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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

(新加坡24日讯)涉嫌持有来自非法线上赌博的赃款、利用赃款购车,以及提交虚假声明,涉30亿元(新币,下同;约105亿令吉)洗钱案被告苏宝林再被加控3项罪名。 《联合早报》报道,苏宝林(42岁)原本面对10项包括伪造文件、抵触宣誓与声明法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拒绝在警方口供书上签名等控状。 苏宝林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加控两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所面对的控状增至13项。 控状显示,2023年1月左右,苏宝林涉嫌使用33万2281元(约116万7103令吉)购买丰田埃尔法混合动力汽车(Alphard Hybrid);2023年8月前后,他也被指在那森路的住宅单位存放约77万7220元(约272万9907令吉)现金。这两笔款项相信来自非法线上赌博的赃款,苏宝林也无法合理解释资金来源。 另外,2022年10月,作为SG-Gre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苏宝林,涉嫌提交虚假声明,指公司将聘请妻子马宁为销售及营销总监,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原本仅面对两项控状的苏宝林,在今年1月19日被加控8项控状,包括利用赃款购买房地产及向国内税务局谎报盈利等。 另外,由于苏宝林拖欠华侨银行的房贷、信用卡债外加利息共超过2000万元(约7024万令吉),法庭允许银行变卖苏宝林位于升涛湾(Sentosa Cove)海洋通道(Ocean Drive)69号的地皮抵债。华侨银行今日以拍卖形式出售这块圣淘沙地皮,要价为2710万元(约9518万令吉)。 涉洗钱案的其中3名被告苏文强(32岁)、苏海金(41岁)和王宝森(32岁)已各别于今年4月认罪。首名认罪的被告苏文强被判坐牢13个月,苏海金和王宝森则分别被判坐牢14个月和13个月。
21小时前
  (新加坡19日讯)声称接获中国公安通知,指自己涉及洗钱活动,中国留学生为配合调查,向对方提供银行户头信息,还按指示充当“卧底”协助公安在新加坡进行调查,假冒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人员,“协助”受害人下载恶意软件。 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李家瑞(译音,19岁)面对欺诈和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等6项控状。被告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8周。 案情显示,被告2021年从中国来新求学,案发时是名大学生。 2022年10月,被告称接获来自星展银行的电话,指有人在中国假冒他的身份申请信用卡,后来更接到来自“中国公安”的电话,指自己因涉及洗钱活动而被调查。 被告信以为真,没向星展银行或新加坡警方查证信息真伪,还为了协助调查,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间,向“中国公安”提供个人银行户头,也按指示另外开设多个银行户头。其中一次开设联昌银行户头时,被告还被指欺骗联昌银行,新户头明明要转交给“中国公安”,却告诉银行有关户头是供自己使用。 按指示为受害者下载恶意软件 2023年6月,骗子联系被告,要被告充当他们的“卧底”协助调查,冒充新加坡金管局人员完成任务,事成后会支付被告每月1000元(新币,下同;约3497令吉)至2000元(约6994令吉)的酬劳,被告答应对方要求。 7月16日,被告根据“公安”的指示会见一名“嫌犯”,但对方其实是一名受害人。被告当时向“嫌犯”展示金管局的假证件,帮助后者下载银行手机应用和一个能让“公安”远程操控手机的恶意软件。 庭上透露,被告在执行这项任务当天就被警方逮捕,之后获准保释在外。 根据法庭文件,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被告的星展银行户头一共接收了24万5450元(约85万7090令吉)。被告随后将款项转进其他指定的银行户头。 此外,被告的联昌银行户头也被查出接收了4万零500元(约14万1422令吉)的赃款。 考虑到涉及的金额和被告年龄等因素,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八周。由于被告目前还在求学,法官允许他毕业后,即9月开始服刑。被告目前以1万元(约3万4919令吉)保释在外。
