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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信

近日有人上街头抗议,要骂人“数典忘祖”,轰轰烈烈举了一个大牌子,上头误写成“忘典数祖”,于是便成了笑柄。 人在海外,犹如失根的兰花,把历朝历代的典籍都忘了,“忘典”固亦能解,那“数祖”呢?怎么数起自己的祖宗来? 要说“数祖”这事也不是没有的。 时逢清明,行前数着有多少个要上的坟,那不是“数祖”了吗?烈日当空,热浪一波接一波的,游走在义山之间,除草,上潻,清洗,祭拜,对城市人而言,那绝对是消耗的体力活儿。 像我们家,有曾祖母的坟,祖父母的坟,父母的坟,虽同在一座义山,肯定要先数一数,规划行程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这些事都是他在做,他走了之后,把这项工作继承给我大哥,长子嫡孙,其余人等也就乐得偷懒了。 清明上坟,常年寂寂的义山顿时人潮熙攘,车子挤个水泄不通。这一年一度的热闹看似不减,但只要细心观察,没人拜祭的孤坟越来越多,如此一年一年刷下来,颜色逐渐褪了,苔藓上来了。 无人拜祭的孤坟 有时候,认识了父母的新邻居,一年一度的清明团聚,看到他们的子孙来上过坟,散落一处的墓纸,竟有一种隔着时空、擦肩而过的无言亲切。一年一年的清明,有时候是他们来晚了,有时候是我们来晚了。 然后,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不是来早或来晚了,是再也不来了。 一座无人拜祭的孤坟,它留在世间的实质意义是什么?我们都知道答案,但始终不愿意面对。就这留个十年、百年,一直到发生天翻地覆变化,沧海桑田,一切从新开始。 殊途同归,我们难免也有成为孤坟的一天──如果我们执意要在身后留下一座坟。既然没有人愿意上坟,筑坟也不再流行了。 现代的人往往是一把火烧了,骨灰、牌位再找一个安置的地方。一名朋友说,他死后骨灰就不用麻烦了,或是树葬、或是海葬,还诸天地,倒也干净,只留一个牌位就好。 这个问题和孤坟一样:如果最终无人祭祀,栖身寺院某处的牌位,其实质作用是什么?是不是我们都在意,至少要在世间留一个名字,以证明存在过? 所谓历代祖先,不外从有姓有名,到有姓无名,最后湮没于红尘俗世之中。按照传统美德,你得“慎终追远”,而在实现生活,“数典忘祖”却是大部分人难以避免的历程。 当这个世代的年轻人,已经不懂得端午的屈原、中秋的嫦娥,未来的清明,还能留给他们什么?就把无数的孤坟,连同介子推的焚身以火、白素贞的西湖泛舟,严肃历史和浪漫神话一并封存,现实世界,祖先与子孙,也不过你是你、我是我。 【星云小词典】“数典忘祖” 春秋时晋国的籍谈出使周王室,他回答周王的问题时没有答好,事后周王讽刺他“数典而忘其祖”,意思是籍谈说起国家的礼制掌故来头头是道,却把自己祖先的职守是掌管国家史册这回事给忘掉了(见于《左传·昭公十五年》)。后人便用“数典忘祖”泛指忘本。
12月前
一个逆向的旅程,却把我们带回到生命的原点。 近期最潮的话题,自然离不开《妈的多重宇宙》(或译《瞬息全宇宙》)。剧情的设定很有趣,在日复一日枯燥、杂乱的生活中,突然发现我们的世界原来有无数个平行宇宙,而每一个宇宙里,都有一个“我”──它可能是过去人生的每一个转捩点、因为不同选择逆行的走向,也可能是异度空间里不同的生命显现,比如说你在某颗星球上只能是一只布娃娃,或是一块圆石。 电影抛出一个哲学上的大哉问:什么是“我”?“我”是什么形成的?从无数平行宇宙,看到一个“浩翰无际”、充满无数可能的“我”,再回到现实生活中的那个小小的“我”,轻拭额头上的一颗汗珠。 要怎么样去定义“我”?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一般人对于这个问题更可能不假思索。我们日常与人沟通,开口便说“我”:我喜欢这个,我不喜欢那个,我的性格本来如此,这个就是“我”。 如果过往的经历和记忆能够构成“我”,那么如果我们把某个人的某一时段的记忆抽走,是否这个“我”就分崩离析了、溃不成形了?又或者某人遭遇到重大意外陷入深沉的昏迷,这个“我”,是不是就在世界上凭空消失了? 甚至,我们回顾自己的一生,从童稚到成年,性格、爱好、经验上的不断变化,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 身体也是如此,我们的形貌不断地在变化,更不用说一些遭遇事故、形貌完全不同的人。我们常常认定,自己这个有着五官六感、完整的身驱便是“我”,可如果我的身体少了一个零件,比如拔了一颗牙齿、摘掉了胆囊、失去了一只胳膊,剩下的躯干还是原来的、完整的“我”吗? 我,只不过是一场悖论 按照上述的理论梳理下来,我们不可能在平行宇宙里找到另一个“我”。茫茫大千里的另一个人,可能和我们性格相似、长得相像,但有着不同的记忆、不同的身体,他就不可能是我们认知的“我”。 甚至是处于身心不断的变化,我们唯一能掌握的是“当下的我”。昨日的我已逝,明日的我未到,然而可笑的是,人无时无刻不在追忆过往、预想未来,却没有好好感受当下的“我”。 真正完成一切的抽丝剥茧,这个“我”本就是虚的、不定的、变化的,不存在着一个终极绝对的身分。当前的尖端物理把原子剖析到最后,发现不过只是一种震动的能量状态。 所以,我们可以说,世间的一切只不过是能量短暂的聚合现象,没有固定不变的形态。在不断流动的能量之中,去捕捉什么是“我”,不只是徒劳,而且没有实质的意义。 