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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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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保31日讯)3名孩童把头和身体伸出行驶中汽车窗外,孩童父亲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控罪,被告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获准由1名担保人以9000令吉保外候审。   以9千保外候审   被告维甘达沙拉巴迪(37岁,保险代理)面对的3项控状,是指被告于3月22日傍晚6时20分至6时45分之间,在怡保打扪路载着3名分别4岁、7岁和8岁的孩子时,孩子把身体伸出车外,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并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辩护律师纳登指出,被告只是疏忽儿童安全,况且3孩童是其亲生子女,被告非犯下如性侵的严重罪行,向法官要求让被告保释;但副检察司依万洁玲则指被告疏忽让孩子把头及身体伸出车外,危及孩子安全,要求法官将3项控罪的保释金提高至每项1万5000令吉。   被告律师纳登认为保释金额太高,并指被告从事保险,月入2000令吉左右,需负担年迈双亲及妻儿生活,要求每项控罪保释金额减至每项2500令吉。   法官艾努沙林考虑后,允许被告以首项控罪4000令吉,第二和第三项控罪各2500令吉保外。案件展至7月1日过堂。   根据早前新闻报道,此案过程被他人拍成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平台。有关视频显示,当时轿车正在公路上行驶,3名孩童,各别从车前座乘客位及后座左右两边的车窗伸出头部和身体,警方在3月24日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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