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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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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不满男友收藏前女友的私密照,女子向朋友倾诉后决定羞辱男友的前任,竟把对方的私密照放上网。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徐启云(20岁)面对一项散播私密照和两项偷窃的控状,她早前已认罪。 案件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过堂,控方和被告代表律师针对被告应被判入青年改造所6个月或12个月出现分歧。 根据案情,2021年1月24日,被告和大她约4岁的男子开始交往。 2021年4月4日左右,被告在男友的手机发现他前任的私密照,男友同天也将照片发给被告。 法庭文件没有揭露男友为什么把前任的私密照发给被告。 被告不满男友没有删除前任的私密照,事后向朋友倾诉,被告和朋友过后决定把私密照放上网。受害者发现自己的私密照被放上网后报警。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建议法官判被告缓刑,但如果法官决定判被告入青年改造所,希望法官最多判她进入6个月,而不是控方提议的12个月。 代表律师说,青年改造所都是生活一团糟的社会越轨者(social deviants),如果被告在改造所多待6个月,她将失去6个月的家人支持,更容易步入歧途。 控方驳斥,如果接受代表律师的陈述,这似乎代表任何罪犯都不应被判监刑,避免他们在牢中受到其他囚犯影响,耽误改造进度,但这样的说法是难以接受的。 代表律师说,被告准备重考O水准,目前也在一家慈善机构从事募捐工作,可见她有意改过自新,希望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不会耽误前程。 法官不认同判被告缓刑的建议,但表示会考虑代表律师提出的进入改造所6个月的建议。案展3月30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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