为此,佛家提出“无我”的哲理,又说“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电影的情节,无数个平行宇宙,拥有无数个“我”,只不过是编剧的幻想,然而我们在现实世界所认知的“我”,以及一切随之而来的爱憎,也可能只是一个“悖论”。 比如说《妈的多重宇宙》女主角杨紫琼,她曾经为国阵、纳吉站台,被网民肆意辱骂。如今在奥斯卡夺奖了,又成为大马之光,昔日骂她的人都赶来蹭热度──我们义正辞严、情绪高昂的坚定立场,在这个键盘时代,经得起多少的考验。 当与杨紫琼同期的众多香港女星,为了保存最美好的银幕形象选择淡出,而她却坚持在影圈奋斗40年,接受自己容貌的变化,尝试不同的角色,算不算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放下及“无我”?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们念兹在兹的“我”,反而是一种划地自限,让自己的人生囿于一种想像,一种可能。 “无我”是一种逆向思考,但也许正是这种逆向的旅程,却把我们带回到生命的原点。
1年前
那个素净的白色木龛,里头坐着我的师父。 不,我应该这么说:那个木龛里,坐着我们的师父。许许多多人的师父。 师父走了,所有人从四面八方,像潮水一样拍岸而来,及至山脚下,又细化为一道道的涡漩,最终汇成灵堂上的一朵白兰。尘世的浮光在流动,而这座山,仍是这样的安静。 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必做,只跟着排班,鱼贯而入,在灵堂找到位子坐下,一遍一遍的佛号。那个调子很美,是传统的“千华调”,缓缓地起伏,伴随着一声铃、一声鼓,在声波里划出高高低低的圆。 佛号是师父一早交待好了,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好似师父对来山大众无止境的叮咛:切记切记,勿忘勿忘,皈依我们根本的导师,有着“能仁”、“寂默”之称的佛陀。我们皈依师父,师父又带领着我们,皈投在佛陀座下。 我们就这样坐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想着我们的师父。 有一次,师父对弟子们说: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宗教。比如说,世界人口有70亿,便有70亿种不同的宗教。无他,纵然对着同样的事物,人心诠释不一。而那幽折曲转之处,折射放大开来,便是山河大地,森罗万象。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我们心中的师父,有一样,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从外看、从内看更加不同,有人看到热闹,有人看到善缘;有人看到随顺,有人看到包容。有人看到他非一般人,有人看到他做非一般的事。 有人看到动,有人看到静。赞颂法会结束,搭架公司的工人把看板拆下,钢管击在路面的声音,一阵阵地回荡,沿着路径,从一座殿堂,传至另一座殿堂。薄暮时分,出坡作务的僧人静静地扫着满山的落叶,为草木浇灌一天的水。 这是禅门的功课:谁来了,谁又走了? 也未曾来,也未曾去 “来,我带你们去看大佛。”从远处归来的法师,停下车子对我们说。 他的车子堆满了别人托送的物品,还有从山乡带来的新鲜茶叶、花生、番茄果,就这样驾着车子一处处送。看到我们,便把杂物全堆到副驾座,让我们几人硬生生挤到后座,一路往后山驶去。 天色如墨,远处的华灯亮起,我们的前方却一点光亮都没有。穿过荔枝园,再到凤梨田。我们用手电筒照看荔枝新长的花蕊,又用车灯照射,去看初长的凤梨。最后把灯熄了,于黑暗之中,仰望天河。 “每次回山,我都会来这里来看大佛。”往前步行数尺,山路的尽头,树影遮掩之处,赫然显现彼山的大佛,在苍茫的夜色之中拈花微笑,犹如诉说着千年的公案。 当尘世的轮回之路走尽,愿我们都回归到佛陀的怀抱之中。 “这是师父建的大佛。当年还未建时,还是我单枪匹马,到统岭里的庙里为村民做说明。”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都有师父在里头。 守园的狗儿吠起来,荔枝园的主人出来问讯,和我们聊起,一起静看大佛,一起诵念心经。过后又与我们相约,待5月时节,玉荷包长满山头,要回来品尝荔枝。 我们乘车摸黑下山,各自告别。 于是,人生又有这样的一个约定,不久的未来,我们要回到此处吃荔枝,看大佛。 就像师父与我们约定,要回到人间当和尚。 如果把时间轴放长一些,这浊世净土,雪泥鸿爪,实际上谁也未曾来,谁也未曾去。 师父,我们终于用这样的方式重聚一起,再也没有分离过。
1年前
