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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童

2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20日讯)住家神坛乩童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但不认罪。庭上揭露,被告借自己是少女宗教老师之名,指示少女帮他手淫和口交,随后与少女性交,并要她保密,否则会被神明惩罚。 本案被告是现年61岁的华裔男子,他面对企图与未满16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与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以及要未成年少女为自己手淫,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3项控罪。 事件在2013年间,少女当时只有14至15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 被告不认罪,案件周一开审,今早供证的是一名警员。 警员供证时说,自己案发时是严重性罪案组高级查案人员。他在2021年1月23日接到别组转介来的案件,说有人声称被性侵。 由于当天是周六,警员两天后与受害者见面,从她口中了解详情。 少女声称,被告是她的宗教老师。她12岁开始到被告家学习,被告说少女需要与他一对一学习念经和书写。 被告之后在客厅里与少女一对一上课,起初两人没发生什么事,但被告有一次拿出一个形状类似男性生殖器的泰国符。被告说,要把符或自己的下体放进受害者体内,以防止她变成同性恋。 少女第一次拒绝,被告之后再问了对方两三次。 被告后来称要教少女新的知识,但她必须全裸。他后来把少女带到房间里,脱掉身上的衣服,要少女把玩他的下体,之后再将少女的头往下强压,逼对方为他口交,两人之后还发生性交。 为防止少女将秘密说出,被告警告少女,如果把两人性交的事告知他人,少女将受到神明的惩罚。被告也叫少女母亲不要问少女上课的内容,这对神明不敬。 事发8年后 少女报警 少女于2021年1月由家人陪同到警局报警,称自己当年被性侵。 前天供证的还包括少女的姐姐,这名姐姐当天陪同少女去报警。 根据这名姐姐的供词,她和妹妹及母亲都曾是神坛会员。 这名姐姐称,自己是听母亲问起“不懂有没有东西发生在(妹妹)身上”后,马上联系妹妹,妹妹之后通过手机简讯告诉姐姐,自己也被曾“师傅”(被告)性侵的事,姐姐于是带妹妹去报警。 称每周被迫发生性关系 少女声称,性行为几乎每个星期发生,每星期两至三次。 被告后来性欲越变越大,一天就要与少女发生两至三次的性行为。 少女最终无法忍受,找借口不去被告家上课。 控方在接下来的审讯还会传召别的证人,预料包括少女以及她的母亲。 
4星期前
我的外婆喜欢问神,她喜欢向乩童询问一些事情的起因以及寻求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她相信神明是神通广大的,并且会通过乩童为她指点迷津。 好比小时候的我有一次高烧不退,住院一个星期,医生也没查出个所以然。于是外婆到庙里问神,询问我发烧的原因,也求了张符,把符烧了再加点水让我服下。结果,隔天高烧竟然退了。至于发烧的原因,外婆却闭口不说。 面对身体的不适,如果尝试了几天的药物治疗也不见好转,外婆就会到庙里问神,之后情况就会好转。但我总会觉得,这些是否只是个巧合?碰巧药物起了作用而已。但外婆说,这是神明显灵,庇佑我们。 某一年的农历新年期间,我们开长途车到槟城的极乐寺进香祈福。回家途中,我们发生了车祸。在我们前面行驶的车辆突然紧急刹车,导致我们来不及反应撞了上去。所幸,只是车头稍微变形,车子依然能开,车上的人亦无大碍。外婆说,这是神明显灵,庇佑虔诚的我们。 但却在前几年,我的外公就在他经常进香的观音庙外的公路发生了交通意外,住院10天便不治。外公和外婆一样,是虔诚的教徒,甚至比外婆还要虔诚万分,却在经常出入的庙外出事。这次,就没听见外婆说什么神明显灵了。 外公发生交通意外的起因、经过以及这场意外中另一位当事人的身分,我们用尽了方法,最终只得到模糊的答案。外婆提议到庙里问神,因此我们去了好几间庙宇“搜集答案”。但从乩童们嘴里得出的答案却是五花八门,可能是因为天机不可泄漏,所以给出的答案也模棱两可吧。我们对此不置可否,唯独外婆坚信不疑。 这让我回想起以前外婆在信仰上的种种行为,不禁开始觉得外婆有点迷信。鬼神是否存在,是否能通过乩童传达信息,这些都见仁见智。我信鬼神,并且认为通过敬拜神明以安抚焦躁的心灵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如迷信其中,便会使人失去判断能力,盲目跟随,不论对错——这是不可取的。 