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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

2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钱案首名被判刑的被告苏文强,出狱后将被驱逐出境。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回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透露上述消息。发言人也说,在那之后,他将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至于他将被遣返到哪个国家,发言人表示,这取决于其有效护照,以及是否可以入境该国。 32岁的柬埔寨籍被告苏文强是在前天(2日)认罪后被判监13个月;他是涉案10人当中,首名认罪及被判刑的被告。自从去年8月15日被捕后,他就一直被还押,前后共被控8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一项持有伪造文件或电子记录的控状,以及两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苏文强认罪的第一个控状是私藏60万1706新元(约210万5971令吉)的现金,这笔款项直接或间接来自他从事非法网络赌博所得的不义之财。 第二项控状则是在菲律宾非法为中国人提供网络赌博服务,并用所得的50万新元(约175万令吉)购买了一辆马赛地轿车。 被判坐牢13个月 法官在苏文强认罪后说,两项罪状分别判他坐牢13个月和12个月,但两项刑罚可同时执行,苏文强因此只需坐牢13个月。 假设他的刑期从被逮捕的当天,即去年8月15日开始算起,如果他在狱中行为良好,还有望扣除三分之一刑期,这意味着他或许在下个月初就可刑满出狱。
2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麻坡27日讯)47岁的挖掘机司机今日在麻坡地庭,承认于6个月前在昔加末住家为继孙女冲凉时,伺机伸出魔爪,肢体性侵年仅5岁6个月的继孙女,被判7年监禁及打鞭4下。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指出,性侵儿童是严重的罪行,法庭在考量被告须照顾家庭及年迈的双亲,以及控方要求依据案情给予被告适当的惩罚,以维护公众利益及警惕世人等因素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裁定被告的首项控状须坐牢3年及打鞭2下;次项控状坐牢4年及打鞭2下,刑期同时执行,并由2023年10月10日被捕日算起。 随著法庭允许被告的刑期同时执行,这意味被告只须坐牢4年及打鞭4下。 被告拉兰(47岁)是一名来自雪州双溪勿刹的挖掘机驾驶员,与3名兄弟姐妹居住在昔加末太子城。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9月23日下午3时,在昔加末的住家内,触摸当年仅5岁6月的继孙女,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 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 次项控状指他于2023年8月2日至10月8日之间,在上述地点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的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b)条文。 一旦罪成,每项罪名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的母亲发现受害人有异样,追问之下才揭发遭继祖父性侵的经过,并于2023年10月9日向昔加末警方报案,警方于翌日扣留被告助查。 与此同时,警方也把受害人送到昔加末医院检验,受害人的医检报告也被呈上法庭作为证物。 在被告认罪后,副检察司丹尼尔也呈上案情报告,揭露受害人多次遭性侵的经过,被告也承认多次性侵受害人,并在庭上请求法官轻判。
3星期前
(新加坡26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劝架时,不慎将其中一人推下楼,致使对方不治身亡,被判坐牢约3年又5个月,以及罚款4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4045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导,由于被告在缓刑期间犯下罪行,因此刑罚加重。 28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法里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并导致严重伤害罪、在另一起事件中一项蓄意伤人罪,以及一项违反交通法的罪名。 案情显示,去年3月26日凌晨4时左右,被告开车和友人到新加坡乌节路一家夜总会。 虽然之前因触犯交通法而被吊销各级驾照,被告仍驾驶友人的车子前往目的地。 约清晨6时左右,被告在夜总会外的厕所遇到35岁的德文德兰,两人并不相识。由于夜总会即将打烊,两人一起往酒店出口走去。 此时,两人都已酩酊大醉,在经过4名陌生男子时,两人和这群人说起话来,不过对话很快演变成吵架。 4人中的两人,即峇拉慕鲁根和阿都拉曼试图攻击德文德兰,不过数次遭到被告和其他两人劝阻。 被告对峇拉慕鲁根表示,自己会“对付”德文德兰,然后走到德文德兰面前,用双手推了他一下,结果背向一道四级楼梯的德文德兰往后跌,头部重摔在地面,造成颅骨骨折。 德文德兰头部流血,昏迷不醒,送院10天后逝世。 当时,被告在其中一名男子的劝说下逃离现场。 副检察官表示,虽然被告的行为是为了阻止几个人打起来,但被告完全没有理由推死者。 辩方律师则表示,虽然被告做出“误导性”行为,但由于当时情况越演越烈,被告认为他把死者推走会缓和局面。 在另一起蓄意伤人事件中,被告承认在2022年9月和几个人在乌节路一带,殴打一名30多岁的男子。 根据新加坡法律,蓄意伤人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3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约1万7558令吉),或两者兼施。 蓄意伤人并导致严重伤害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5年,罚款最高1万元(约3万5116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吊销驾照期间驾驶,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监最长3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再犯案者刑期可能加一倍。