我的姑母在年轻时离开老家之后,留下一柜子的书。一年又一年过去,这些寂寞的书完全无人问津,只有少年的我在读。 柜子摆在她昔日的房间,有一扇对着大海的窗口,窗口挂着一个风铃,迎着海风叮铃作响。安静无人的午后,窗外云淡风清,椰树婆娑起舞,白花花的阳光斜照进来,这里便是我的阅读天地。 有些书我读得明白,更多的是读不明白。我一年一年长大,那些书一年一年地老了,裹着麻将纸的书身,淡淡地褪去颜色,染上一圈圈的霉斑。除了同款的褐色外层,这些书还有一个特征:由香港九龙某处的书局出版,最初只卖零丁的几角钱,当繁华褪去,物是人非,这些书却像浸在卤水里的咸菜,被岁月腌得一坛霉香。 与它们朴素的外表不一致,书的内容都是夺目的赤色,一如早晨耀升的红日,无数的大地儿女,高喊口号,群情激昂,准备打一场无资产阶段的战争,为了主义至死方休。那些年轻的赤诚,对于建立新社会的美好向往,一页页地沉积在我心里。 我原本以为自己找到无穷无尽的书伴,没有想到更寂寞了──那个年代,能有多少个十多岁的南洋少年,读着冰天雪地的高尔基?而和我一向细腻的心思不相符,我喜欢高尔基粗犷、直朴的文笔,我总觉得这样的文字,有着生活的温度,能一边透视市侩的灵魂,同时又用长茧的大手捂暖人心。 这当中有一篇文章,讲的是夜间海上航行,眼看港湾的灯火在远处闪烁,船却在这时翻覆了。作者和船上的水手们被掷入黑暗的大海里,紧紧抓着任何漂浮的事物,用尽一切力气朝往岸边游去。及到岸时,众人自嘲窘境,然后像流沙一般涌到酒馆里,用伏特加灌得酩酊大醉。 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成年后却一直没能再寻回,甚至怀疑当初是不是搞错作者的名字,终非高尔基的作品了。也因此发现,原来我的内心住着另一个我,希望自己天生是个粗线条,被生活鞭鞑得坚毅、粗犷、豁达,可以不畏惧夜里海上的风浪,能够飞翔,能够遨游,孤傲而自由。 混乱的线条,绘成十三朵向日葵 长大后告别赤色文学,也远离了靠海的老家。在繁杂的大都会,文学和艺术可以如此的光怪陆离,细腻和纤弱。再次于茫茫人海中遇到撼动我的粗线条,便是文森.梵谷的画作。 很难理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梵谷。在现实生活,我们绝不会希望家人、朋友之中出现这样一个疯子,偏偏世上最圆滑的名利场人,也不得不匍伏在他的艺术成就和人格魅力之下。那坎坷、混乱的一生,被当成优美的诗歌加以传颂;那些线条粗暴、漫天叫价的画作,被廉价地复制至到处都是。 现代人有一种默契,把梵谷当成艺术的异类,另一种文化图腾,小心翼翼地罩在艺术的玻璃罐里,不解地解读他、崇拜他、欣赏他。 我的一位画家朋友,年轻时复印梵谷的画册,印出来的纸页让她大吃一惊:那些画作褪去了色彩,变成深浅不一的黑白线条,混乱、粗暴、断裂,盘踞了整个页面,一如疯子画家内心最直接、最原始的思绪起伏。 看他画的星夜、向日葵、杏花、咖啡厅、与高更同住的居室,这些日常景像,全由内心狂野的线条建构出来。换一个角度来谈,何尝不是梵谷借着隐藏的线条,把世间的一切摧毁得分崩离析,任其在思绪的旋涡之中飘移? 这个被世俗不容之人,在离世多年之后,又让世俗之人着魔一般为他着迷。也许我们每个人藏着与他同样的秘密:想以一己之力与世界抗衡,只为了找回真实的自我。这强烈的心绪凝结成影像,便是瓶中的十三朵向日葵,一任盛开凋零。 这样的粗条线,又带着孤独的况味了。 无论是孤傲还是孤独,舍却雕琢,我们终究能找到直指人心的美。
1年前
老者身上披条毯子,端身正坐。门外的阳光正好,侧映着他的白色须眉,形成线条刚健的剪影。 我一向爱听人讲故事,奈何巴基斯坦北部的深秋气候干燥,忽寒忽热,这一下感冒,只觉得身子是虚的,头壳裹着一层浆糊。于是,我干脆不去听他浓重的口音,只把全身的毛孔轻轻打开,舒展感知的触须。 屋里铺着一条鲜艳的地毯,案上供着一张莲花生大士的像,一支藏香袅袅地燃着,甜香腻鼻。如果不是这一段旅程太过遥远,我还误以为自己还没有走出喜马拉雅山区,滞留在尼泊尔的某户人家。 然而,这里是巴基斯坦的西北。一路行过,白色的石滩上,冰蓝色的斯瓦特河浅浅地流过。沿途连绵无尽的兴都库什山脉,赤色的山峦皱折有如冲天的火焰──这不就是《西游记》里唐僧遇险的火焰山吗?了不得,历史上的玄奘大师还真的来过这里。 千年之前,这里被称为“芳香国 Gandhara”,丝绸之路上的商队、僧侣,就这样来来往往,我们不过是沿着前人的足迹而来。当岁月风霜淘却了一切,王族的宫殿、权贵的豪宅都已湮没不见了,昔日的佛塔、僧院却奇迹般保存下来,还有一尊尊精美无比的石雕佛像,而我们就这样带着一点猎奇的心理,在这个伊斯兰的国度里寻觅佛迹。 这是一个奇妙的旅程。 每到一处,都有当地人接待,在阳光下摆满一桌子的食物,男人们留着大胡子,身穿当地传统的长衬衫,殷勤地端来食物:囊饼、鹰嘴豆、炸鸡、炸河鱼、蔬菜沙拉、番石榴、柑橘、香蕉。特备的饮料,是两大瓶的雪碧和可乐,你若是要求热饮,又忙着问你要红茶,还是绿茶?红茶配上鲜奶和砂糖,绿茶则配上两瓣青柠。 我们就在山谷和松树的围绕之下,吃了一顿又一顿的午餐及下午茶。蓝天之下,鹰隼在高空盘旋;不远之处,一棵黝黑的杏树迎风褪下金黄的树叶。吃到一半,家里的男眷逐一出来打招呼,从佝偻着身子的老爷爷,还有脚履蹒跚的小娃儿,纵是满脸怕生的羞涩,也坚持与在场的客人挨遍儿握手。 女眷则是一个都看不见的,纷纷藏到人所看不到的地方去,让人于一时之间,误以为这是一个没有女人的国度。 桃红又见一年春 在拜访的人家之中,老者是最特殊的一位,近80岁的他是一名历史学者,收有3万册的藏书,45本的个人著作。他同时是巴基斯坦为数不多的佛教学者,浑身散发着如金刚、汉罗一般的气质。 “我们普什图人……”他说道。话匣子一打开,老先生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件一件追溯过往。千百年前,在这片土地上,他的族人是如此的高僧辈出:无着、世亲、莲花生大士,地位之崇高,纷纷被后世的佛教徒尊为菩萨。 但同样的,也是他的族人,在毗邻的阿富汗,称作塔利班,越境入侵,大肆破坏巴基斯坦境内的佛教遗址,老者也为此被拘禁、殴打,个人的藏书被毁。也许对他而言,同文、同种的族人带给自己的伤害,最为锥心,而他的想法很单纯,只是想维护先辈的文化及历史,无关信仰。 “莲花生大士的出生地,就在这附近的一个湖畔,你们有去过吗?”说着给我们看手机里的图片,那是一个泻着瀑布的湖泊,风景绝美。