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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

6天前
2星期前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与前女友一家人为1岁女儿由谁照顾而争执不下,想驾货车离开时竟意外碾过前女友妹妹的右脚,导致她脚踝骨折。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海卡(30岁)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还有一项违反保释条例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他昨日认罪后被判坐牢6周。 根据案情,被告是一名送货员,他与32岁的前女友育有1名1岁女儿,3人同住。 2022年8月20日,前女友与被告争吵后回到父母家,当时她想带走女儿,但没有成功。 隔天,被告开货车带着女儿去送货,到了约下午4时,被告前往前女友父母家,想与前女友谈女儿的事,两人随后在组屋楼下碰面。 然而,两人交谈并不顺利,前女友想带走女儿,但被告不愿意。 此时,前女友的妹妹、父亲与兄弟都前来,见状开始与被告吵架。 被告便想开货车离开,但前女友一家人却走到他的货车前,阻止他离开。 前女友的妹妹(29岁)当时正抓着车门的把手,结果被告开车后,她摔倒而右脚正好在货车下方,因此遭货车碾过。 被告此时开始惊慌,一下对货车失去了控制,货车最后撞上了附近的灯柱。 被告前女友的父亲与兄弟随即把被告拉出货车,同时开始殴打他,前女友也把女儿从车里抱了出来。 案情披露,前女友妹妹之后被诊断右脚踝骨折,拿了32天的住院假。
2星期前
(新山20日讯)遭遇车祸肩膀骨折到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中央医院)看诊,却被要求3月24日才见骨科医生治疗?院方否认这项指控,并澄清指3月24日是复诊日期。 一名巫裔女保险员日前在社交媒体平台X发文申诉,她的客户在上个星期四遭遇车祸导致肩膀骨折,到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寻求治疗。 她说,未料客户到医院求诊时,却被院方吩咐先回家,待3月24日才回院接受骨科医生的治疗。 她的发文引来许多网民关注,卫生部也要求她提供医院名字。这名保险员后来再度发文,并附上一张截图,指本身已向卫生部举报。 针对此事,涉及的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昨日发表文告,指医院管理层已进行内部调查,并否认病患在院内的急诊和创伤科(JKT)被延迟治疗。 院长莎尔指出,上述病患在3月16日晚上10时33分到医院的急诊和创伤科进行登记,并在晚上10时45分于绿区采集生命体征。 她说,院方在晚上11时先为病患进行夹板固定的初步治疗,凌晨3时30分医务人员见到病患。 “病患在凌晨4时10分转介至骨科部门,被医务人员诊断为锁骨骨折,医务人员当时给予保守治疗,并安排了3月24日上午8时到骨科部门进行复诊的预约。” 她表示,病患被准许凭病假证明出院,并获得止痛药。 她说,院方严正看待这件事,并时刻努力为前来治疗的公众提供最好的服务。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日讯)清洁工骑着脚踏车经过勿洛一间咖啡店时,撞倒一名80岁妇女,不仅没有停下来关心对方伤势,反倒斥责对方没有看路。 这名妇女腿骨和手腕都骨折,动了两次手术;43岁被告法哈娜昨天(29日)在鲁莽行事造成严重伤害的罪名下被判入狱两周。 《8视界新闻网》报道,伤者是已经退休的李智珠(译音)。2022年7月23日下午1时许,她到勿洛一间咖啡店买午餐,走上走道时被骑着脚踏车经过的被告撞倒。 控方指被告非但没有下车帮忙、停下或放慢速度,还在看到妇女跌倒时,斥责她没有看路,然后就骑车离开。 咖啡店的监控器拍到,被告撞到妇女之后,撞上附近的桌椅。 目击者为妇女叫了救护车,把她送到樟宜综合医院。后来她动了两次手术,大约8800新元(大约3万1000令吉)的医药费由保险承担。 为被告辩护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ublic Defender’s Office)律师莫哈末道菲克代为求情时说,被告是母亲的唯一看护者,年迈的母亲行动不便,平日以轮椅代步,被告当天是在接到母亲的电话后赶着回家,情绪特别焦虑。 