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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车

(新加坡28日讯)男子到吊花场寻欢欠下一屁股债后,竟对母亲的两辆名车动起歪脑筋!他冒充签名还找女友人假扮母亲,以83万元(新币,下同;约300万令吉)卖掉家里包括劳斯莱斯在内的两辆名车,骗取15万元定金还债,母亲怒极报警,大义灭亲。 被告刘贵良(33岁)共面对两项伪造文件的控状,早前被判坐牢12周。   根据判词,案发时,被告的母亲刘淑玉拥有一辆劳斯莱斯曜影系列(Rolls Royce Dawn 6.6 V12)豪华车,和一辆迷你库柏(Mini Cooper)轿车。 2022年8月1日,被告因到“吊花场”寻欢而负债累累,他急需钱还债,就联系了Autoart车行声称要帮母亲卖车。 车行人员最终答应以83万元向被告收购两辆名车,其中,劳斯莱斯的收购价是70万元,迷你库柏的收购价则为13万元。 被告向车行人员谎称母亲人在台湾,待其回国后,就会叫母亲在买卖协议上签名。岂料,被告随后冒充母亲签名,然后通过Whatsapp将协议发回给车行人员。 当另一名车行人员向被告索取他母亲的联络电话,以确认对方确实有意卖车时,被告却提供了一名台湾女友人的电话,并交代友人接听车行人员的来电。 车行人员最终误信被告的母亲授权出售这两辆名车,共支付了15万元的定金给被告。 直到8月16日,母亲发现被告行径,一怒之下向警方报案,指儿子伪造她的签名,未经她同意出售了她的两辆车子。被告不满判决,已提出上诉。 法官表示,该劳斯莱斯案发时的估价为90万元,而最后在去年4月以100万脱售。(人名音译) 法官:被告无自行赔偿 须判监严惩 法官认为,由母亲偿还15万元给车行,是一名受害者向另一名受害者进行了赔偿。 法官指,被告的犯案动机是为了个人利益,且一次锁定了两辆车,滥用了母亲对他的信任,并精心策划了整个卖车过程,认为被告的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另外,法官同意控方观点,即被告虽已认罪,但并未自行作出赔偿,而是由母亲偿还15万元给车行,形同一名受害者向另一名受害者进行了赔偿,且赔偿是在案发的八个月后才作出的。 鉴于上述,法官认为须判处被告监禁,才得以归咎他的整体犯罪行为,并起威慑作用。 母赔偿车行 为儿求情 代表律师表示,被告的母亲已原谅他,还替他赔偿了车行15万元,要求判儿子罚款。 被告的律师为他求情时称,被告母亲本来就“允许”被告“在需要时”使用汽车。由于被告“一时判断失误”,才认为可以将汽车卖掉来“临时融资”解决债务,因此他并非预谋干案。 律师也指,车商在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间“使用和占有”了被告母亲的轿车,并指车行收到的货物价值远超过所支付的押金,且事后也取回全额定金,因此认为车行的财务状况并未因此恶化。 另外,律师称被告母亲已原谅了他,并指母亲是“一怒之下”才报警,事后也曾表明希望撤销报案,还称母亲是案件中唯一“遭受经济损失”的人。 律师强调,若被告被判监,母亲需照顾被告年幼的孩子,这会给她带来额外的压力,且被告及早认罪、没有案底、配合警方调查,因此希望法官判处被告高额罚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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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1日讯)新加坡一名女总裁与丈夫离婚,争约576万元(新币,下同;约2031万6047令吉)婚姻资产,当中包括前者曾在银行抽奖中赢得的一辆保时捷跑车,而出售跑车所得算是妻子或夫妻两人的贡献,成庭上争议点。  《新明日报》报导,新加坡高庭判词显示,这对夫妻结婚27年,育有3名已成年的孩子,妻子是名首席执行员,月入1万9900元(约7万零189令吉),丈夫则是名总经理。 新加坡高庭上个月中审理两人离婚分婚姻资产事宜,并下达了临时裁决,不过两人对婚姻资产的分配有歧义。 根据计算,夫妻两人的婚姻资产总价值576万4613元(约2033万2317令吉),包括485万6630元(约1712万9778令吉)的私宅婚房、妻子33万7287元(约118万9642令吉)公积金、以及丈夫33万9893元(119万8833令吉)公积金。 当中,妻子早前在一家银行举办的抽奖中,赢得一辆保时捷跑车。妻子将跑车卖掉套现8万3269元(约29万3697令吉),并将它当做购买私宅的一部分资金。 这笔8万3269元的现金,应算是妻子或夫妻两人的贡献,则成了庭上的争议点。 法官:婚内中奖也是姻缘运 法官在判词中解释,婚姻期间抽奖中了奖就如同婚姻本身,是一种姻缘运,算是婚姻资产的一部分。 法官指出,如果这笔横财用于采购,就算是两人联名购买,在此案中,跑车出售所得用于两人的私宅,所以获益者并非仅是妻子,8万3269余元也应是归为夫妻两人的贡献。 最后,在考虑到夫妻两人的金钱和非金钱贡献后,法官判妻子分得59%婚姻资产,丈夫分得41%。  夫:妻有分散资产之嫌 丈夫指妻子有分散资产之嫌,10个月内将40万元(141万零836)存款提走,法官判丈夫能分得多5%的婚姻资产。 丈夫向法庭提出申请,要妻子针对提出的大笔存款提出解释,不过妻子不是说她不记得,就是用存款还账单。 由于妻子没有出示书面证据,丈夫要求法庭做出对妻子不利的推断(adverse inference)。 法官指出,妻子月入有1万9900元,10个月内却能提走40万元存款,平均一个月提走4万元(约14万1083令吉),是妻子一倍的薪水,认为妻子有别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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