在场有人说这个地方很近,有人说这地方很远,竟是漂渺没有定处。 众说纷纭之际,老者看着我,眼中绽出光芒,一字一句地说:“我常常梦见莲花生大士。”我点头称是。去与不去,并不重要,人间的桃花源,总得留一些想像。就在那想像之中,所有的缺残和遗憾,一一都被填补了。 离开老者的家,我们去看一处佛塔,处于一片桃林之中,只是时近入冬,花叶凋零,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我想,等冬天过了,春暖花开之时,我们一定能看到那片桃林,届时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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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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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辞去了跨国公司的工程师之职,回到吉打日莱峰下,继承父业,经营一家摩托店。当然,经营老店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与年迈的父母作伴。 走遍世界一大圈,回到最朴素的起点,飞行千里的蒲公英,也有落土、生根的一天。 行管令期间,他在小地方闷得慌,于是看中父亲早年购买的一块土地,与其闲置生草,不如种起榴梿。北马一带,种榴梿的人还真不少,他一头栽了进去,走遍大大小小的榴梿园,从吃榴梿开始,到购买树苗,评比价格,再分辨树苗的优劣,搜罗各种种植的技能,把他在跨国公司那一套标准作业流程搬过来,一头栽进去。 待得行管令松动之后,我到吉打拜访他,一个整齐的榴梿园已然成形。想着过去他在大都会当企业白领,工余的时间拿着一台相机到处跑,种榴梿这种事,看似“摸拟农场”电脑游戏的场景,竟然就这样上演了。 只能说,行遍天下需要勇气,落地生根也需要勇气,有勇气,什么事都干得成。 在吉打闲逛的日子,我被他载着往榴梿园跑。从大路旁的稠密的棕油园拐进去,豁然开朗,一整片辽阔的田野,与日莱峰对望,确实是一个好地方。毗邻的野地有水牛在吃草,白鹭鸶在飞翔,人的一生真要归农,就得找一个这样的地方。这样一个视野所及,皆是山林谧静的地方。 朋友种的榴梿还得等上5年,未来不可期,但来过的人都劝他这里办一间民宿,望山野炊,入夜时席天幕地,细数满天星斗。 山顶,总有一片看不透的云彩 听着这些不着边际的建议,朋友只是笑笑,他的身上已经迸发出一种土地的力量,坚韧而执着。隔了近一年不见,他的头发点点斑白,双手的指节粗大起来。他让我想起《乱世佳人》的棉农郝思嘉,人生经历了一个转折,终于明白父亲对她说的:土地比什么都珍贵,值得用生命去捍卫。 闲坐野地,听朋友谈他的榴梿。刚刚迁来的时候,得围上黑网加以保护,免受烈日的烤炙。这些黑网大概半年便得拆除,否则枝干都会往上长,一般这样的枝干都要砍除,只留下打横的枝桠,否则榴梿果重,向上生长的枝干承受不住重量,不只会折断下来,往往还会伤及树身。 朋友的榴梿树遭受虫害,叶子上都蛀了洞,有人建议提来两桶“好年冬”,一洒下去马上枝叶繁茂,朋友却不愿用农药,一种流传于乡土的说法:榴梿属于温补的食物,吃了会上火的,都是洒了农药的。既不用农药,便得耗心耗力跟害虫去斗,各种各样的介壳虫,吐着棉絮的,结成圆盾的,这名昔日的工程师如数家珍。 待得果树平安长大,榴梿落地了,还得设法防盗。一种做法是左邻右舍送一送,请你吃,就不用偷了。一种是比较惊悚的作法,养个小鬼来照看,饲主得以血涂在树叶上,爬进来的小偷会迷乱不能自已,乖乖就擒。比较可行的是心理战,就随便在树上挂个布娃娃什么的,见多识广的惯贼一看,便知道园主布了阵法,就不敢近身。 这一层层的关卡都过了,落地的榴梿非常娇贵,隔日便得卖出去,日子一长果肉会出水,变成稀糊一团,卖不到好价钱。所以,每天上百粒的丰收,对果农来说未必就是好事,若没有销路,便有一吨一吨的垃圾要处理。这样层层打折下来,这才明白榴梿高价其来有自。 没有当过果农,不知道这一些。当一般人还在追捧猫山王和黑刺,朋友已经在研究着松鼠王和小麻雀,滔滔不绝说着我想像不出的味道。归农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不少人心向往之,却不一定能看清这背后的辛劳。就有如日莱峰,纵使晴朗的艳阳天,山顶也自带着一撇云彩。 我幻想在那一撇云雾之下,是不是隐着神山的仙人?个中滋味,个中情景,只有当事人才能参透了。
2年前
人活于世,就怕两样事:怕老,怕死。 日前和朋友闲聊,谈到一个现实的课题:除非我们在健壮之年身染恶疾或横遭意外,如果我们够长寿,活得够久,那就避不开老年、独居、病弱、孤单,这些接踵而来而又纠缠在一块儿的破事儿。人无不怕死,但长寿不一定代表着幸福。 “养儿防老”已经属于过去式了,但看我们的城市已经慢慢充斥着独居老人,不管是已婚或单身、有孩子或没孩子的。亲戚家的一个孩子,自在都城购置新居准备与女友共筑爱巢,便极少返乡探视父母。女友去过他的老家一次,看到乡下的厕所破败简陋,立时大发娇嗔:“这种厕所,别想我会再来了。” 我不知道为人父母者,听到这一番言论,心中该有何种滋味?老家、老父、老母都不值钱了,亲子虽然系着血缘的脐带,却隔着一重山、一重海,自此渐行渐远。 纵然有孝子贤孙傍身,“老”还是让人感到可怕的。