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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

1星期前
4星期前
2月前
(新山15日讯)日前一段关于警车追捕并截停一辆汽车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内容显示该辆汽车试图逃跑时撞向截停的警车,司机最后在警方的围堵下束手就擒。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峇维尔星今日发文告证实,新山北区警区巡逻车队(MPV)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宝腾华嘉汽车。巡警当时指示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名司机却猛踩油门试图逃跑,途中还与警车发生碰撞。 巡逻车队最后在旧马西路的一家加油站成功截停了该辆汽车,被捕的司机是一名37岁的本地男子,警方在嫌犯车里搜出一把长巴冷刀。 事件发生于14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发生在士姑来大道往淡杯方向。 警方在逮捕该名男子后发现他拥有犯罪与毒品前科,前期尿检结果也显示他对冰毒呈阳性反应。该名男子随后被警方扣押至17日做进一步的调查。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警方也以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腐蚀性物品第6(1)条文与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此案。 在危险武器、爆炸物及腐蚀性物品条文下罪成可被判最少5年,最多10年监禁;在危险毒品法令下罪成则可判坐牢最多2年,或罚款最多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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