法官指出,被告斥责受害者之后就离开现场,质疑被告是否有悔意。对此,律师表示,被告在警方找到她时就第一时间承认错误。 鲁莽行事造成严重伤害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4年、罚款高达1万新元(约3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 bp301r05 清洁工骑着脚踏车经过勿洛一间咖啡店时,撞倒一名80岁妇女。(取自8视界新闻网)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6日讯)新加坡一名青年反复殴打母亲导致她肋骨骨折,并挥刀威胁要杀死她,被判24个月缓刑。 《8视界新闻网》报导,现年17岁的青年去年6月承认3项伤害母亲的罪名和一项刑事恐吓罪。 案情显示,无法控制暴躁脾气的青年从2019年起,即他12岁或13岁时,每两到三周会殴打母亲,偶尔还会叫她“去自杀”。 青年每天沉迷于网络游戏长达10小时,睡眠质量也很差。 他对母亲感到厌烦,并在2022年11月用拳头打母亲的左肋骨、眼睛、头部和嘴巴,导致她的嘴唇流血,肋骨骨折。 同月的某次,这名青年用一本书打母亲的脸,并殴打她的头,随后母亲报了警。 在警察赶到前,儿子拿着一把16.5公分长的菜刀,架在母亲的胸口前恐吓要杀害她。 青年在庭上哽咽 作为缓刑条件之一,青年须在经批准的机构居住12个月,并需要进行1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去年6月,青年认罪后,法庭下令为他提呈一份缓刑监视报告。 青年的缓刑官陈嘉欣达(译自Jacinda Tan)昨日在庭上为青年辩护时说,青年过去数个月间做出改变,包括打兼职工、减少玩电脑游戏、课业进步、参与志愿服务。 但副检察官符马克斯(译自Marcus Foo)提出质疑,称青少年或许只是为了避免进入青年改造所而改变他的行为。 对此,缓刑官指出,青年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和遗憾”,因他的行为导致他的家人不再住在一起。 她补充说,青年在报告中提到,他发现自己愤怒的原因包括母亲的唠叨、不良的压力管理和过度玩游戏。 她表示,青年每个月会见3名辅导员,判刑后,他将继续接受辅导。 青年则在庭上哽咽,表示感谢检方公平而彻底的提问,并表示他理解缓刑将是他改变的第一步。 法官判青年缓刑24个月,并表示这将是他改变行为的一次机会。
2月前
3月前
(新加坡24日讯)脚踏车骑士在巴士车站穿梭,与乘客“争道”,造成安全隐患,甚至有乘客下巴士时被撞飞,手掌骨折,报警找肇事骑士。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于上个月26日早上7时许发生,地点是蔡厝港凤凰轻轨列车站附近的一个巴士站。 事发当天,事主梁女士(57岁)在上述巴士站下车,原本打算转换巴士到蔡厝港,岂料一下巴士就发生意外。“我一下巴士,还没站稳,就被一辆从后方疾驰而来的脚踏车撞上,当场失去平衡摔了出去。” 她指出,她用右手撑地,但脸部和身体还是重摔在地上,顿时头昏脑涨。她心有余悸地说:“我被撞飞,扑倒在地,根本爬不起来。” 她称,脚踏车骑士撞伤她后没留下联络,至今都没找到对方赔偿医药费,对此她已报警处理。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案件还在调查中。 脚车与乘客争道 记者今早走访凤凰轻轨列车站附近的两个巴士站时发现,短短一小时内,有至少5辆脚踏车驶过巴士车站,与乘客“争道”,确实可能带来威胁。 多名附近居民受访时表示,那里除了常有大批脚踏车骑士,也有许多送餐员会出没,而且骑行速度较快。 居民张伟光(64岁,电工)就透露:“附近有Junction10和山乐坊(Hillion Mall)两个商场,天天都很多送餐员经过,有的为了赶订单,速度非常快,我曾经看过有人差一点被撞,实在太危险。” 被撞伤后    路人立即上前帮忙 被撞伤后,有路人立即上前帮忙,梁女士在巴士站休息数分钟,稍微缓过神来后,才搭了下一趟巴士回家。 “起初我以为并无大碍,为了省医药费,就不去医院,在家休养。没想到第二天醒来,我全身不舒服,甚至一转身,腰部和背部就感到剧痛,甚至有点呼吸困难。” 她马上到附近诊所求医,医生建议她到医院做详细检查。 “我到急诊部,检查后发现右手手掌骨折,必须打上石膏。医生嘱咐我休息到月底,但我为了养家糊口,决定提早开工,周四(21日)就自行拆除石膏,两天后复工。” 梁女士透露,她与丈夫育有6个孩子,其中5个还在读书,开销很大。 “骨折处还隐隐作痛,工作时只能尽量避免碰触伤处。另外,我的眼睛不时还会出现类似飞蚊症的黑点,周身还有局部疼痛。”  