住家附近有一个公园,我每日去晨走,同样的时间,都会遇上一位相貌堂堂的老人家,两道威风凛凛的浓眉,年轻时想必也曾叱咤风云,如今英雄暮年,双目无神,坐在轮椅上由儿女推着出来走动。相比于多少老人孤苦无依,或是被弃置于安老院,这算是不错的了。 公园里有好几道桥,轮椅推不上梯阶,儿女便请老人家走几步路。老人家起身,却不走动,而是站在桥上,抚栏望着远方良久,儿女只有在一旁等着。有几回遇到了,看着老人家怔忡的眼神,一念心神已在虚无飘渺之处,来到嘴边的招呼便缩了回去,省却打扰。 这个公园很热闹,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蹒跚学步的娃儿,奔跑跳跃的孩童,健步如飞的青年,如花一般的少女,油腻的胖大妈和胖大叔。然而,最让我最挂心的,竟是一个不相熟的老人。我想着他结束每日晨间的散步之后,回到家中,长日漫漫的,在逐渐退化的思维和记忆之中,该要如何日复一日,度过每一天? 想想自己,日复一日,有一天也活到那把年龄,当所拥有的一切已无力享有,该如何在生命的灰烬之中,去咀嚼残余的滋味? 人活一遭不过如此 相比于老年,死就没有那么可怕了,也幸好有死亡的存在,我们得以摆脱年老衰迈的瓶颈,在一切结束之后开始新的旅程。 中国人有一个烩炙人口的寓言:庄子在前往楚国的路上,看见路旁有一个骷髅头,被人弃之不顾。庄子用马鞭敲敲它,问道:“老哥,你是为野心贪婪,遭受刑罚而死?是因为亡国战祸,被刀斧砍杀而死?是因为自身不正,为了维护父母妻儿之名自尽而死?是因为天灾冻饿而死?又或是你的天年已尽,寿终正寝?” 问完了,庄子也不嫌晦气,把骷髅头拿来当枕头,大睡一觉。骷髅头托梦给他:“你日前说的种种,都是人活着才有的烦恼。我身处死后的世界,上无君王,下无臣民,也无四时的变化,与天地长存,即使是帝王的快乐,也不能相提并论。” 庄子不信,便说道:“待我祈求神灵,恢复你的形体,让你骨肉肌肤重生,回到家中与妻儿亲友团聚,你可愿意?”骷髅头一听,吓得一溜烟逃跑了。 庄子的寓言,让我想起了加德满都的兽王庙,供奉着湿婆神,也是家喻户晓的烧尸庙。隔着一条混浊的巴格玛蒂河,游人可以呆坐一整天,欣赏印度教的葬礼进行式,从净身、包裹、绕行、举薪,到引火焚烧,最后剩下一堆焦黑的灰烬,整套流程全公开,让你猛然醒悟:所谓人活一遭也不过如此。 我抱膝而坐,看那缕缕青烟,飘散至天际,一生的善恶束缚、名闻利养,此刻都获得解脱。终于明白,相比于年老、死亡,我更害怕的是不自由。不自由,毋宁死。 远方响起激昂的号角。待得不自由的那一天来临,我总得先好好享受自由。
2年前
一位旅居印度的法师告诉我,在南亚这个地方,民众有一种在街头巷尾“看人”的嗜好。 他记初到印度不久,有一回在火车站等人,本来就是皮肤白晰的华人,加上圆顶长衫,一副唐僧模样,自是格外显眼。早听说印度民众喜欢“看人”,这不,他在人来人往的月台天桥站了一会儿,有擦肩而过的人好奇对他多看一眼,看他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乾脆停下来看。这一看,就吸引其他人一同围观,慢慢围成一个小圈子。 也许是生活的步调特慢,长日漫漫的,总得打发时间。大家也不知道看什么,有什么好看,也没有想过被围观的人有什么感受。反正有人围着看,或许会迸出个什么热闹精彩,我就跟着看。 这种情景,法师遇上数回,自是好气又好笑。人潮汹涌的新德里火车站,男人内急起来,拉开裤子便对着铁轨便溺,说起来,在印度抓眼的东西到处都是,怎么要对一个普通的外国人盯着看? 入乡随俗,再遇到有人围观,法师学会一套“印式应对”,对着围观者怒目而视,下巴狠狠往上一扬,这个肢体语再清楚不过──你要干嘛?有种放马过来。这个动作其效如神,围观的人一声不响,马上作鸟兽散。 我听了哈哈大笑,不禁想起在孟加拉的经历。走出达卡国际机场,烈日底下,一面白花花的铁围栏,十来名汉子扑在围栏上,双手紧握铁花,半吊着身子,脸上早被太阳晒成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眼神仍不放过每个走出机场的人。 他们不是德士司机,也不是伺机帮人扛行李赚点小费的苦力,我问了几遍,接待的友人才说:“他们在看人。”我听了觉得新奇,想笑又笑不出来,回头看看那些尘劳憔悴的汉子们,也许他们正沉浸于无穷无尽的想像之中:机场的内部是怎么样的,连结着机场的另一个国家是怎么样的。 当现实生活陷入压迫无奈,人能有一点想像,化为遨翔天际的梦想,怎么说都是好的。 人很好看,喜欢看人的人很有趣 尼泊尔人看人又是另一番情景。当你活得够老了,家里的生计重担全部抛给儿子媳妇,闲暇时间一多,自然就有在街上看人的权力。加德满都的老街区,四处设有长廊,供乡亲们席地而坐,对着人来人往的街头闲话家常,点评江山。 尼瓦尔族的老爷爷们被人称作阿祖(Aju)。我怀疑这些阿祖们喜欢看人,多过与人闲聊。为此,他们不一定往长廊挤,自个儿一人在神庙的梯阶上一坐,又或是乾脆坐在自家门口,看着人来人往,一坐一个下午,家中妻小没人敢来打扰。 严格来说,尼瓦尔人必须祖辈七代以内的所有亲戚,但人的脑力有限,能够记住五代亲友已算不错,不至于失礼丢人。所以,年长的阿祖当街一坐,威风凛凛,就有如护法金刚一般,经过的小辈们莫想逃过他的法眼,都得一一上前合十行礼。此时,阿祖伸手放到小辈的额前,说一些吉祥话,算是加持与祝福,这可说是尼瓦尔人的日常。 这也许解释了,我总能感觉加德满都的治安是很好的。不只是街头到处是惩恶扬善的神佛,还有无所不在的“人类中央监视器”,谁敢在街上偷抢拐骗,不到半天必定传到人尽皆知,作奸犯科者无所遁形。 其实,不只是在南亚,马来西亚人也爱看人,只是没有那么明显,蔚然成俗罢了。不久之前与朋友聚餐,朋友抛了一句:“人,是很好看的。”大家一时听不明白,他就说了,他的姑妈特爱看人,闲时总爱到购物商场,在长椅上一坐,看人来人往。 我们对别个国家的事大惊小怪,放到自家国内却又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是啊,我们走在街上,谁不是边走边看人,但真的找一个地方专注地看人,这是出于怎么样的一种心态?看到男女老幼、肥瘦美丑、贵贱贫富,心中又会联想些什么? 我想,我不一定喜欢看人,但我却对“喜欢看人的人”十分感兴趣。想不同的身份看不同的人,不同的滤镜重叠,一瞬之间扬起的浮思翩翩,饱含着人性,折射出来,就是一整个大千世界。
