林在2020年12月24日,开出3张总面值555万零386元(约1949万零89令吉)的支票,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乌节诗阁广场的3个产业,当中有65万7980元(约231万零485令吉)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犯罪所得。 控状也指苏宝林在去年12月14日至本月4日间,在樟宜监狱问话室里,三度拒绝在口供书上签名。 另3项控状则指苏宝林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间,三度与一名叫王俊杰的男子共谋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做出虚假陈述,谎报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1财政年的收入、毛利(gross profit)、以及应收账款(trade receivable)等资料。 最后一项控状指苏宝林在2017年11月30日,在购买乌节路一带格美华庭一间公寓单位时,在宣誓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里称买公寓的款项,来自他的董事费以及向其他股东借的贷款。 法官批准控方申请,案件定在本月24日进行审前会议。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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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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