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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衣间

(新加坡2日讯)伞柄里暗藏相机!男子拿“伞”到商场试衣间,挂在隔间板上偷拍女顾客试衣画面,过程中还调整伞柄的位置再继续拍视频,被判坐牢15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洪宇生(译音,29岁)共面对3项偷窥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网上购买了一个藏有隐藏摄像头的伞柄,再自行接上自拍杆。被告进入服装店试衣间后,把改装的伞柄挂在隔板上,以偷拍女子更衣。 从受害者的隔间看,似乎只是隔板上挂了一把伞,而被告每当听到有人进入隔间后,就会挂上“伞”,并在对方离开后把伞收回。 今年4月14日晚上6时51分,被告在巴耶利峇中心的服饰店Cotton On,利用以上方式,偷拍一名在试衣隔间里试衣服的女受害者。 女受害者当时在里头试裤子时,被拍到内裤,脸部也被拍到。 两天后的下午3时59分,被告又到同一家店,偷拍另一名女受害者长达34分钟,期间还一度拿下“伞”,调整位置再挂上去。 这名女受害者除了试裤子外,也试了裙子,除了被拍到脸部和内裤外,胸部也被摄入。 控状显示,被告在同天于同一家店内,也偷拍了另一名女子。 被告承认,早前偷拍视频后,会把视频存在SD卡,在删除前会看视频自慰。 机警顾客见伞起疑 警惕隔间试衣少女 一名顾客发现“伞”可疑,通知职员拘留被告,并警惕在隔间试衣的17岁少女。 案情指出,4月16日晚上6时55分,被告到城市广场的优衣库,以相同的方式要进行偷拍,不过就在他挂上“伞”后,听到外头传来敲门声。 原来是有一名在试衣间外等待的公众看到伞挂在隔板上,伞柄对着隔壁,觉得事有蹊跷,因此敲打被告的隔间门。这名公众同时也敲打了隔壁隔间的门,通知里头的17岁女生要小心。 被告之后被职员拘留,同天被逮捕。 律师:被告患精神障碍 为满足性需求犯案 被告求情称没有观看最后一次偷拍到的视频,因此没有侵犯那名受害者的隐私。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他求情时也说,被告落网后承认错误并配合当局调查,也供出自己早前所涉及的偷拍事件。 律师说,被告已经很惭愧,由于患有精神障碍,为了满足性需求才会犯案。被告在被捕的3天后已经主动寻求治疗,希望法官可以轻判。  控方则指被告预谋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个半月。
6月前
(新加坡8日讯)4名洋人里应外合,一人试衣,一人递衣,另两人假装给意见,联手偷走3件二手服饰,女店主发现后公布电眼画面。 这起偷窃案发生在昨天傍晚6时许,地点是牛车水宝塔街的一家二手服饰店。 《新明日报》联络上店主林小姐(22岁),她受访时表示,她开业近5个月,这是店内首次发生窃案。 据她绘述,店内当时约有20名顾客,4名外国年轻男女入店后,起初在店内闲逛,偶尔环顾四周,再拿起服饰观看和试穿,并无可疑之处,因此店家也没有特别注意。 数分钟后,身穿绿色上衣的女子拿起两件上衣、一条裙子、一个帽子,提着4件衣物走进试衣间。 另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尾随到试衣间外,又把另一条长裤交给女子,后者假装不满意,随后对方又递来一件紫色上衣。 其余两人随后也来到试衣间外,几人谈话提出意见,期间还面带微笑击掌。 当女子从试衣间出来时,手上突然提着一个塑料袋,原本带进去的5件服饰,也只剩下两件。 女子把剩余的两件衣服挂回衣架,随后4人若无其事离开,整个过程大约30分钟。 店主约10分钟后检查衣架,发现他们并未归还所有服饰,也没有付款,查看电眼后才揭发此事。 店主立刻报警,同时把偷窃画面发布到社媒上。 3小时后归还并道歉 4人3小时后归还服饰,并道歉。 店主公布电眼画面后,4人当天晚上9时许回到店内,绿衣女子归还3件服饰,并向店主道歉。 “她说自己是第一次偷窃,感觉很内疚。” 店主不满:他们态度嚣张 归还服饰后,其中一人竟“挑衅”女店家。 林小姐不满地说,几人虽然归还了偷走的衣物,但是态度十分嚣张。 其中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离开时还笑着对她说:“干得好(good job)”。 由于店内是首次失窃,店主当下还反应不过来,事后倍感恼火。 “偷东西还这么嚣张,我一定要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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