2年前
人到了某个阶段,总要一段静心自省的时刻。 叱咤武林的侠客跑到山中瀑布练剑,云游的行脚僧躲进崖洞闭关。在寂静无人之处面对自我,回首前尘,纵览此生,才能明白接下来的岁月,每个耗尽的日子有什么样的意义。如果说世间如棋盘,人生如棋局,我们不过一枚棋子,在走下一步之前能看清自己的位置,一刹时洞察全局,或抚掌大笑,或潸然落泪,都是一种清明的洗涤。 奈何,这世界是喧闹的,容不得人有大多的沉静自处,诱你以廉价的广告,灌你以耸动的资讯,烦你以喋喋不休的人情是非八卦。你大喊一个受不了,扬言要抛却红尘远遁深山访道求仙,肯定招来四面八方八股文式的道德攻击。世人多势利,看重的是一个人做了什么,而不是不做什么。 浊世之中扪心自问,哪一件是无用之事?谁人是无用之人?吾辈肉眼凡胎,不必互指耻笑,因为谁也没有认真看透。 邻居养了一只黑猫,很漂亮,猫的各种贵气它都具备了。那黑,也不是一味的黑不溜秋,带一点紫绒,一对圆眸如碧水春潭,摄人心魄。脖子下系一对小铃铛,一走动就“叮铃”作响。 难得的是这猫性格不野,算是“彬彬有礼”的那一种。我眼拙不辨雌雄,觉得它要嘛是名绅士,要嘛是名淑女。 这只铃铛猫喜欢跑到我家的前院,无论晨昏,或钻到我的车底下,或找一个角落静静地待着。一天夜里,我看到它坐在某处,抬头仰望星空,也不嫌闷,也不嫌累。 我不明白猫的心思,这样独自一个有什么趣味,但我觉得这猫有意思,有一点哲学家的派头,而且是从欧洲那些堆满羊皮卷的古老书院迸出来的。我想,动物都逐水草而来,我这里可没有什么东西喂养的。 勇作无用之事,甘屈无用之人 后来,前院常有铃声响起,我就知道铃铛猫来了。我看着它,它却自顾自的发呆,不怎么睬我。它来的次数多了,我开始怀疑:这猫真的是附近人家养的吗?它有东西吃吗? 朋友说:“它或是走失了,或是被人弃养了,看上你了,要你收容它。你不喂它,过一段时间,它自然走了。”哦哦,原来这是猫的性格。但我不打算养猫,继续观望。 一天下午艳日高照,我驾车返家,它从路旁的一辆车底窜出来,跟着跑到我家。也不对我妙妙叫,也不拿身体蹭我的脚,我考虑是否该给它喂食,万一,它真的饿着肚子来了。 叹了一口气,到超市买了猫粮,以及两个盘子,还特别选了颜色:一个盛猫粮,一个盛清水,摆在墙角。养你吧,但要约法三章:不准在此大小便,不准进屋内;如果你是囡囡,不准到此产崽。晚间它飞檐走壁而来,站在墙上,看了猫粮一眼,不为所动。 我回到屋内,关灯睡觉。蒙眬中,仿佛看到它踽步爬上我的车顶,独自坐立,抬头仰望夜里的星空,就像一幅梵谷的画作。 隔日清晨,我看到挡风玻璃上都是猫爪的印子,那猫粮和清水,一点儿没动。 因为我的越矩,铃铛猫不来了。也许,它真的是一名哲学家,需要一个不受人扰的空间,我却把它贬成乞喂的蠢物,亵渎了它。过后的那几天,我在每日傍晚的散步,在一整排的房子中寻找它的踪迹,已不复得见。或许它已经找到另一处,可以来去自如,不受羁绊。 而我,还是处在这个过于喧闹的尘世,未有高人指点,捡一本秘笈,领一把钥匙,洞视人生,羽化成仙。未有勇气尽做无用之事、屈身做一个无用之人,则劳劳碌碌也是一种修炼。世事多变,看多了,总会有一处、有一点戳中我们,让我们明白人生,乃至紧紧攀附的这颗星球。 然后,我们也化身成为一只猫哲学家,盘踞在借来的地盘,长夜独处,仰望星空。
2年前
我相信,万物皆有光。 我生平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绘本,有着一个俗套的名字《爸爸真伟大》。要把一个俗套的故事,讲得不那么俗套,得看讲故事的人的功力了。当然,老王卖瓜尚得自夸,更何况这一本,是我第一个、也可能是唯一的孩子。 我讲了一对父子的故事,间中没有母亲的角色。很多影视文学作品,凡讲父子的,都不会花团锦簇,一团和煦暖风,总得带点淡淡忧伤。也许,这与社会要求男人表现得内敛沉稳有关。遇事,得欲言又止。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寂寞、多思的男孩,全书的对白,就是男孩自己一人的独白。这多少有我的折射在里头,我常爱和自己讲话。 有一天,男孩在放学的路上,思考了一个问题:爸爸不是医生,不是工程师,不是老师,只是一个卖面的小贩。为什么呢?一个稚幼的孩子不必语出褒贬,也免不了疑惑和比较:不是吗?我们的课堂、我们的社会都在预设标准,什么样的工作,什么样的人,才是有用的人。 当敏感的孩子开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那就如同掉入蚌壳内的沙粒,绝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找一条出路。窗前的一轮明月,映彻了他的不眠之夜。另一边厢,爸爸在微寒的早晨,已备好作料,在住家门口摆个小档,开始一天的生意。 男孩揉着蒙眼,从睡梦中醒来。他第一次如此感受到面气的香味,当他以全新的角度,省视父亲日复一日的工作。