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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

6月前
对于被允许擦拭的错误,我更倾向于用古老的铅笔,而非原子笔,我将它定义为一种自我的怀旧。这个习惯我一直保留至今,即使现在的原子笔已不如小时沉重,但面对数月一考的期末,我依旧觉得能闻出淡淡木香的、单一且有限的铅笔更能与我同频,是零维至二维的绝佳导体。 我的字自小学就被老师紧密关注着,这一关注便浪费了6年。一连6年我都在以古老的工具,制造出又乱又脏的信息代码供老师解密。当时原子笔已经盛行,有一种摇一摇,笔芯便会一点点冒出的原子笔是那个时期学生的必备学习单品。每到考试或自习时间便会听到阵阵“滴滴答答”的声响,惟有用铅笔的我常觉格格不入,想像着自己是拿着长矛独处于虫鸟鸣叫围绕的雨林中,又似是他们在以我所不知道的某某电码交流着,批判或嘲笑着。 华文老师兼班主任不少当着全班的面批斗我,说我的字又脏又乱,既然用铅笔也不勤些刨,小鱼际沾沾压压地把整本作文簿炸成了硝烟弥漫的战场,每页歪歪斜斜的字都被写成了“死人”。我并未因这种野蛮而羞愧,她事后总会有鼓励与佩服的话为我挽尊,反倒为手中的长矛能掷出比肩子弹的分数而自豪。 事实上,我也不曾发自内心地认为我的笔迹过于粗大,却多次想跟班主任解释未果。她总觉得有种种原因让我这个天资聪颖的小孩被约束在古老的工具上,于是给我买了一套原子笔和笔芯,让我好好珍惜,以后有好文章的同时也要有一副好字(附带干净的卷面)。不知过了多久,或说多快,它们就爽爽私奔了,如同被迫嫁进门还不被待见的妾一样,对我来说不用自然就不见了。过些日子笔迹毫无改变,她见没辙便送了我一整盒“辉柏”铅笔和4个铅笔刨,一个放在铅笔盒、一个放在学校抽屉、一个放在书包隔壁的网袋,还有一个放在家。她让我大胆用,用完她会给我买,看着她真挚火热的眼神,不免惭愧,即使幼小我也知道,她似乎把我误认为是不敢多用文具的贫苦学子。 当然,这还是没用的。(对不起老师) 幼时的好奇心是自然且冒昧的,凡是“不同”便会想驻足多一些,我被批斗多了,我的字也成了班上的焦点。直白者会直接横跨半个班级大陆来一睹我作业簿上的风采;腼腆者考卷和作业向前传时,或者我将作业分批交到讲台前时多驻足两分,一开始总会恼怒,将作业塞到别人的作业下,不做曝露在阳光下的小丑,但同学们看多也就习惯了。只不过还是偶然冒出“你怎么还是这样”的零星笑声而已。 老师要求我字必须写得大 当时有位很要好的C同学会把他的原子笔塞给我,逼我用。C将铅笔比作素,原子笔比作荤,说让我时不时要开荤,不能当身居山林的和尚与世界脱节太久。脱节,对,但我想原子笔反而才是脱节。那滴滴答答的撞击声不就是脱节吗?原子笔不过是将铅条放入塑料外壳的一个装置,跟铅笔的铅周围的木条没区别,甚至更繁琐。 当然,小学时的我对此是没有过多想法的,只是感觉跟铅笔更合得来就固执地用着罢了。 后来又出现了一种“转转笔”,两头圆润肥大,似用黏土糊上了两端,拿起来也死沉,我至今也不知道这根“笔”能否写字、如何写字。当时的班级掀起了一股转笔风,让又重又长的笔在五指间如游龙般窜动,讲究举重若轻、丝滑如流水。转转笔的设计精美、简洁却不失个性,让班上的男孩子忍不住开始收集,并将自己最喜爱的、最能代表自身气质的转转笔一直带在身上,随时随地展现实力。当然,转笔风也影响了不少女孩子,毕竟“酷”这件事不分男女。 转转笔的风潮不亚于之前的原子笔,声量也是。此后上课间除了原子笔摇晃的滴答声,还会出现转转笔掉在地上或者打到某些物件(桌子或水瓶)的响声。这让我这位茹素的和尚或深山的落后野人感到十分烦躁,特别是几位爱装酷的同学一边转笔一边走路时撞到我的铅笔,砸断笔芯的时候。我不是一位早熟的人,只不过觉得为了铅笔和人争执很“下衰”,便偷偷将小气与恨意转嫁到了转转笔上,决心不用,也借此堵上了沉迷铅笔以外的道路。 升上小六后,班主任一面受压于小六检定考试(UPSR),一面被沉迷转笔风潮的同学们搞得焦头烂额,对比之下仅是字迹丑陋肮脏的我反倒显得可爱了许多(也可能是放弃了),她对我的要求局限在——字必须写得大,或许是因为字型大能够让考官穿过硝烟看见文字。不想功亏一篑的我自然欣然答应并严格遵守着,与铅笔的蜜月期至此开始,也随着大考结束而落幕。此后随着年龄与时代,手指与铅笔缠绵的机会少之又少,以致最近用起我却习惯性地将错字划掉,刹那间恍惚,竟习惯了洋洋洒洒写完文章后点击“发送”时一锤定音不回头的慷慨;却遗忘了好事多磨的、将作文修修改改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2025年,遂以此文祭奠我与铅笔曾经真挚的爱情。以及难忘的童年。