再仔细想想,外婆的迷信思想可能早在她年轻时就已形成了。外公外婆都来自贫穷的家庭,在那年代,倘若家庭条件不好,教育便显得不那么重要。这就导致了只受过低等教育的他们对知识的缺乏,无能辨别没见过的景象或经历的事物,进而认为它们是超自然现象。遇到此类的“麻烦”,自然就会想到请求神明的帮助。 更何况,年轻时经济拮据的他们还需抚养6个孩子,当然更得祈求神明保佑一家大小平安健康,倘若出了意外,单是筹备费用就足以击垮他们。如同我前面所述,要是生病几天不好转,都会到庙里问神看病,说也神奇,看了之后病情都会好转。 曾经听我妈妈说过,小时候,外婆带着她和几个孩子正要去安邦南天宫,途中却不小心和外婆走散了。幸得好心人相助,她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安全回到了外婆身边。正当外婆想感谢那位好心人,抬头瞬间,却不见踪影,外婆就认为那位好心人是神明的化身。对外婆而言,家人的健康及人身安全被神明守护着,就意味着性命得到了保障,心中的大石也就能落地了。 也许就是这样屡次逢凶化吉的情况不知不觉地加深了外婆对神明的依赖及信任,导致她只要遇到问题,自然就会到庙里求助,尤其特别爱问神。现在的她不管有什么疑惑或是身体的小毛病,都会一如既往地到庙里问神。虽然乩童表面上说得头头是道,但身为旁观者的我们,偶尔会觉得乩童无非就是带着外婆兜圈子,根本没说到点上,她却没有一点质疑,完全认可他们所说的。 我想外婆会如此信任乩童(神明),或许是因为她遇过的大部分困境都能迎刃而解,所以她便先入为主地认为是神明的“功劳”——尽管她也曾为解决困难而付出实际行动。这也难怪,谁知她年轻的时候,生活有多不如意,多少次困境窘迫时会因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彷徨无助;多少次向亲朋戚友求助却遭受冷眼。唯有求神拜佛并通过乩童让神明指点迷津,才得以让她在黑暗中寻得一点光,看到一丝希望。 问神早已成了外婆寻求安全感的方式。问神时,她心里可能有了自己不太敢确认的答案,得到乩童答复后,她感到被认可了,便会充满信心,下意识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我仔细观察过,每当外婆问神完毕,都会呈现出一种心旷神怡的状态,所以乩童可说是她的“心理辅导师”。既然这样能使她的生活过得安稳些,那便让她如此吧,只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不让她陷入迷信的漩涡,遭受它带来的危害,一切都好。
1月前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这是我从小在龙庙里听着的鼓声。这响亮有力的鼓声,是我亲爱的爸爸在龙庙里的职责。从小我就看着爸爸拿着鼓棒,在大鼓上来回敲打着,进行拜神前的工作。这间龙庙在我心中占据重要的位子,因为龙庙是我的祖辈,从中国来到马来西亚落地生根的地方。龙庙位于我美丽的家乡柔佛州麻坡,是我的祖辈开始经营,名为“天龙宫”。阿公和阿嫲一辈子的时光,都在这间庙宇里度过。 龙庙是爸爸出生、认识妈妈和结婚宴客的地方。由于弟妹多加上房间空间不足,爸爸和妈妈结婚后就搬到外面住。虽然爸爸不再住在庙宇里,爸爸还是会常常和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龙庙看看阿公和阿嫲。 从小我最喜欢在龙庙看的两样与龙有关的物品,就是金匾额和龙椅。金匾额上刻着澄金又有灵气的三个字——天龙宫,还有龙庙建始的年份。金色字体的匾额挂在庙里的正中间,向着天,两侧有着门神。金金的字体,一直让我从小就喜欢注视着它,尤其看着这个龙的繁体字,仿佛更让我看到龙就在眼前舞动,让我很安心。 1978年开始,天龙宫在麻坡是小有名气的庙宇,甚至有新加坡民众特地来这里拜神。在80年代,几乎每晚都有乩童让民众问事。从小看着爸爸在庙宇忙进忙出,先是忙着打鼓,打完鼓后还要忙着帮乩童翻译,是民众与神明之间的沟通者。民众问事时,乩童坐在龙椅上,偶尔拍着桌子边说边拿着毛笔在金纸上画符咒。问完事后,乩童会拿着天龙宫的红色章印,盖在金纸上,让民众带回保平安。 从小我就很向往有一天能坐在这张龙椅上,长大后我才明白,这个梦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坐这张龙椅的,是要与神明有缘的人,是要受得起神明所托重任的有缘人。如果没有这间天龙宫,或许爸爸和妈妈没能遇见,现在就没有我。只是遗憾的,这座庙宇再也没有80年代的辉煌,现在庙宇只剩下旧照片回忆。不过只要金匾额和龙椅还在庙里,天龙宫就永远在,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龙庙。