天色蒙蒙,还没有全亮,爸爸的面档开始热闹起来,医生来吃面,工程师来吃面,学校的老师也来吃面。每个来吃面的人,离开的时候,身上都披着一层淡淡的光。 于是,男孩做了一个总结:爸爸的面,有光。 至于,这个光是什么?没有再为读者做进一步的诠释。按我的想法,在万事万物里,在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物的交互流转之中,总会有光。 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4月清明,回到老家小住,姐姐摘了一束咸丰草,插在花瓶里,淡白色的花朵朝天野放,在这南国之邦,竟也予人春的气息。咸丰草是很漂亮的花,在茂密的绿丛之中,散开漫天的白花。远看犹如满天星斗,但它又不像身价不凡的满天星,只有敷衍的一个星点──澄黄的花蕊、素白的花瓣,层次分明。 它的美很少被人发现,只因它是粗生粗长的野草,长在大路边,长在沟渠旁,开得烂漫,开得寂寥。采了一把,把它插在瓶中,给它一个展现的空间,这才发现,这野草也锺天地之毓秀,一株株、一朵朵,散漫着春光。 我们能否在最不起眼之处,甚至在最混浊、卑贱之处,也感受到万物的光? 老家一如即往的恬静,长日漫漫,院子里花草寂寂。但我们依存的这个地球,如今风暴四起。我的房间有一扇很漂亮的窗,对着一高一矮的两棵椰树,迎着蓝天摇曳。当我正襟危坐,对着笔电点开社交媒体,就像打开一个浊染的旋涡,汹涌而来。 我们该有怎么样的心眼,去滤净浊世的渣滓,看到天地有大美,万物皆有光?一名骑脚车的男子,被入侵的士兵射杀,倒毙在春寒的街头。当屠城的铁骑曳地而来,人皆离散,守护他的,是一只不离不弃的狗。一名两岁的男孩确诊,母亲把他的痰吃了,就为了和儿子一同确诊,母子得以一同隔离。封城,封不了母亲的心。 像我这般鲁钝的太平日子,也成为一些人遥不可及的奢望,我仍相信,这世界有一种至静、至美,不囿于时空,遍及一切,在它该有的地方熠熠发光。 半根萝卜,一颗番茄,两条角豆,几片秀珍菇,加上一锅子的汤底,我煮了碗豆浆面,对着一瓶盛开的咸丰草,大啖起来。亡者奠以花,饥者施以食,我觉得自己,乃至眼前这花、这面,也带有光。
2年前
正当这个世界兵荒马乱,我的朋友阿宾决定离开旅居15年的马来西亚,回孟加拉去了。 数个月的线上联络,我在社交媒体称他作“宾先生”,后来约他在武吉免登的捷运站见面,见他不过是卅来岁的年轻小伙,便改口叫他阿宾。至于他的全名则大为讲究,他是家中长子,母亲特地央求一名僧人为他取的,巴利语,取自佛陀座下的一名大弟子。 经过一番的解释,我才想起他的名字就记在《阿弥陀经》里,我年少时还一字一句地背过。因为他的这个名,我们之间多了一份亲切。 为了我们的见面,阿宾特地穿了一件西装,提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公事包。反观我只是T-恤短裤,难免不显庄重。阿宾并不在意,高高兴兴的。他一身棕色的皮肤,脸颊丰腴,一头浓密强韧的黑发,在头上拱成半圆,怎么看都不像孟加拉人。 他大可以冒充缅甸人,不只外型十足相似,又是佛教徒。他说,他才不要。这十多年来,他从非法外劳转成合法外劳,每一次找工,都要千篇一律地听人家说:“你不像孟加拉人。”纵使每回要费尽唇舌解释,他也毫不在乎。 “在孟加拉,当地人老爱叫我们作‘支那支那’,因为我们长得像中国人。”阿宾不喜欢这个称呼,认为这是一种肤色歧视,把他们摒绝成为外来之人。 我们在空荡荡的金河广场坐着,点一杯寂寥的咖啡,听他讲述一段遥远而漫长的历史。 阿宾是恰克玛族(Chakma),来自孟加拉西陲的吉打港山区(Chittagong Hill Tract),属于孟加拉的少数民族。他的族人千百年居住的这片土地,曾经隶属恰克玛和阿拉干两个古老的王国,一南一北。 上个世纪,在英国殖民地政府的强行划分之下,恰克玛王国被印度、孟加拉、缅甸3国瓜分,恰克玛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沦为弱势的少数民族。 每一处的恰克玛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其中以孟加拉境内的最为悲壮,半个世纪以来,大迁移、屠杀、镇压、骚乱,听起来不外是罗兴亚人的另一个翻版。一个是佛教国的少数穆斯林族群,一个是伊斯兰教国的少数佛教徒族群,两者又住得那么近,只是一线之隔。 “全世界都知道罗兴亚人,有谁知道我们呢?”他点开手机里的图片给我看,时至今日,这片土地仍不得安息:有佛寺被烧,有人被打,有人被杀,有人胸前被横拦一刀,肺脏都露了出来。 我想坦诚地告诉阿宾,罗兴亚人的悲惨卑贱让人难以想像;但我不能说,恰克玛人曾经流过的血和泪,就不该受到重视。 乱世的母亲,都有一双崽的手 回溯前半生,阿宾自呱呱落地6个月,便成了难民。1986年杪,家乡暴动四起,杀人放火,母亲抱着他,一家人逃往印度避难。来到边境关卡,遇上守卫的官兵,对着汹涌而来的人潮无情地挥棍驱赶。 “母亲抱着我,那人一棍便朝我头上打来,千钧一发之际,母亲伸出手臂护我,挨了这一下。”阿宾一边说,一边比着动作,微俯着头,把手臂放到额头上。在他成长的岁月里,借由母亲的叙述,这幕场景应该上演了无数次。 “为了我,母亲吃了很多的苦。”其中一项,便是母亲右手的伤再也没有痊愈,长年累月地疼着。 阿宾在印度的难民营长大,少年时回到孟加拉度过一段时日,20岁出头便到马来西亚当外劳。在这期间,他和少年时候的爱侣结婚,两地来回,却又因为婆媳问题而选择离婚。 距离上一回与母亲见面,已经相隔7年了,他决定在领了月薪的翌日,便去买机票,这一次要永永久久地飞回到母亲的怀抱。 