4月前
(新加坡20日讯)一名喝得烂醉的女子拒绝让男友人送她回家,男子一气之下把女子狠甩到地上,置之不理,岂料导致女子颅骨骨折内出血,随后死亡。 《8视界新闻网》报道,33岁的男子王炳棋(译音,Jason Ong Bing Qi)昨日在庭上承认不构成非法杀人的鲁莽行事罪名,案展下个月16日下判。 被告是在去年初认识33岁的女死者Joey,法庭文件没有公开她的全名。 去年11月5日晚上,女死者和3名朋友到中央广场(Central Mall)的夜店Club VOX喝酒,偶遇被告。 女死者的朋友们喝多了,在午夜12时至1时左右陆续回家,被告就问女死者要不要一起离开,女死者同意这么做。 被告知道女死者喝醉了,她一直自言自语,于是他提议叫车回他家。但是,他当时叫不到车,到了德士站也等不到车,两人于是往马真路走。 女死者边走边靠在被告身上,然后突然坐在地上。被告想要把她拉起来,她却蹲着不肯起身或继续走。 被告气得怒摔她的手机,之后向她道了歉,但女死者不高兴,把他推开,说要回家,不过一再拒绝让他送她回家。 被告一气之下,抓起她往地上甩,见她一动也不动仍置之不理,回到夜店。 路人帮忙送她回家 过了20分钟,有人经过发现女死者倒卧在地,把她扶到有盖走道休息。她当时仍有意识,但语无伦次。 这时,女死者的朋友来电,她接起了电话,恰好是私召车司机的路人跟她的朋友沟通后,答应以50元(新币,约175令吉)收费送她回家。 女死者在回家途中闭着双眼歪着头,偶尔发出作呕的声音。 私召车司机把她送到家后,她的女佣把她扶上床睡觉。 回到家时熟睡打鼾 女死者的丈夫在凌晨3时30分左右回家时,听见她在打鼾,早上11时也仍听见她在打鼾,随后出门吃饭。 但当他在下午3时左右回到家时,他发现她不再打鼾,上前查看时发现她身体发冷,推她也没有反应。 女死者的丈夫叫了救护车后,按照指示为她进行心肺复苏,但已回魂乏术。她在下午3时33分被宣告不治。 验尸结果显示,女死者是因头部受伤而死;她的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还有多处瘀血,右边肋骨骨折,身体其他部位也有擦伤和瘀伤。 不构成非法杀人的鲁莽行事罪名,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5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5日讯)德士司机涉嫌开车时使用手机,不肯配合交警调查,甚至夹着交警手臂拖行,导致对方手臂骨折。 《8视界新闻网》报道,事件发生在2022年10月9日傍晚5点15分左右,地点是花拉路上。 根据警方在案发后所发出的文告,交警在荷兰路一带巡逻时,发现涉案的德士司机边开车边使用手机。 交警示意司机停车,但司机继续开车,交警于是一路跟到花拉路一带。但德士司机不配合交警的调查,也拒绝提供个人资料。 交警为了阻止他开车离开现场,于是伸手进入德士内关掉引擎。不料,德士司机此时却将车窗关上并开车离开,导致交警被拖行了几米路。 德士司机过后被捕。受伤的交警则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送院接受门诊治疗。 根据一段Sg Road Vigilante早前曝光的视频,可看到交警的电单车和一辆黄色的德士一前一后停在路旁,站在德士旁的交警趴在德士驾驶座旁动弹不得,右手臂似乎被车窗夹住。 被控两项罪名 罪成可判监和罚款 涉案的71岁德士司机王胜瑞(音译)被控两项罪名,其中一项指他在交警把手伸进德士车内时,拉上车窗夹住交警的手臂并开车向前行驶了一小段路,造成交警的肱骨骨折,触犯了蓄意重伤公职人员妨碍公务的条文。 另一项指他在案发当天边开车边使用手机,触犯交通法令。 蓄意重伤公职人员妨碍公务的罪名一旦成立,最高的刑罚是判监15年、罚款或打鞭,不过,被告已年过50岁,可逃过鞭刑。 开车使用电话初犯者的最高刑罚则是罚款1000元(新币,下同;约345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被告目前获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他的案件将在明年1月2日再度过堂。      
5月前