2月前
最近接二连三爆发牵涉神庙乩童骗财骗色的事件,除了引发热议,也让我国大部分华裔所信仰的道教蒙羞。社会开始出现要求相关单位关注事件,甚至有网民发起反对神庙的运动,这对于道教而言是个沉重的打击。身为道教徒的我们,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制止这类伤风败俗的事件继续发生吗? 根据维基百科注解,乩童是灵媒的一种,由鬼神附身到人的身上,以预言祸福,展示威力。乩童并非正统道教仪式,属于华人民间信仰巫术,但常依附于佛教、道教等信仰对象。 从以上注解中可以发现,乩童不等同于道教,道教也是禁止附身的!老子或太上老君被尊为道教的“道祖”,大约2000年前西汉时代的张道陵,又称第一代张天师,则是系统建立道教教团的人物,道教徒尊为“祖天师”。 对于“神明附身”的行为,对于正统道教来说,那是被禁止的,就像张道陵在《老子想尔注》中所说的:“诸附身者,悉世间常伪伎力,非真道也”,白话文翻译为“所有附身者,都是民间常用的伪装方式,并非道教”。 第43代天师张宇初在《道门十规》中也清楚表示,道教徒不可进行附身等行为,而且表明“附体”是“行持正法之士所不宜道,亦不得蔽惑邪言,诱众害道”,相信以上两句摘自道教经典的语录已经说明道教与乩童的关系。 当然,并非所有民间信仰的乩童都是不法之徒,当中确实有指点迷津、开药处方和安抚心灵的功能。只不过如果把乩童贴上道教的标签,恐怕是有违道教本意。道教拥有自己的创教历史、教义、经典、教团、科仪;乩童本身也是有自成一套的程序。因此,道教与乩童严格来说是分属两个不同的单位。 至于如何制止乩童事故持续发生,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组织必须进行社团注册,包括道教神庙在内的理事资料都要每年呈交给注册局存档,方便管控。但是,依附在道教神庙内的乩童一般并非理事成员,因此他们的身份资料通常都没有被呈交存档,导致出现问题的时候查无此人,理事会成了代罪羔羊。 因此,政府乃至道教总会有必要推动登记乩童身份工作,以方便管控,而理事会也有责任监察乩童办事时过程,确保不会破坏道教名誉。 最后,全体道教徒也必须认清,道教的神职人员是遵守道门规矩戒律的道士,而不是遭“神明附身”的乩童。
5月前
6月前
6月前
女性常被视为不洁,过去经期和坐月子期间不得烧香,甚至不许进庙,何况让神明附身?然而,作者注意到女童乩改变了男性为主的父权社会的规则,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也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 本书是人类学家蔡佩如博士的硕士论文,她在1990年代注意到女童乩数量渐渐增加,而过去担任人神沟通的童乩几乎都是男性,她于是访问了25位台南、高雄一带38到84岁的女童乩,探索成为童乩的过程,也探索女性在这其中的处境。 为何称童乩而非乩童?其实“童乩”乃福建古吴语dang-gi以汉字拼音,后世误解以为是小孩而反转称为“乩童”。 童乩跟专司“牵亡”(让亡魂附身)的“尪姨”差异是,童乩可被神明偎身,以神明的身分手舞足蹈,常用五种法器打击身体至出血(称为操五宝)。 女性常被视为不洁,过去经期和坐月子期间不得烧香,甚至不许进庙,何况让神明附身?然而,作者注意到女童乩改变了男性为主的父权社会的规则,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也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 她们之所以当上童乩,通常是身体或家里先出现状况,比如常常头晕、恍惚,甚至用别人的语气说话,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效之后,跑去问神才知被亡魂或神明附身,有的是神明如上帝公、魁神等要求用她的身体,有的是亡姐妹要求冥婚到夫家,有的要求经由仪式送往西方修行,妇女答应合作之后,往往不药而愈,妇女和亡魂“共修”之后,亡魂由天公庙和东岳殿注册神格,妇女成为童乩,两者成为济世救人的合作伙伴。 亡魂较常是夭亡未嫁的姐妹(成为仙姑)、亡子(成为元帅或太子爷)或夫家的兄弟(成为元帅),都是没有后代祭拜的亡魂。 在汉人父权制度下,死后必须有儿子祭拜才能成为公妈(祖先),而女人嫁了就是属于夫家的,未来由夫家祭拜。  
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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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