3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1日讯)一名男子在假释期间挥拳殴打路人,事后与女友串谋向警方谎称女友被路人非礼,警方调阅监控器画面后戳破两人的谎言,男子被判坐牢8个星期外加40天。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杰和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 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因此除了8个星期监禁,法官也判他另外坐牢40天。被告的女友陈秋雁(24岁)因提供假资料给警方,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1个星期。 误以为女友被盯 挥拳打向受害者 这起事件发生于2023年8月11日晚上约10时34分,在劳明达街的人行道上,被打伤的路人是孟加拉籍男子扎曼。 之前犯下蓄意重伤他人罪行的陈杰和,在案发两个星期前获准假释出狱。案发时他与陈秋雁走在街上,扎曼则边走路边看手机,注意到陈杰和与陈秋雁从反方向走来便站到一边,让两人先过。 双方擦肩而过时,陈杰和以为扎曼盯着女友看而质问他,尽管扎曼矢口否认,陈杰和还是挥拳朝后者左脸打去。 扎曼被打后推开陈杰和,马上致电向朋友求助,陈杰和与陈秋雁则赶紧离开现场。 商量后决定谎称女友被非礼 由于陈杰和近期才获得假释,他与陈秋雁担心警方如果知道他打伤扎曼,他可能会有麻烦。两人商量后决定,若警方前来问话,陈秋雁就称自己被扎曼非礼,以试图误导警方的调查方向。 扎曼与朋友在案发一带寻找陈杰和与陈秋雁,发现两人后立即报警。面对警方问话,两人撒谎指扎曼非礼陈秋雁的臀部,陈杰和一气之下才会动手打人。 警方过后展开调查,调阅案发地点监控器捕捉到的画面,结果发现扎曼没有非礼陈秋雁。陈杰和与陈秋雁再次被警方问话,两人最终承认串谋提供假口供给警方。 陈杰和在法官下判后,通过代表律师表示陈秋雁将在5月产下两人的第一胎,为此恳求法官让他展期入狱服刑,获得法官批准并将他的入狱日期定为5月20日。(人名译音)
1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日讯)台湾靓妈为了陪伴在狮城求学的女儿,向新加坡人力部谎称在当地公司当公关,每月付1000元(新币,下同;约3538令吉)“买”工作准证,实际上却从未在那里工作,如今身怀六甲还得吃牢饭45天。 《新明日报》报导,来自台湾的吴佩华(33岁)早前承认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她目前已有15周身孕。 案情揭露,被告在2020年9月联系上一名叫“和尚”的男子(实名为陈泰吉),请他帮忙找门路,让她能来新加坡陪在这里念书的女儿。法庭文件没有提到女儿的年龄。 “和尚”说,能替她通过一家公司申请工作准证,但每月得付1000元的“中介费”。两人没有商量工作的细节,被告也没有真的要到上述公司工作。 被告理解的是,她以每月1000元的“中介费”,换取工作准证。 2020年10月26日,一名叫梁凯通的男子替被告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工作准证,谎称被告将到公司当公关,最终成功为被告申请到工作准证。 被告凭借这张工作准证,成功在新加坡逗留13个月,共付给“和尚”1万3000元(约4万5997令吉)的“中介费”。(人名音译) 称主动到狮城人力部询问才被调查 被告在庭上称,是自己主动到新加坡人力部询问她的行为是否犯法,结果才被调查。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新加坡逗留期间,“和尚”曾于2021年9月初要求她到公司,说是要给她介绍老板,接着给她一叠文件,让她熟读公司售卖的产品,那么若遭狮城人力部人员调查,被告也能对答如流。 不过,被告最终并没有利用文件内容来蒙骗调查人员。 法官表示,看在被告没有利用得到的公司文件蒙骗调查人员,最终判她坐牢45天。 求情:疫情期间回台机票住宿价格 被告求情时说当时是冠病暴发期,出入境管控都很严,回台机票和隔离住宿也很昂贵,因此没能回台湾。 她称当时查询了回台湾的机票和隔离住宿的价格,但都很昂贵,而要买机票时,新加坡人力部表示将对她展开调查。 不过,法官反问被告,若真的有心回台湾,为何还要继续缴付1000元的“中介费”?法官指出,被告大可拿用来缴付“中介费”的钱买机票和订隔离住宿费。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29日讯)男子与前女友分手后求复合,发现对方另结新欢后恼羞成怒,在车上推她的头撞车窗、抓她的脖子逼性交,还威胁要散播两人的性爱录像,今早被判坐牢8周5天。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3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对4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以及恐吓散播猥亵照和录像等。受害者是被告的25岁前女友。 案情显示,两人2022年2月认识,隔月交往,同年11月分手。不过,被告想复合,并表示受害者之前借钱给他还卡债和租车,他欠着她钱,愿意当司机载她跟客户见面。 受害者接受被告提议,分手后继续与被告见面,让被告当她的司机。 2022年12月4日,被告等受害者下班时,在她的手机里发现她与一名同事约会,因此恼羞成怒,一见到受害者就开始质问,还把她拉进车内。 被告要受害者解释清楚,后者尝试抢过手机时,被告将她推开,导致她的头撞上车窗。 被告后来将车子开走,受害者再次尝试抢过手机,结果被告一手开车,一手抓住她的脖子约一分钟。 两人为此大吵一顿,被告间中对受害者下达最后通牒,要她与男同事分手,与他复合,不然就将两人交往时所拍的性爱录像和照片放上网。 为表认真,被告出示手机里的裸照和性爱录像给受害者看。 受害者担心裸照和性爱录像外露,叫被告冷静,事后接受被告提议,到他家商量。 被告带受害者回家后,逼她与自己性交,不然就散播对方的裸照和性爱录像。受害者别无选择而就范。 被告今早认罪,被判坐牢8周5天。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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