7月前
陈头头 / 推荐书:约翰.伯格 《留住一切亲爱的——生存.反抗.欲望与爱的限时信》 像一万只疯鹿的迷途 这世界 喧嚣的流血 有一种清澈慈悲的 注视—— 伯格先生的眼睛 如同在闷窒绝望的围篱外 远远的 还有人看见你的抵抗 而没有 别过头去 曾翎龙 / 推荐书:毛姆《马来故事集》 这些在我未及出生的土地上写下的小说,把我推回“故事最大”的悦读时光。 方路 / 推荐书:《朵拉研究资料》袁勇麟主编 朵拉以一生的创作呈献她的才华,也从相关研究她取得的丰硕成果,对照其一生的付出和努力。朵拉是幸运的作家,且值得得到更多的关注。 贺淑芳 / 推荐书:安娜.伯恩斯《牛奶工》 《牛奶工》的繁复,不是因为句子,而是因为叙述声音的行走曲线,岔、断、倒转、跳跃、时时停下,这里那里展开跟主线无关的枝节——人们的谈话内容、创伤、忧郁、炸弹、死亡、性、婚姻、叛军、对叛军的崇拜、对阳刚气质的崇拜、对女性主义的贬低(她们通常是被归类为神智失常者之一)。小说极尽繁复能事地展现了语义复杂的情况,飞出了“这边”与“那边”简单二元对立统辖的窠臼。如同天空不是只有蓝色的,天空有许多颜色,有时甚至青色。安娜燃烧当然是从此时,这当前的意识来写作的,写出《以父之名》(注)没看到的东西。欲罢不能。 ☉注:《以父之名》是1993年的英国电影(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改编自某宗北爱尔兰的冤狱事件。 卢姵伊 / 推荐书:《微型出版的工作之道.一个人大丈夫》西山雅子编 如今,风来去也快,抓摸不定,也有什么暗暗松动了。书像是古老的载物,繁多的书却是新的生活。小出版社里编辑独行,为了与人真正的相遇。 延伸阅读: 【4.23书香日特辑】我的字迹,我的书(上篇)
4年前
两年前的6月,我在《联合文学》杂志第一次看到台湾旅日作家张维中的手写日志,简洁明净的字迹刊载在印刷的宋体旁,格外予人有机的质感,像是从钢筋水泥的建筑群中长出一株树苗,葱绿青翠。 后来我接连一个月追看作家在杂志上连载的手写专栏,每天一小篇短浅的日常记述,谈论生活细节与周身观察,几行字就完成一篇创作,无需费心论述,也不必耗时设计桥段,仅写下所见所感的直观呢喃。 纵然精短,我都会花时间仔细欣赏作家在纸页上留下的字,那一勾一撇的力道,或轻或重,隔着屏幕似乎都能看见他们写字时的姿影;更多时候,我是在赏析别人手写字的轮廓与气韵,多于品读那些字词拼凑成的意义。 向来对手写字体颇有好感的我于是也技痒起来,依样画葫芦地拿出笔记本和圆珠笔,趁着MCO闭门自居的日子,写下一篇又一篇浅淡的文字。然后用手机拍下字迹,以数码的形式收纳在自己的部落格内。 不若作家每日一更,我的“手写志”从开始的两个星期一篇,到后来的一个月一次,不想就这么持续下来,写过了一年半载。自从自习日语,我更借此契机一边练习平假片假文,一边逼自己用日文写文章;尽管语法词汇仍贻笑大方,却仍厚着脸皮乐在其中。 最近阅读蒋勋的《欲爱书》,当中收录了几篇他的手稿,我如获至宝地细细品味着作家一笔一划的温度,想像着他在稿纸上誊写时的处境。那是坐在河堤上望着落日慢慢写字,在异地的饭店房间阳台眺望街景冥思,还是坐在3万英尺的高空中傍着云海呓叹?而无论是哪一种,我都觉得是非常动人的宁谧时刻。 我常羡慕写字自然得漂亮的人,甚至说过,我可能会因为一个人的字迹太好看而增加好感。那种有点无可救药的浪漫遐思,原来不躲在眉宇眼波间,不藏在身型曲线里,而是绕在行云流水却自在自得的文字中。 啊,原来当初我拼命写信给你,在网络早已普及的年代坚持着老派的手写祝福,或是当我游旅各地,总不忘从异乡寄一张明信片给你,尽管后来都等不到回音,那或许都是我一厢情愿的争取,企图借笨拙的手写字,委婉转述我永远无法表明的心迹。 送出去的字无法留存备份,当时也未精明地拍照存档。它们已像风中飘零的叶子。有些人事必须一去不复返,才能衬托我愚勇写下那些字句的滚烫与珍贵。
4年前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