6天前
(新加坡4日讯)得知友人要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扩展家族生意,女董事找来一名女友人,要她成为这家公司的受委董事;岂料公司户头后来被用来接收赃款,女董事为此被判罚款抵罪。 《联合早报》报道,中国籍被告吴金萍(43岁)昨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罪名,被判罚款3000新元(约1万0500令吉),及未来两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被告案发时是JJCA Corporate Services(简称JCS)公司的董事。JCS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外国人在新加坡设立公司。 案情显示,在2020年,被告接到朋友刘艳丽的咨询,说有个朋友的儿子李毅伦想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将家族的织业生意扩展到东南亚。 被告向刘艳丽索取资料,JCS对李毅伦进行背景调查,并在确认没有问题后答应帮对方注册公司Moon SNE。 根据公司法,外籍人士要在新加坡成立公司,必须有一名新加坡籍董事。 庭上透露,被告找上了女友人张天雪(41岁),让她成为Moon SNE的受委董事,但表明对方无权参与公司活动,也无须管理公司业务。张天雪同意这些条件,也从被告那里获取1000新元(约3500令吉)酬劳。 庭上披露,2021年3月11日,名为TMF Singapore H的公司报案,指它在南非的分公司被骗走约46万3489美元(约219万7000令吉)。 调查发现,这笔钱被转入了Moon SNE的银行户头,商业事务局随后查获这笔赃款。 辩护律师杰欣达(Jacintha Gopal)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并没有教唆张天雪不去监督公司,而作为JCS的代表,被告也对李毅伦展开尽职调查,并未察觉任何异常,因此深信对方经营正经生意。 律师指出,被告也尽早认罪,配合当局的调查,且是初犯,恳求法官判罚最多2000新元(约7000令吉)。 张天雪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早前被指没有履行董事责任,导致公司的银行户头被用来接收赃款,她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新元,及两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人名译音)
3星期前
3星期前
(新加坡28日讯)35岁女子在网上结识一男友,接着依他的指示接收和转移赃款。尽管警方和银行阻止,甚至有受害者来电要求退款,她仍执迷不悟,被判入狱16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丽萍(译音)触犯一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没收利益)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她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2022年8月24日,被告通过交友应用认识“伊万”。10月13日,她用自己的银行户头,帮对方收取2万7000元(新币,下同;约9万4442令吉),再把这笔钱汇到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警方劝谕停止转账 被告执迷继续与“伊万”联系 2022年11月22日,警方对被告展开调查,并劝她停止与“伊万”联系,且不能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接收来历不明的款项,或向不知名户头转账,因为这些是犯法的行为。 然而,被告不顾警方警告,继续与“伊万”交往。2023年1月16日和17日,被告收到来自一家金融科技公司的8万9753元(约令吉)。接着,她听从“伊万”的指示,把其中2万8300元(约9万8989令吉)取出,余下6万元(约20万9871令吉)则汇入自己的另一个银行户头,防止这些钱被冻结。 1月18日,被告尝试把部分款项汇入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但接到银行来电告知,这笔交易可能涉及骗案,汇款安排因而被终止。 “伊万”得知后指示被告通过一家汇款公司汇款,他也准备好发票、收款人身份证副本等文件,要被告向汇款公司谎称见过收款人;最终在1月19日,被告顺利通过汇款公司把8万6450元(约30万2389令吉)转走。 金融科技公司董事坠电邮诈骗 联系被告要求退款被拒后报警  当局调查揭露,该金融科技公司的董事因坠入电邮诈骗,才会把那8万多元汇入被告的银行户头。受害者是一家技术服务公司的客户,这技术服务公司会通过电邮发送发票和提醒客户付款。 受害者在10月收到自称是技术服务公司财务部门的电邮,提醒他还款并说已更换银行户头;受害者于是根据电邮,把钱汇款到被告户头。 被告在收到银行职员来电后,因疑惑而致电向受害者询问;受害者发现被告并非技术服务公司职员后惊觉坠入骗局,他再次联系被告要求退款,在遭被告拒绝后报警。 被告在被警方调查时还通知“伊万”,并听从后者指示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全部删除。 控方指出,洗钱属严重罪行,且难以被发现。当局顺利取回涉案的6万多元,但这完全是银行的警觉和迅速行动的结果,因此建议法官判被告监禁10个月至30个月。
5月前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27日讯)会计师设立秘书公司,帮外国人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和开银行户头,自己也为此担任135家公司的董事,结果有诈骗集团将约465万元的赃款转移到这些公司的户头,如今他被判罚款9000元(新币,下同)。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3岁的梁建森(译音,中国籍),在2015年定居新加坡,并获取狮城永久居留权,如今他面对3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听说在新加坡提供公司秘书服务(Corporate Secretarial)会赚钱,因此在2020年设立秘书公司,主要为中国客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并通过4名经纪寻找顾客。 由于规定本地公司需要有居住在新加坡的人当董事,被告因此以800元的价钱,提供挂名董事服务。如果顾客需要开设银行户头,被告会额外收取100元至150元的费用。 被告身为顾客公司的董事,没有检查公司背景,没有检查公司户头,以致诈骗集团利用冠病防疫期间当局允许远程注册公司的便利,利用被告协助在本地注册公司和开设银行户头,接收约465万元的赃款。 调查揭露,截至2021年1月,被告是135家公司的董事。被告在认罪后,于前天被判罚款9000元。 控方:属疏忽行为 控方指被告对这些公司做了什么生意都不知情,属于疏忽行为。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对涉案公司的运作一点都不了解,没有与外籍董事有接触,也没有检查户头资金交易,只是上网简单查询客户是否和犯罪调查有关联,属疏忽行为。 控方指被告为金钱利益而犯罪,要求法官判被告高额罚款。 3外国公司坠骗局 3家外国公司坠入“供应商骗局”,被要求将款项转账到被告顾客的两家公司户头。 德国公司Gasfin Development Gmbh于2020年10月25日和11月9日,收到供应商的电邮,要求前者发放款项到不同的银行户头。 德国公司信以为真,根据指示将4万零302新元汇到被告顾客的新加坡户头。大部分款项在同年11月2日被汇到中国的一个银行户头。 2020年10月30日,美国芝加哥公司Northern Trust Company Chicago收到诈骗电邮,对方谎称是公司一名顾客,要求将300万元美金(约410万5004新元)汇到被告顾客的新加坡户头。警方在接获报案后,及时阻止这笔款项被汇走。 另一间美国公司Examinetics, Inc则在同年11月2日收到诈骗电邮后,分别将10万零380元美金和24万7370元美金,汇到被告顾客的新加坡户头。警方在接获报案后,起获当中的25万零403元美金。
7月前
(新加坡14日讯)妇女坠爱情骗局沦为钱骡,借干儿子的银行户头接收2万新元赃款,干儿子却私吞,经审讯后被判坐牢10周。干儿子不满上诉,法官维持原判。 46岁的苏汉雄是一名私召车司机,他面对一项失信罪,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去年被判坐牢。苏汉雄不满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受害人谢琴海是被告的常客,被告常送她去洗肾,并接她回家。两人逐渐熟络后,谢琴海认被告为干儿子。后来,谢琴海坠入爱情骗局,为了“情郎”,找被告借出银行户头收下2万新元赃款。 2018年10月4日,谢琴海通知被告钱已过账,不断催促被告提钱给她,但被告一再拖延,还称银行户头被冻结。最终,谢琴海在朋友劝说下,于10月7日报警。 被告在审讯时辩称,他早已于同年10月5日下午5时,在谢琴海住家对面的咖啡店将2万新元交给她。 控方则指,谢琴海于10月5日下午5时乘坐另一辆私召车回家,下午5时09分到家后就没再出门,不可能与被告见面。附近电眼画面也拍到,谢琴海返家后就没再出门。 被告今日在高庭通过代表律师向法官提出申请,希望能呈上新证据。证物是一则洗肾中心的电邮,提到谢琴海10月5日下午4时19分完成洗肾。律师想借此证明被告于10月5日曾与谢琴海见面还钱。 法官则指出,电邮无法证明谢琴海几点到家,也无法协助法官针对案件作出任何判断,拒绝了申请,维持原判。(人名译音)(取自新明日报)
