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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

(新加坡3日讯)女屋主申诉,付款约4万8000新元(约14万8200令吉)的装修费给室内设计师,岂料对方一直“不开工”,后续称会还钱,却三番四次找借口拖延,气得女屋主报警,结果发现还有7名苦主跟她的遭遇相同。 这名女屋主(36岁,商业分析师)原本要在今年8月,找人动工装修她位于蔡厝港的四房式转售组屋单位。 不愿具名的她对《新明日报》说,3月时通过装修服务配对平台HomeMatch,配对到一家装修公司,并获该公司指派一名设计师,对方先通过电话向她了解装修需求,过后她上门与设计师见面,加上看到网上评价好,报价也令她满意,于是决定签约,并先支付1000新元(约3300令吉)定金。 她说,设计师起初的报价约3万8000新元,后来增加到约4万8000新元,但对方至今都没有给她这份修改后的报价单。 她指原本装修日期定在8月19日,但在之前,设计师两度向她收钱,称是要提前制作橱柜,加快装修进度,还称会事先帮她支付拉电的钱,让她过后再把钱还给他。 “当时设计师发来公司的备忘录,称公司的银行户头换了,让我转到他发过来的户头,所以我就按照指示把钱转过去,前后转了约4万8000新元。” 在装修开工前两周,女屋主突然接到装修公司来电,指设计师失联,才得知原来设计师早前给她的银行户头并不是公司的,而是他私人的户头。 当下她立刻联系设计师,那时她还联系得到对方,对方也承诺说会还钱,可是好几次到了指定日期,他都找借口一拖再拖,气得她只好报警。 “没想到报警后,警方告诉我说,我不是第一个苦主,已经有7人针对他报警了。” 记者拨电联系设计师时,他得知记者身份后马上挂断电话。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并指案件正在调查中。 装修公司指自己也是受害者 装修公司指自己也是受害者,强调室内设计师并非他们的员工,对方只是以独立销售代理和承包商身份跟公司合作,公司接获顾客投诉后已报警处理。 当询及多少顾客受影响时,负责人指由于调查还在进行,所以不便透露,并强调凡是依照合约上公司正式账户付款的客户,都不会受影响。
1月前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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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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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讯)得知公司面临财务困难,男员工将一名网上结识的陌生女子介绍给老板,让老板借出公司银行户头,收取超过55万元(新币,下同)赃款,而老板在钱进账后黑吃黑,趁机私吞部分赃款,最后双双吃牢饭。 这名男员工叫罗英存(60岁),他和建筑及室内装修公司老板陈程福(55岁),在东窗事发后各被控一项收取赃款的控状。两人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上周五(9月2日)分别被判坐牢25个月和40个月。 罗英存面对的另一项协助洗黑钱的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陈程福是至少6家公司的董事,罗英存则受雇于其中2家公司。罗英存2013年在网上结识一名自称在马来西亚生活的女子,后者称自己经营宝石生意,要求他借出银行户头让顾客进行转账。 这名陌生女子后来又称个人户头无法使用,要求借用公司户头,并承诺会给罗英存一笔佣金。 由于公司当时正好面临财务状况,罗英存把女子介绍给陈程福。后者答应借出银行户头,并于同年10月29日收到一笔55万余元的款项。 庭上揭露,这笔55万元款项来自另一家陷入电子骗案的公司,犯罪分子当时发出电邮,诱骗公司把55万元转进陈程福的公司户头。 银行当时一度扣住这笔钱,但陈程福却提交了伪造的报价单,促使银行发放这笔钱。陌生女子隔天要求两名被告把其中的30万元交给另一名男子,但他们后来只交出15万元,剩余的款项则被陈程福花掉。 罗英存在审讯中选择保持沉默,不上证人栏答辩。陈程福则辩称,陌生女子找他装修房子,55万余元是工程费用,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笔赃款。 庭上改变说辞前后矛盾 控方反驳指,两人曾在警方口供书中坦承借出户头,他后来却在庭上改变说辞,说辞前后矛盾。 另外,两人与女子的对话记录也不曾提及装修,控方指陈程福是为了脱罪而编造上述谎言。 控方也说,对话内容显示他们曾对女子的要求起疑,却没有进一步求证或拒绝对方,反而借出户头,他们显然清楚该笔款项是赃款,当时经济拮据的陈程福也确实有动机这么做。 控方指出,尽管罗英存只是充当中间人,在陈程福和陌生女子之间传递消息和协助犯案,但他的角色相当吃重,应予以严惩。(人名译音)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