他说,然后他要和舅舅安排的女子成亲。虽未曾见面,这名女子通过手机和他谈了一年的远距离恋爱,常常到老家走动,重点是母亲对她十分满意。 他说,然后某天晚上,他要骑着摩托到印度的边境,循着前人留下的缺口,潜入印度境内。他要在从小长大的地方开间店铺,专卖鱼干。他要和朋友合作,把鱼干从加尔各答运送过来。加尔各答靠近海,有着当地河鱼没有的美味。 他说,和我会面之后,他得把握时间到金河广场采购一轮,把母亲交待的东西买齐。 他说,然后……。 我替他说完未竟的句子:然后,他就是母亲的孩子。阿宾憨憨地笑了。 分手之际,我们聊一些“战争来了”的应景废话,趁着空隙点看推特一看:一枚俄罗斯的炮弹砸到乌克兰的妇幼医院,濒死的母亲躺在担架上,满脸血污,虚弱地用手护住隆起的肚子。 然后我想到,乱世之中,有着军人的炮火棍棒,同时就有母亲护崽的手,无论古今中外,皆是如此,一边想着,一边和阿宾道别。
2年前
朋友学了一个新玩意儿:两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对坐直视,眼睛半瞇、口念真言,进入一种半冥想的状态,施法的一人,便可以从对方的脸上看出他的前世。 据说,这法子还真准,有人被看出了是狐狸、是狗、是山羊,还有大富大贵的富二代。 我听了哈哈大笑,说:不必看我了,我早知道了,我前世是一只蠹虫,究其一生,都在书页里游来游去,从一本,跑到另一本,披着爱书的外衣,其实只是一条不断啃食的鱼。 哪一个爱书人不是蠹虫?尤其是爱得莫明其妙,买了一堆书又不看,那种莫名的痴迷,肯定是蠹虫遗留的习性。倘若一天世界发生饥荒,一定会有爱书人跳出来教人以书充饥,把它当成面包来啃,可能一年半载的还真不会饿死。 蠹虫投生的人,去到什么城市,只钻书局,再看看附近有什么东西可以充饥下肚,一概什么热闹街景、百货市场皆无心游览,是一种很无聊的生灵。 尤其出国在外,图书馆不一定去得到,我对一个城市的印象,便常常以当地的书局来评断。书局不精彩,就不予好评。 所以哪,在华人世界里,最爱的便是台北。一踏入那门面华贵、汗牛充栋之地,便能隐隐然感受到知识的磅礴,如此的浩瀚无际,如此的气冲斗牛,宛如百千万亿个书写的灵魂漂浮空中,对准着你一时授手,要把你硬硬拉进无穷无尽的语言符号里。 这样的一间书局,可以让你在离开之时,走在街上,觉得人身自由、呼吸顺畅,头上的苍穹没有被一层天网隔着,你的天灵盖可以直通天庭,于是让人心情愉悦又十分安心。这一段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只是蠹虫的基因发作,找到很多好吃的,可以吃不完、吃不厌,为此心安。 中国也有很多精彩的大书局,却往往不是城市最鲜活灵动、生气勃勃之处,那些精彩的故事便散到他处,隐身起来。有人在书的世界替你画了方圆规矩,吹着哨子、拿着棒子在指挥,你踮起脚跟拼命抬高身子,奈何党国是一座喜玛拉雅,你再怎么眺望,也望不到藏在大山背后的旭日东升。 蠹虫的圣地,一任食色性也 外人到爪哇岛那些拥挤不堪的城市,没有多少好评,但我喜欢爪哇,因其地大物博,那些二、三线城市,也可以找到颇具规模、书种齐备的连锁书局。 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这里最棒之处,是看到熟悉的马来文,挣脱一切的束缚包袱,灵动地跳跃起来,什么样的天文地理都有,从基督教跳到共产党;从最尖锐的当代政治,跳到最离奇的冥想灵修,你的心也跟着书架上的书一本接着一本,越跳越兴奋。 相比国内,马来文书泰半是伊斯兰教,或是言情小说,印尼的书局无异是龙宫宝藏了。随手俯拾,有印尼文的《三国演义》、《白蛇传》,还有一大套的《射雕英雄传》,看到“东邪”被译成 Sesat Timur,不禁掩卷大笑,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文化触动,而这种触动,该是漂移的华人专有的。 能够在他乡,找到自己熟悉的语文,去窥读当地的人文史地,自然为旅程加分不少。所幸这个世界有英文,就打通了旅人阅读的任督二脉。 相比印尼,我对泰国就相当失望。曼谷不用说了,活色生香,自是十分精彩,可我在豪华商场里逛书局,怎么样的看、怎么样的望,都是泰文的书,一个字看不懂,英文书竟没有几本。 蠹虫这一下也得挑食了,看着那一本本硬皮精装、排版无比精美的图文书,啃食的欲望仍在蠢蠢欲动,奈何荷包不争气,只得把馋涎硬生生咽下。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城市再贫穷落后,只要有几间精彩的书局,便可以撑起门面。这也是我爱加德满都的原因,城中的一条商业街,就有几家颇具规模的书局,成批成批的英文书,精装的贵到让你买不下手,平装的便宜到你想仰天大笑。 其中一家店名叫“圣地”,真的具有魔力一般,让人每回到此必来朝圣。书店没有亮眼的门面装潢,却有不同的小房间,每一个房间有自己的分类主题。一步踏进去,蠹虫最爱的书食密密麻麻一行行陈列,塞得一点空间都没有,哲学、文化学、宗教学、符号学、神秘学…… 我的一名书痴朋友说,他来到此处,立马陷入一种不可抑止的高潮感。看来,比起我这只一味啃食的蠹虫,此君更胜一筹,对书页之痴,升华到生生不息的繁衍之道。 我看过一则视频,尼泊尔被评为南亚次大陆最落后贫穷的国家,看过后嗤之以鼻。这视频,当然没有认真参考蠹虫的意见,只要有书局,“食色性也”尽在此处,有圣地,有凡尘,富贵荣华就在此处了。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