8月前
9月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1年前
(新加坡5日讯)得知公司面临财务困难,男员工将一名网上结识的陌生女子介绍给老板,让老板借出公司银行户头,收取超过55万元(新币,下同)赃款,而老板在钱进账后黑吃黑,趁机私吞部分赃款,最后双双吃牢饭。 这名男员工叫罗英存(60岁),他和建筑及室内装修公司老板陈程福(55岁),在东窗事发后各被控一项收取赃款的控状。两人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上周五(9月2日)分别被判坐牢25个月和40个月。 罗英存面对的另一项协助洗黑钱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陈程福是至少6家公司的董事,罗英存则受雇于其中2家公司。罗英存2013年在网上结识一名自称在马来西亚生活的女子,后者称自己经营宝石生意,要求他借出银行户头让顾客进行转账。 这名陌生女子后来又称个人户头无法使用,要求借用公司户头,并承诺会给罗英存一笔佣金。 由于公司当时正好面临财务状况,罗英存把女子介绍给陈程福。后者答应借出银行户头,并于同年10月29日收到一笔55万余元的款项。 庭上揭露,这笔55万元款项来自另一家陷入电子骗案的公司,犯罪分子当时发出电邮,诱骗公司把55万元转进陈程福的公司户头。 银行当时一度扣住这笔钱,但陈程福却提交了伪造的报价单,促使银行发放这笔钱。陌生女子隔天要求两名被告把其中的30万元交给另一名男子,但他们后来只交出15万元,剩余的款项则被陈程福花掉。 罗英存在审讯中选择保持沉默,不上证人栏答辩。陈程福则辩称,陌生女子找他装修房子,55万余元是工程费用,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笔赃款。 庭上改变说辞前后矛盾 控方反驳指,两人曾在警方口供书中坦承借出户头,他后来却在庭上改变说辞,说辞前后矛盾。 另外,两人与女子的对话记录也不曾提及装修,控方指陈程福是为了脱罪而编造上述谎言。 控方也说,对话内容显示他们曾对女子的要求起疑,却没有进一步求证或拒绝对方,反而借出户头,他们显然清楚该笔款项是赃款,当时经济拮据的陈程福也确实有动机这么做。 控方指出,尽管罗英存只是充当中间人,在陈程福和陌生女子之间传递消息和协助犯案,但他的角色相当吃重,应予以严惩。(人名译音)
2年前
(新加坡9日讯)涉嫌借出Singpass和银行户头,赚取200元(新币,下同)至500元佣金,6人于今早被控。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6名被告分别是潘志豪(24岁)、刘金元(22岁)、李俊杰(23岁)、穆罕默德海鲁尼扎(22岁)、路易陈(26岁)和穆罕默德利万(23岁),他们分别各面对一到6项控状,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欺骗和不诚实接收赃物罪名。 其中三名被告,穆罕默德海鲁尼扎、路易陈和穆罕默德利万各涉及不同案件。根据控状,他们分别在去年5月到9月期间,把自己的Singpass登录资料交给他人,以赚取200元至500元的佣金,因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 根据控状,路易陈和穆罕默德利万也涉及把银行户头登录资料和提款卡交给他人。 另外,被告潘志豪则是在去年8月到9月期间,欺骗银行开设户头,并与其他人共谋,把银行户头的登录资料和密码交给另一名被告刘金元。 潘志豪甚至删除与刘金元的网上聊天记录,内容是有关把银行户头相关资料交给对方,以避开让警方查看。 被告李俊杰涉嫌于2020年12月到去年1月,骗银行开设户头,并把资料、提款卡交给他人。 6名被告中,只有穆罕默德利万不获保释,其他5人皆保释在外。 根据控状,被告穆罕默德利万在去年5月到6月期间,帮忙收取了超过5000元的赃款,以及两个价值约2500元的金手镯,相信是被偷来的物品。 若罪名成立,将被判坐牢最长5年,或是罚款,或两者兼施。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