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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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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9日讯)32岁华裔青年多年前被盗用身份证,遭国能控上法庭追讨逾10万令吉电费,所幸此项索赔诉讼案件最终被吉隆坡地庭法官驳回,青年因而逃过破产厄运。 老家位于古来的陈伟仁是一位汽车维修与销售员,他今日在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律师陈佳伟陪同下召开发布会,叙述身份证被盗用,以及如何通过法庭判决证明清白的过程。 陈伟仁表示,他的身份证于2015年遗失,3天后被不知明人士寄返,他当时不以为意,继续使用该身份证,岂料4年后,即2019年收到国能催收逾10万令吉的电费通知信,方惊悉身份被盗用。 他透露,他于2021年7月被国能正式提控上法庭。同年的10月13日,他在时任公正党武吉峇都州议员潘伟斯陪同下,曾召开新闻发布会述说经历,并获潘伟斯当时属下律师楼的法律援助跟进案件。 他表示,他于去年5月23和24日到吉隆坡出庭两天,地庭法官最终在今年1月22日下判,驳回能源公司对他提出的逾10万令吉的索赔诉讼。 林金兰拍摄 他说,他感到很庆幸此案终于划下句号,也很感激过去这些年能先后获潘伟斯,以及其律师楼属下的两名律师陈佳伟与林廷杰的帮助。 他坦言,过去这些年,他无端端面对国能逾10万令吉索赔诉讼,案件一直延期,他时刻时在担忧,深怕随时会面对破产厄运。 他认为,逾10万令吉对他而言是笔极大金额,他根本还不起,若真判需偿还,他肯定会破产。 另一方面,负责案件的律师陈佳伟表示,国能向陈伟仁提出的逾10万令吉索赔诉讼,于1月22日,被吉隆坡地庭法官驳回,法官也裁定国能需承担8000令吉堂费。 陈佳伟指出,根据登记局的官方记录,陈佳伟只办理过4次身份证,即分别在2004年(第一个版本)、2010年(第二个版本)、2013年(第三个版本),以及2018年(第四个版本)办理。当中,被盗用的是2013年办理的第3个版本的身份证,这个记录可在身份证后方编号查悉。 他说,在审讯过程中,从相关文件及出庭供证的官员可证明,陈伟仁是在2019年被盗用第3个版本的身份证,来申请国能的电源使用户口。事实是在2019年时,陈伟仁所使用的已是第四个版本的身份证。 他继说,国能在审讯过程中,未能出示陈伟仁现身申请能源户头的监控画面。 另一方面,潘伟斯表示,当陈伟仁于2021年向他寻求援助时,相信陈伟仁无辜,因此为他据理力争。事隔数年后,此案最终水落石出。 潘伟斯相信还有更多宗类似的案件,只是可能涉及金额不多,未有人提出。 他表示,许多机构已使用指纹认证系统,他促请国能做出检讨,增设指纹认证系统,以避免类似盗用案重复发生;登记局也必须同时确保旧身份证被销毁。 另外,他也将在国会提出上述案件,让各相关部门关注盗用身份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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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8日讯)涉及超过10亿元(新币,下同;逾35亿令吉)投资骗案的新加坡前公司董事黄有志,被爆宣告破产后不仅有能力筹集600万元(约2127万6312令吉)保释金,还试图购买外国假护照,并动用存在外国银行的逾2000万元(7094万0658)资产。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36岁的黄有志在上个月31日和昨日分别被加控了企图洗黑钱和伪造文件的罪状,法官已下令取消他的保释资格。 宣告破产仍能筹集600万新元保释金 庭上揭露,黄有志2021年被控,之后陆续被加控,到了2023年他已面对多达105项罪状,涉嫌欺骗投资者投入约15亿元(约53亿1907万8000令吉)参与镍(nickel)贸易的投资计划。 由于涉案金额庞大,案件已移交新加坡高庭等待审理,法官同时在去年初将他的保释金额提高到600万元,他也一度因无法筹足保释金而被关押。 不过,随着他今年再度被加控,控方在庭上揭露,黄有志后来不仅筹集到保释金保释外出,更是在保释期间犯下如今被控的新罪状。 根据控方的陈词,黄有志在2022年12月判为破产人士,在保释金额提高到600万元后,他仍筹集到足够的保释金,之后顺利担保外出,但却伺机再度犯案。 根据控方,黄有志的父亲和另外一个担保人分别承担了450万元(约1595万7234令吉)和150万元(约531万9078令吉)的担保金,在2023年3月份将他保释外出,但他的第二个担保人之后再去年6月底换成他的岳父。 而他们所支付的保释金,大部分都是黄有志自己出的钱,或者黄有志的友人代付的。其中他的岳父就坦白自己不曾掏出任何款项来担保他。 保释外出后,黄有志无视自己是个破产人士身份,在去年10月和11月两次试图转售一间店屋,并试图从中获利。 主控官说,有关店屋属于“赃物”,黄有志早前利用赃款购入店屋,并注册在妻子的名下,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在售屋所得需充公的前提下,在去年同意可转售店屋,但他却试图从中非法牟利,试图从两个潜在买家那里取得各50万元(约177万3026令吉)的款项。 所以在完成调查后,黄有志再被控3项最新控状,其中两项是企图洗黑钱的罪状,另一项则是他被指伪造店屋的选购权合同。 试图购买外国护照动用外国庞大资产 在新口坡宣告破产后,黄有志却大言不惭说他在外地还有逾2000万元的资产,也可随时从一些人手中调动大笔现金。 根据控方的陈词,黄有志承认从一名不明人士那里获得了至少175万元(约620万5591令吉)的现金。 他也向这名不明人士说他在外国还有庞大的资产,当中在英国的一个银行户头里就存有逾2000万元的存款。 另外,黄有志新加坡的护照已被没收,调查却发现他有联络可购得一本斯洛文尼亚的护照,这本护照贴着黄有志照片,但取了个洋名“Materska Vitomir”,对此,黄有志表示他想用这个身份解锁在外国的资产。 主控官表示,黄有志有巨大的潜逃风险,申请取消他的担保,法官最后批准了控方的申请,黄有志目前已被还押,新罪状的案件将在3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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